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房源50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00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6000套(其中新建420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400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4100户。
为确保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各县(市、区)实际,现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分解下达,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达州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达州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总计
保障性住房建设(含购改租)
棚户区改造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合计
廉租住房
经济
适用
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限价商品
住房
城市棚户区
当年
发放
总户数
当年新进入保户数
其中
新建
通川区
2713
1980
700
200
1000
700
80
733
2000
50
达县
2424
1920
700
150
1000
700
70
504
1500
30
开江
1517
1250
600
100
500
350
50
267
1000
20
万源
1860
1250
600
100
500
350
50
610
1000
30
宣汉
2080
2000
800
150
1000
700
50
80
1500
30
大竹
3489
2000
800
150
1000
700
50
1489
1500
20
渠县
2417
2000
800
150
1000
700
50
417
1500
20
合计
16500
12400
5000
1000
6000
4200
400
4100
10000
200
要求:
1.今年各类保障性建设项目应在3月底前做好开工准备,6月底前全面开工。
2.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多层住宅开工后18个月内、高层住宅开工后24个月内应具备入住条件并交付(交钥匙)到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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