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区经贸委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9-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地区经贸委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北屯建设指挥部,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

(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二○○九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商贸流通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根据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在县级城市实施“五个一”工程的通知》(新经贸市建〔2009〕242号)精神,从2009年起,在全地区各县(市)组织实施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即:一个综合性批发市场、一个中型超市、一个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一个配送中心、一条特色商业街。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地区市场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各个县(市)实施“五个一”工程,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宋柯(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成员:杨效国(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巴合提·夏米西(地区建设局局长)

徐志国(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泉(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刘小鹏(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明(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程铁流(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巴合提别克·艾依塔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波拉提·叶生别克(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五个一”工程计划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郭泉同志兼任。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建设内容和职责分工

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以县(市)为主,实行社会化运作,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设综合性批发市场。培育和完善一个集果蔬、冷冻和生鲜肉类及水产品、禽蛋、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二)建设中型超市。培育和完善一个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经营食品、家电、百货、生鲜等商品,并在销售方面实行统一电子结算系统的中型超市。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局、公安局。

(三)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完善一个经营品种多、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商贸流通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地委宣传部,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建设配送中心。培育和完善一个仓储面积在1000平方米,配送商品品种在5000种以上,并且具备相应的商品进、销、存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地委宣传部,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建设特色商业街。培育和完善一条环境优美、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并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商业街。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地委宣传部,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四、实施步骤

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确定建设项目阶段(2009年4月—5月)。各县(市)根据地区统一安排,编制“五个一”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地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地区实施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开始实施。

(二)项目建设前期阶段(2009年6月—10月)。各县(市)按照确定的建设任务制定工程建设计划,落实实施企业和工程资金,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8月)。各县(市)按照工程建设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9月)。各县(市)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五个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总结上报地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报行署和自治区“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实施“五个一”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实施“五个一”工程作为振兴城市商贸经济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根据工程建设周期长、范围广、工作量大、标准高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狠抓落实,责任到人。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推进计划,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方案,本着“方便群众、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的原则选择项目实施地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并及时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积极配合县(市)工作,全力支持,认真指导,严格把关,使“五个一”工程高效推进、高标准完成。

(四)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五个一”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五个一”工程顺利实施。

(五)加强监督,奖优罚劣。地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加强协调和督查,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五个一”工程顺利实施。地区将对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对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推进顺利的县(市)和单位予以表彰。

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12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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