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府办函〔2009〕179号
颁布日期:2009-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工作的

通知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随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推进,全市项目建设不断加快,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做到应收尽收,现就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税收收入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护税协税、维护和培养良好的税收秩序,提高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认识,是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全面清理工程项目

项目清理按照“谁管理、谁受益、谁清理”的原则,各县区要对“5.12”地震灾害后,辖区内所有立项未公开、立项已开工、开工未立项、开工未完工和已竣工的援建、重建、维修加固(不包括农房自建和财政补贴项目)工程项目,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商贸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园区、民生工程等涉及建筑安装业务的重点工程项目(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投资金额、计划开工和竣工时间、资金来源和划拨方式进行全面清理。援建项目按工程所指向的受益单位由市、县区两级分别清理;园区建设及其它工程项目按谁投资、谁受益、谁主管的原则进行清理。驻广单位及垂管部门的重建项目由市级税务部门负责清理;城镇居民小区,房地产开发小区,单位原职工宿舍楼及过渡安置房,政府统一规划、招标修建的农户集中安置(包括文明新村、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建房等重建和维修项目由各县区税务部门负责清理。市本级的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清理工作由市税务部门牵头,市级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清理。各级、各部门要将清理结果于2009年6月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月上报。

三、强化项目税收管理

各级税务部门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协调联系的体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对所有应征工程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务必确保工程项目竣工10个工作日内对其税收进行全面清理。

各级各部门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工作,在项目立项、招标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改、财政、项目业主及其他拨款单位在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拨款、项目竣工清算的2个工作日之前,将相关情况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通报。市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通报,加大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灾后重建项目及重点工程税收必须依法管理,依法征收,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主动维护和规范税收秩序,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必须依法取得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并依法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认真履行税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财政、税务、审计、业主单位、拨款单位及投资主体应加强对应税发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取得设备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合法发票、未出具和使用税务机关监制发票或依法代开发票的,各拨(付)款单位均不得支付和清算工程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确认需要实行委托代征的工程项目税收,各业主单位、拨款单位应大力配合和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相应税款。灾后重建项目及重点工程确需代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各代扣代缴单位。凡因发票管理失控和委托代扣工作不力,导致税款流失和漏征漏管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优质税收环境

各级税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纳税人及业主单位、拨款单位、投资主体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其依法纳税意识。同时,要优化服务,切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和规范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六、严格考核奖惩

市政府对该项工作实行单独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市政府督办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以确保灾后重建、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广元市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协调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广元市灾后重建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管理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菲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友前市长助理

顾立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唐小平市财政局局长

柳华平市国税局局长

余晓峰市地税局局长

马军市审计局局长

杨浩市发改委主任

赖庆润市经委主任

邱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赵俊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建平市民政局局长

王镇市商务局局长

张显学市文化局局长

韩跃明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苟英明市旅游局局长

王治平市教育局局长

康全德市卫生局局长

李刚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李秀洪市交通局局长

赵宏市重点办主任

马放之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唐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柳华平、余晓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灾后重建工作结束后,该机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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