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8线康定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函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8线康定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函
甘府函〔2013〕170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46号)规定,我州于2013年8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康定县榆林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国道318线康定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报告》内容组织实施,现函告如下:
一、国道318线康定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对缓解康定城区交通压力,充分发挥国道干线公路综合效益,提高国道318线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该工程社会风险低,《报告》中提出的防范处置对策、措施具体有效,符合社会稳定的总体要求,风险可控。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州将全力加快工程建设,完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预案,细化责任,强化落实,排查各类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确保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