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博州政办发〔2015〕59号
颁布日期:2015-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博州政办发〔2015〕59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2015年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13日

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2015年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大众创业、万众就业”行动方案》(新政办发〔2015〕34号),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服务体系,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搭建创业就业平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热情,形成促进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一区三园”产业联动发展平台为依托,以增加就业为核心,以创新模式为动力,以创建示范为引领,以提高创业成功率为目标,2015年全州新增中小微企业200户,新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少于1个,建设中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不少于3个,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公司不少于4个,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平台(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3—5个,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2016年,根据以上指标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制定新目标、确定新任务。

二、主要任务

㈠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创业就业环境。

⒈全面落实工商注册优惠政策,放宽创业准入。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注册登记门槛;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主办单位:州工商局。协办单位:州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⒉全面落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创业就业。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税收优惠限额标准,为大众创业万众就业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主办单位:州国税局、地税局)

⒊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大“短平快”项目实施力度,激发市场主体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⒋充分发挥小额贷款中心作用,扩大小额贷款规模。用足用好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州金融办。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州人社局、经信委)

⒌严格落实《自治州招商引资工业类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审查、审核)办法》,进一步简化项目落地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为创业就业项目落地提供绿色审批通道,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见效。(牵头单位:州招商局。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经信委)

⒍严格落实《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自治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规定,全面排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强化收费项目监管检查。(主办单位:州发改委。协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经信委)

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服务参与、市场化运作、机构协同发展”的思路,启动博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每个县市、园区至少建立1个中小企业服务公司。(牵头单位:州经信委。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

⒏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村村通、户户通、人人通”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畅通就业服务渠道。设立户外显示屏,实时发布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村、到户、到人、到企业。(牵头单位:州人社局。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⒐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体系,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将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主办单位:州工商局。协办单位:自治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⒑建立创业就业能人台账。对全州35周岁以下青年,特别是回乡大学生的创业就业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创业青年信息库”,掌握青年就业创业情况;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并对项目进行论证后,按行业进行分类,建立创业项目推介室,积极向创业咨询人员推介。(牵头单位:州人社局。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1.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培训,搭建对接平台,优化创业服务,降低准入门槛,提供多渠道支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牵头单位:州人社局。主办单位:各县市、各园区)

12.开展自治区级、国家级创业示范型城市创建活动。2017年力争1个县市创建为自治区级创业示范型城市,1个县市纳入争创自治区级创业示范型城市范围。(牵头单位:州人社局。主办单位:各县市)

13.优先安排社会群众创业、个体户创业、合伙人创业、小企业创业基地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创业场所、孵化场地供给。(主办单位:各县市、各园区。协办单位: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㈡强化金融支持,助力创业就业。

14.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以中小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为出发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的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2015年,在辖区再贷款范围内,银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拿出10%的额度,专项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困难农牧民信贷。(牵头单位:州金融办。主办单位:人行博州中心支行。协办单位: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州财政局、经信委)

15.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财政政策协同作用,实施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业务,增强金融机构放贷信心。积极推动“助保贷”产品和“助贷险”业务,扩大融资规模和途径。(牵头单位:州经信委。主办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州财政局、博尔塔拉银监分局)

16.积极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大力推动辖区内国有担保公司运营模式整合,增加注册资本金,扩大融资担保能力。(牵头单位:州金融办。主办单位:各县市,州国资委)

17.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注册准入门槛,扩大放贷额度。拓展放贷运营模式,支持小额贷款公司采取“联贷”形式,发挥“救急”和“替补”作用,满足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缓解融资困难。(主办单位:自治州金融办。协办单位:州经信委、博尔塔拉银监分局、人行博州中心支行)

18.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博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在博成立新兴银行业金融机构,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快捷、便利的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州金融办。主办单位:博尔塔拉银监分局、人行博州中心支行)

19.支持和鼓励有能力的创业企业上市、挂牌或发行票据融资。帮助企业尽快到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接受辅导,年内至少有1家企业纳入“自治区百家重点成长性企业名单”,力争在“新三板”挂牌方面有所突破。(主办单位:州金融办;协办单位:州国资委、经信委)

㈢优化创业载体,拓展创业就业渠道和空间。

20.全面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环境,依托“一区三园”联动发展平台,每个县市、园区至少建设1个中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牵头单位:州经信委。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

21.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电子商务产业平台(基地),在设施、设备、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给予创业者大力支持。(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商务局。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支持乡镇、街道、企业及各类社会机构创办创业园、创业基地、孵化基地等形式多样的创业平台和载体。(牵头单位:州人社局、经信委。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㈣强化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

23.实行金融机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州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在金融机构完成“三个不低于”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当年针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

24.设立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州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保证保险风险补助和代偿,增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放贷信心。

25.力推银行业金融机构“助保贷”业务。各县市、园区要安排资金,适时建立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政府风险补偿机制,专项用于代偿,形成风险共担模式。

26.实行创业(孵化)基地争创奖励。命名为自治区级、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27.实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司)争创奖励。命名为自治区级、国家级中小企业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28.实行创业型城市争创奖励。命名为自治区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29.大力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平台(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不断发展壮大电商物流产业,创新创业就业形式,丰富创业就业内容。

㈤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创业就业氛围。

30.加大“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及时跟踪报道,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创业、促进就业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州文体广新局。主办单位:博尔塔拉报社、博尔塔拉电视台,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1.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深入开展职业培训需求调研,做到用工需求和培训意愿“两清”。坚持“注重实用、分类培训、方式灵活”的原则,推行“订单、定岗、定向”职业培训。充分发挥就业培训资金作用,大力开展以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营销、营运为主的专业化培训。(牵头单位:州人社局、经信委、商务局。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

32.组织开展“千乡万村”、“百日大学生网上招聘”等促进企业就业服务活动。针对各类未就业群体,开展就业岗位现场、网上招聘对接和就业指导服务,为企业和求职者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州经信委。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

33.组织自主创业人员到创业典型示范户参观考察,激发创业热情。举办创业经验交流会,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人员与创业成功人士交流交往,开拓创业思路。(牵头单位:州人社局。主办单位:各县市、园区。协办单位:州经信委)

三、时间要求

㈠8月底前,各县市、园区、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分解细化任务,自加压力、大胆创新,制定出详细方案,确保本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㈡11月底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要对“大众创业、万众就业”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总结和下年度工作重点,报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经信委)。

㈢12月底前,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出2016年工作方案报州人民政府。

四、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志军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郭向毅自治州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洪自治州副州长

成员:陈健自治州经信委主任

郭双令自治州人社局局长

汤毅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郝青杰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李宏伟自治州国资委主任

杨文戈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铁山自治州招商局局长

徐贵山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吴炼自治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马克斯加甫自治州文体广新局局长

巴亚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副局长

张毅人行博州中心支行行长

甫·巴特尔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丛培忠自治州国税局局长

郭晓东自治州地税局局长

温岭自治州质监局局长

李东罡博乐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狄永江阿拉山口市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

李鸣豹精河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王文博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政法委副书记

刘虎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

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陈健兼任,副主任由人社局朱晓明、财政局金才福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州“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汇总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