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文号:拉政发〔2013〕111号
颁布日期:2013-07-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全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5日

全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6月9日全市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集中力量解决我市在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五大战略”,奋力实现“三个提速”,奋力建设美丽家园幸福拉萨,充分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努力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和谐有序的建筑环境、文明整洁的市容环境,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政务环境、旅游环境、交通环境、建筑环境、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大战略”的实施,深入开展政务环境、旅游环境、交通环境、建筑环境、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延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陈勇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斯朗尼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普国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占堆副市长

陈文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志强副市长、市发改委主任

江华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岳国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服务中心主任

尼玛普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索朗江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市容管委主任

周俊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张义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和平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铁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索朗次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达娃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扎西白珍市财政局局长

刘雨林市工信局局长

张勤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黄前敏市科技局局长

何春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次培市司法局局长

李嵘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局长

格桑平措市住建局局长

杨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欧阳莉萍市水利局局长

刘俊博市农牧局局长

范红英市商务局局长

王德隆市文化局党组书记

扎西德吉市卫生局局长

次旦市审计局局长

韩阳市广电局局长

宋留柱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董天林市旅游局党组书记

李维生市环保局局长

郑宏凯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文斌市安监局局长

拉巴顿珠市扶贫办主任

孙远国市工商局局长

葛程蓉市国税局局长

春新市民宗局常务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各部门各县(区)的监督检查等。

(二)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政务环境、旅游环境、交通环境、建筑环境、市容环境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时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1、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任组长,市市政市容管委牵头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管委,市直各部门、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人民政府配合。

2、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周普国任组长,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占堆任组长,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市公安局、财政局、市政市容管委会、卫生局、交通局、文化局、质监局、国税局、工商局、公安消防支队、物价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4、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陈文强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旅游局,拉萨交通运输管理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5、建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陈文强任组长,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单位。

(三)督导检查工作组

由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江华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市委督查室积极协助,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为联络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改善政务环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问责;对“吃、拿、卡、要”和“三乱”行为,要严肃查处。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行政首长问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度、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任务倒逼、时间倒排、责任倒追、纪律倒查机制。通过深入整治政务环境,强化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牢固树立一切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观念。推行阳光审批,进一步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能,激发创新活力,实现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全面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在全市营造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旅游环境。重点整治旅游市场上存在的黑社、黑车、黑导和强买强卖、欺客宰客、尾随兜售、无证经营等恶劣经营行为;开展旅游广告、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恶性价格竞争、非法承包挂靠、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加大对重点旅游区(点)、旅游沿线乱设摊点整治力度和旅游线路及景区餐饮、住宿的综合检查力度;打击旅游市场暴力抗法、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科学规划精品旅游项目,改善旅游交通条件,完善旅游咨询服务、旅游接待基础设施,推进旅游信息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规范高效的现代旅游服务环境,加快打造世界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进程。

(三)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全面优化交通环境。以出租车、旅游车、公交车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着力整治出租车拒载拼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停乱靠、服务态度蛮横等问题;着力整治旅游车辆随意提高运价、甩团甩客等行为,着力整治公交车辆飙车、不按规定发车收车等不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法运营、客货混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运营车辆、防护设施、道路标志等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各运输企业做好源头监督管理工作,集中改善车容车貌,提高运营车辆服务能力,优化服务环境,努力营造安全、便捷、畅通、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全面完善建筑环境。针对次角林、教育城、柳梧新区、经开区等建筑领域存在的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行运输、沙霸车霸、坐地起价、阻挠施工、惹是生非、聚集闹事等突出问题,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整治;特别是对非法组织、煽动闹事导致群体性上访、影响和谐稳定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深入开展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建筑环境。

(五)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水平。大力整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设广告、乱倒垃圾、乱贴乱划、乱穿马路等“六乱”行为,营造整洁靓丽、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加快重点区域造林、国道(省道)沿线绿化、防护林、封育林和机场专用公路区域造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南北山绿化工程,加快“树上山”进度。对重点绿化工程、街旁绿地、公共绿地内毁坏、枯死、缺损的苗木及时进行补植补栽,保证园林绿化效果。对道路两侧腐朽、干枯的树木枝干进行及时清理,保障群众安全。依法严厉查处规划建设手续不全和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坚决拆除占用城市绿地、河堤、道路等公共场所搭建的违章设施。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和示范效应,全面提升首府城市整体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媒体、网络、宣传栏、简报、标语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意识、为企业发展的服务意识、为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大局意识。特别要对执法部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行业的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用心服务、执政为民,从而引导和带动全市各族人民树立“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影响力”和“环境是经济资源、城市形象”的理念,形成“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系发展环境、处处体现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细化整治工作方案。此次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负责单位要尽快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同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风险评估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每一阶段的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各小组专项整治方案要及时上报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7月5日召开全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听取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还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县(区)的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定于9月底和12月底分别听取各牵头部门、各县(区)工作成果汇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在的明显成效。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牵头负责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2013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认真开展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各自的整治目标任务,制定落实详细周密的治理责任书,确保治理责任和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精干力量,以抓铁留痕的功夫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要定期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一环扣一环靠前推进,一项一项地认真落实,原则上每周要上报一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专报。

(五)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务旅游交通建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定期通报、公开曝光,不断加大对发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制。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按时限、按要求、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积极配合,确保综合整治不留死角;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督导检查组将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要积极协调市委督查室,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加大督办力度,不仅要督重点工作落实,将专项整治活动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2013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更要督不落实的事和不落实的人,形成的督查报告不仅要有结果和进度,更要有原因分析,还要注明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形成密切协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基层建设,强化目标督查,鼓励群众参与,着力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联系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和制度,为顺利推进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逐步实现发展环境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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