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民生工程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民生工程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4〕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州委、州政府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照州政府领导安排,拟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目的

为了准确及时掌握每年实施的民生工程目标进度、资金落实、政策落实、实施效果等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和帮助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民生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间进度推进并全面完成。

二、督查调研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目标落实等情况。

(二)工作措施、目标执行、实施效果等情况。

(三)项目资金筹措、拨付、使用等情况。

三、督查调研方式

(一)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散联动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二)通过深入基层、走村入户,采取随机查访、群众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真实情况并形成专题督查调研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综合督查。由州政府民生办、州政府目督办统筹组织,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督查,原则上每年两次。

(二)专项督查。根据州领导要求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由州政府民生办、州政府目督办或相关责任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三)文电督查。由州政府民生办负责落实。前三季度按季度汇总掌握目标执行进度,四季度按月收集汇总目标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按照每年下发的《全州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县市要及时将具体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责成州级部门分解落实的项目也要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同时要抄送州政府民生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制定具体督查落实方案。各县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督查方案;州级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按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与县市及县市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专项督查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项目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资金落实、项目报告进度节点及时限等,推进民生项目尽快启动、有序实施。

(三)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考核。对17个县市“民生工程”部分的考核,州民生办将严格按照《凉山州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民生工程部分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凉目领〔2013〕8号)进行考核;州直有关部门也要把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纳入县市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人大政协巡视、监察审计检查、部门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民生工作的政策落到实处。

(四)严格督查情况通报制度。无论是综合督查,还是专项督查,督查后都要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要了解掌握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定期不定期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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