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海区仙海丽湾度假酒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关于《仙海区仙海丽湾度假酒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仙海区仙海丽湾度假酒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仙海区仙海丽湾度假酒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绵城规〔2015〕46号)收悉。结合市规委会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仙海区仙海丽湾度假酒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二、该项目位于仙海水利风景区,建设单位为绵阳骊岛实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规划要求
(一)用地性质:旅馆业用地。
(二)规划净用地面积:42938.66平方米。
(三)建筑使用性质:酒店及配套用房。
(四)总建筑面积:29326平方米(含物管用房1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2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87平方米。
(五)容积率≤0.38,建筑密度≤20%,绿地率≥43%,建筑高度≤24米(地上1-4层、地下1-2层)。
(六)机动车停车位:138辆(按0.83辆/100平方米设置)。
(七)应按不小于总机动车位数量20%的比例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
四、涉及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应满足《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版)的要求。若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对技术指标局部调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相应的政府收益及规费。
六、由你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对坡度大于15%的地块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并根据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要求,采取相关措施尽快处理。
七、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综合管线、沟渠的设置应与仙海水利风景区综合管网布局协调一致。严禁该项目建设及后期经营管理产生的污废水排入仙海湖。
八、由你局负责,加强批后管理工作,确保新建项目使用高档次、高品质的外观装饰材料,并在地块内种植高大乔木,以提升城市景观品质。
九、由你局负责,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布、公示工作,协调好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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