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竹凌•星光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关于《高新区竹凌•星光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高新区竹凌•星光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高新区竹凌·星光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绵城规〔2015〕43号)收悉。结合市规委会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原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高新区竹凌·星光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二、本项目位于高新区永兴镇永发路299号,建设单位为四川竹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规划要求
(一)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二)规划净用地面积:11706平方米。
(三)建筑使用性质: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
(四)总建筑面积:6687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6730平方米(含住宅45904平方米、商业8779平方米、公租房1913平方米、物管用房134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1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32平方米。
(五)容积率≤4.8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100米(地上1—29层,地下1层)。
(六)总户数:582户。
(七)机动车停车位:527辆(含新能源停车位10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765.86平方米。
四、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应满足《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版)的要求。若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对技术指标局部调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相应的政府收益及规费。
五、由你局负责,加强批后管理工作,确保新建项目使用高档次、高品质的外观装饰材料,并在地块内种植高大乔木,以提升城市景观品质。
六、由你局负责,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布、公示工作,协调好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