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府办函〔2012〕178号
颁布日期:2012-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2〕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进展良好,但近期检查发现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审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提升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良好局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政治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虽然目前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位居全省第一,但比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建设工作仍然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将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亲自抓,比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巩固提升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更加扎实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审计检查。我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进展不平衡,特别是煤矿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相关单位务必鼓足干劲,增添措施,做到“六个确保”。一是确保建设进度。广旺集团要千方百计加快煤矿棚户区改造进度,确保未开工项目招投标一次性成功,9月底前全部进场施工。二是确保要素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各项优惠政策要落实到位,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限时办结。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能提前的尽可能提前。三是确保质量安全。加强对设计、施工、建材、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优质工程、政府放心工程、人民满意工程。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四是确保管理规范。在招投标、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要建立规范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各个项目要“回头看”,对照国家审计要求全面自查自纠。五是确保分配公正。要做到分房与建房并重,以群众满意为最终标准,严格保障性住房享受对象准入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六是确保迎检圆满成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国家审计署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有关内容做好一切准备,确保一次性通过审计检查。

三、及早谋划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各县区和广元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积极主动,早谋划、早启动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前落实好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等相关工作,为明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加快建设奠定基础。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案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附件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案

根据国家审计署初步安排,四季度将对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进行全面审计,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审计调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住房保障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度完善等情况;

(二)依据项目清单,重点检查项目立项情况、用地落实情况及项目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三)自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包括建设成果及配租配售及后续管理情况;

(四)从2009-2011年住房保障纳入目标管理以来,从上到下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签订责任书及对督促目标任务完成的检查情况;

(五)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及考核指标的统计口径情况;

(六)历年保障水平、保障标准、确定保障水平及保障标准的依据等情况;

(七)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

(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及管理情况。

二、审计调查的方法

审计组分为项目组、资金组、分配管理组、基本情况组分别开展工作。

(一)听取汇报;

(二)到住建、审计、发改、国土、民政、财政、统计、房管等部门查看相关资料并填写相关数字表格;

(三)到所有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和部分棚户区项目实地查看进展情况,并到去年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的住户家庭进行实地入户调查;

(四)通过座谈和电话等形式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主要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询问相关工作情况。

三、审计调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国家审计署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调查主要是调查了解全国各地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总体的推进情况。

1、了解各地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2、了解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2011年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查看是否签定了目标责任书、2009年至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年初计划及年终总结相关资料。审查是否按要求完成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客观评价2011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重点审查2011年底前竣工的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

(二)通过开展审计调查了解在执行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1、发改部门对项目审批和立项的文件资料;

2、国土部门在土地供应、报批程序的文件资料;

3、财政部门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情况及保障水平。一是摸清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资金的来源、规模与结构;二是揭示资金筹集、分配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分析地方政府财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保障水平。

4、住建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及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履行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控制环节。摸清2011年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包括:各地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等各种方式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套数,已竣工尚未投入使用的住房套数、在建和尚未开工建设的住房项目数和套数。)

5、税务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减免执行的落实情况。

6、各地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及覆盖情况,统计享受不同保障方式的实际保障户数,并反映近三年保障范围随政策调整发生的变化;

7、各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后续管理情况;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的情况。

四、调查了解各地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地方财政特别是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安排难;

(二)退出机制不健全,退出管理难;

(三)农业、林业、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难;

(四)居民家庭收入调查取证难;

(五)国务院《征收》条例出台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难以推进;

(六)各级各部门各类相关资料不够完备;

(七)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八)机构和人员没有真正健全和到位,工作经费没有完全落实;

(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

(十)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后续管理工作没有跟上。

在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所取得的成效。揭示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促使党中央、国务院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保障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促进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监管水平的提高,促进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规范管理。

五、调查了解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中有无违法乱纪的行为和欺上瞒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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