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关于《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2-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绵城规〔2014〕10号)收悉。
关于《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绵城规〔2014〕10号)收悉。结合市规委会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盛泰建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荷花东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二、该项目位于涪城区荷花东街,建设单位为绵阳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规划要求
(一)用地性质:商业(兼容居住)用地。
(二)规划净用地面积:3331.43平方米。
(三)建筑使用性质:商业、办公、住宅及配套用房。
(四)总建筑面积:2066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85.8平方米。
(五)容积率≤5.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建筑高度≤68米(地上1—20层,地下2层)。
(六)机动车停车位:159辆(商业按每1000平方米8辆,居住按每100平方米1辆设置)。
(七)应按不小于总机动车位数量20%的比例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
四、涉及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规划技术指标应满足《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版)的要求。若因城市建设规划需对技术指标局部调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相应的政府收益及规费。
六、由你局负责,加强批后管理工作,确保新建项目使用高档次、高品质的外观装饰材料,并在地块内种植高大乔木,以提升城市景观品质。
七、由你局负责,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布、公示工作,协调好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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