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

甘办函〔2013〕35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全州十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及水电移民工作进展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州政府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县(含海管局)开展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内容

(一)2013年度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二)2013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三)水电移民工作推进情况(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道孚、理塘、新龙8县);

(四)2014年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筹备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如实反映本县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督查组要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地查看项目推进情况,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抓住督查重点,发现并督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分别形成高质量的督查报告,州政府主要领导将听取督查情况汇报。

联系人:谢雨农,联系电话:2833195。

附件:重点工作督查分组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甘办函(2013)351号附件.doc

http://www.gzz.gov.cn/ArticleFiles/2013/11/14/%E7%94%98%E5%8A%9E%E5%87%BD%EF%BC%882013%EF%BC%89351%E5%8F%B7%E9%99%84%E4%BB%B6%20.doc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