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昌州政发〔2013〕1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3日

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

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

“十二五”是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

为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质量发展现状及形势分析

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科学跨越、富民强州”大局,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质量兴州”战略以来,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质量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基础建设稳步推进,质量安全监管日益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培育了一批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一批重大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等服务业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支撑和促进作用。全州中国名牌、新疆名牌产品总数位居全疆前列,食品、建材、机电等重点产品抽查合格率保持90%以上。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州质量发展的基础仍很薄弱,重数量、轻质量的思维惯性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质量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力度不够,知名品牌不多,区域经济发展核心优势不明显;质量安全监管亟待加强,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造成的损失比较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

未来十年,是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加快“三个率先”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从外部环境看,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品牌、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等竞争日益激烈。从内部环境看,我州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的质量需求不断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实施“质量兴州”战略,夯实质量基础,坚持以质取胜,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更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围绕“三个率先”发展目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创新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推进我州科学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工作方针

——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质量惠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坚持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全面实施质量兴州战略,大力提高各行各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增强我州产品、企业、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实现管理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激励机制,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把夯实基础作为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有利于质量发展的机制。

——坚持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强化先进质量文化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管理先进、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州各族人民,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目标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位居全区前列。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主导产品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主导产业产品质量水平逐步上升。自治区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5%以上;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较大、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农产品、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地产农产品、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6%、96%和98%以上。

2.工程质量目标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各族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重要民生工程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各族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达80%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

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成效显著。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在建建筑用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和低碳绿色建筑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3.服务质量目标

到2020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和效益显著提升,各族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交通、邮政、电信、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满足人性化服务的需求。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明显改善。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和旅游等主要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推动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培育2个以上新疆服务名牌;主要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4.环境质量目标

到2020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环境监管基础能力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显著改善。

到2015年,环境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昌吉州境内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设立保护区,确保全州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空气质量达到相应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15%,绿洲森林覆盖率达到30%;城镇、村庄、居民点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到2015年,村镇环保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展开,完成县城、重点小城镇范围内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脏、乱、差”等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成全国生态乡镇11个、自治区生态乡镇11个、自治州生态乡镇26个、自治州生态村100个;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强化企业责任体系建设。严格企业对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法人及企业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切实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划和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2.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推动企业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储存到市场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检测,推行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有效控制质量波动,减少质量损失。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改善品种质量,增强质量竞争力。推动企业加强对质量管理基础工作的投入。

3.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强化创新意识,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加大对产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的开发利用,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占主导产品销售收入的3%以上。积极依托对口援疆机制、重大项目承接产业转移,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大力支持现有国家和区、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立覆盖自治州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国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努力成为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4.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道德建设,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价值观,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和制度,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政府、行业部门监管范围。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5.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扶持骨干企业成为国际标准的主要参与者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实践、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输出,提升产业链的质量整体水平。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提高产品可靠性为目标,以质量安全为底线,加大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促使质量安全管理从被动防范向主动控制、长效监管转变。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进出口商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农产品、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数据库,强化监测信息的利用和共享。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专栏1:自治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领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州、县(园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加大对粮食、蔬菜、肉、蛋、禽等农副产品和棉花、林果、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大执法打假力度,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生产资料进入市场。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大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酒类产销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食品质量安全建档率达到100%;加强米、面、油、肉、乳制品等民生产品和儿童食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原料、食品包装及食品添加剂可追溯率达到100%。强化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大力推行HACCP(食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认证。积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由传统分散型向集团化、集约化发展。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召回、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坚决打击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药品质量监管

以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加强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监督和检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完善有效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安全责任、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突出对重点监控设备、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项目和关系民生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围绕自治州“三化”建设,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化工、旅游等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加强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电梯、索道、娱乐设施、气瓶气罐、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和行政监察。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

2.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施工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市场监管新机制,实现监管方式由市场准入为主向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市场退出并重转变,监管重点由资质资格管理为主向资质资格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并重转变,监管对象由企业为主向企业与人员并重转变,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工程质量安全过程监管,加大安全督查和事故查处力度。

大力推进建筑工程技术进步,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应用。大力推进新型环保、节能建材产业发展。发展建筑节能和推行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市场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全面增强建材企业质量技术基础和创新能力。强化建材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强制认证、监督抽查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全州重点建材生产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般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主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严把工程建设进场材料质量关口,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现场。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以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性住房、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重大产业项目为重点,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严防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安全。强化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为监督,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质量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3.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积极发挥服务业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职能。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组织)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服务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知名度,促进全州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服务等生产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生活服务业的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以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为导向,加快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社区商业和社区服务业,提高家政服务和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邮政、电信、广播影视、旅游、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行以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评价制度,引导企业(组织)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州”理念,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山川秀美、绿洲常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区域经济社会规划与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建立促进资源开发可持续的体制机制,规范资源开发秩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推广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突出抓好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快煤炭、电力、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管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城市及周边企业的污染治理,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挂牌整治。实施农村环境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防范体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健全统一监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防范和消除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5.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重点做好食品和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组建不同行业的质量管理评价队伍,对食品等重点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以及环境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社会公众报告质量安全状况,提高质量安全群防群治能力。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

专栏2:自治州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强化食品质量

安全风险预警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风险监测、预警通报等功能。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建立产品伤害

监测系统

质监、卫生等部门共同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出产品伤害预警,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企业等制定防范措施提供依据。

加强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预警

组建自治州主要农产品、重点工业品、特种设备以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产品及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效能。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6.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参照国家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符合自治州实际需求的质量指标统计制度,逐步将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顾客满意度指数等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和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工作,适时公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顾客满意度指数。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卫生、畜牧兽医、环保、工商、质监、旅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定期评估分析并报告质量状况。

7.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提升质量诚信水平为目标,以质量信用信息的发布和应用为手段,以健全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以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加强质量信用监管为保障,努力营造“诚实经营、以质取胜”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信用基础信息建设。组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积极推动行业、企业质量诚信自律建设。

专栏3:自治州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内容

质量诚信基础信息建设

工商、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质量信用基础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现质量诚信信息公开并向社会提供查询,逐步构建多部门互联互通的自治州质量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质量诚信信息共享并发挥有效作用。

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建设

在产品、工程和服务领域制定行业质量诚信守则和规范,明确行业诚信要求,建立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广泛开展行业质量诚信宣言、公约等自律活动,指导和促进企业完善质量诚信内部管理。

企业质量诚信自律建设

在产品、工程和服务领域的重点企业建立设计、采购、生产、检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诚信制度,加强员工质量责任感和质量诚信意识教育,强化诚信自律能力。

8.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做到整治和帮扶并举、规范和引导结合,消除质量隐患,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质量安全。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产品专项打假,保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奖励举报专项资金,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全面开展质量兴州、质量兴县(市)和质量兴企活动,创建一批先进典型。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建立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

2.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3.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依据国家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建立实施“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质量奖”,对质量管理先进、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各县市、园区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质量发展基金和奖励机制,实施打假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专项打假经费。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4.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围绕现代煤电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深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材料等产业发展,制定《昌吉州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落实名优产品奖励政策和配套扶持措施,提升昌吉州工业、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争创品牌建设示范区,围绕自治州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把培育争创品牌工作与扶持名优产品和优势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与产业机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专利技术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新疆知名品牌,提升自治州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

专栏4:自治州品牌建设的主要方向

传统优势工业

着力打造石油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轻工、化工和建材等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煤机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及新材料业、电子产业和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领域。

特色农牧林果业

着力培育粮、棉、油、畜产品以及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等特色农牧业领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

现代服务业

着力培育商贸、旅游、现代物流和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服务品牌。

专栏5:自治州名牌产品培育重点

地区

培育重点

玛纳斯县

葡萄酒、粘胶棉短纤维、食用植物油、辣椒酱、工业硅、碧玉

呼图壁县

苗木花卉、食品加工和农副产品

昌吉市

建材产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现代服务业

阜康市

建材产品、农机产品、化工产品、食品、农副产品、有色金属

吉木萨尔县

种植业及其深加工、煤电煤化工产业

奇台县

种植业及其深加工、旅游业、煤电煤化工产业、天然花岗石加工业

木垒县

哈萨克族民族手工艺产品、农副产品

新疆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煤电煤化工产品、新型建材

昌吉国家农业

科技园区

农副产品、现代服务业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物科技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强化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将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理性科学、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培养形成诚信至上、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推进社会主义先进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

2.推进质量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3.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倡导优质、安全、低碳、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生产要素和优质资源向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流动。打击垄断经营和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4.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举报和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12等质量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举报投诉问题,维护社会和谐。高度重视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发布产品质量警示,正确引导消费。建立健全质量监管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把质量举报投诉系统建成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假冒伪劣、参与打假治劣、依法维权的平台。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

5.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质量管理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团组织的研究开发、制定、执行、监督、咨询产品质量标准及标准化管理等方面作用,积极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推动质量技术服务的市场化进程。为用户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桥梁纽带的作用。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企业。

6.强化质量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开辟质量宣传专题栏目,宣传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质量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强化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社会反响强烈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力度,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标准化工作。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方针,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定联盟标准,提升全州标准化生产率。建立标准化服务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标准查询和咨询服务。加快我州优势工业、特色农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步伐。重点围绕现代化农牧业发展战略,建立以棉花、番茄、制种、蔬菜、苗木、花卉、葡萄、奶业等区域优质特色产业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积极申报国家及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在煤电煤化工、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机电、新型材料和装备制造等工业领域创造条件,建立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在旅游、商贸、物流等服务领域建立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昌吉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

专栏6:自治州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

标准体系建设

围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在农业和服务业领域制定一批标准和规范;构建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与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系列标准。

工业标准化

根据我州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收集研究国内外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扶持优势企业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提升企业产品标准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内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农业标准化

加快制定棉花、粮食、油料、林果、畜产品以及设施农业等地域农产品的农业地方标准,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

服务业标准化

积极培育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标准化推进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和旅游等主要服务行业的规范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2.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高效的计量标准体系和量值溯源体系。引导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其计量保证能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市场化的计量校准体系,培育和营造公开、公平、健康发展的计量校准市场。围绕自治州新兴产业发展、循环经济、贸易公平和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强化法制和民生计量。重点解决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计量问题,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净含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3.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建立科学、权威、规范、公正的实验室和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列入强制3C认证的企业100%通过认证。加强对农产品、建筑建材、交通、室内环境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强化认证认可证后监管,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良好行为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以及节能减排等认可工作。

4.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为自治州新型产业体系和区域经济发展搭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我州“六大支柱”产业“三化”建设,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针对我州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战略产业发展要求,新建自治区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治区玛纳斯葡萄酒及碧玉检验中心、新疆铝金属检测中心、煤电煤化计量检测中心、环境质量检测中心、重点污染源检测和环境应急管理中心等。

专栏7:自治州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点

检测

机构

建设

全面提升州级质检机构的检测水平,夯实县级检验机构基础检测能力建设,健全企业检验机构,发挥社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构建层级分明、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保障有力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一批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产品

质量

检验

检测

领域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重点围绕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深加工、煤炭煤电与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和新型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农牧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做大做强全州的质检机构,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鲜明的质检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质检技术机构利用社会力量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与规模企业以及社会检测力量的合作。

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完善食品、农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有害添加物、兽药和激素等药物残留、食品加工检测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全州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建设检测实验室,配备专业的实验人员。

围绕民生建设,重点加强食品、农副产品、特种设备、重点产业产品质量检测、节能减排检测装备能力建设,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计量

检测

领域

重点加强民生计量、贸易结算计量、医用计量、工业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计量检测装备能力提升。全面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更新改造一批长度、力学、热工、电学领域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其准确度和自动化程度。县级计量技术机构重点开展贸易结算用水表、电表、燃气表、衡器、加油机、出租汽车计价器、小型医用计量器具等的检验检测。建立和完善对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和其他热点商品的计量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计量欺诈行为。建立完善统一、协调、高效的计量标准体系和量值溯源体系。

特种

设备

安全

领域

加强特种设备检测研究和事故分析应急指挥装备能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检测、动态监管检测和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能力。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提升大型电站锅炉、储罐、压力容器与管道、电梯、起重机、罐车等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能力。加强电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高速电梯及零部件检验能力。加强金属材料检测能力建设,形成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材质的在役检测、金属监测及失效分析能力。加强锅炉、电梯、换热压力容器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检测和能效测试能力建设。

建筑

工程

领域

围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重点,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标准规范体系,提升高新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领域的核心检验检测能力。加强突发性事件、防灾减灾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提升对建设工程突发性事件、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检测能力。建立和完善覆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全过程的建设工程公共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建设工程领域的公共检验检测能力。

环境

监测

领域

重点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各级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覆盖全州的监测网络站点,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建立适应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监测体系。

5.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建立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公众的质量公共服务监管信息平台。依托物品编码与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推动信息化与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信息化水平。

6.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检测机构等质量从业人员的质量知识和法规培训。完善质量关键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培训,大规模培养掌握工艺操作技巧的熟练工人,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建立和实施企业质量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资质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培养质量管理人才。进一步完善质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机制。广泛普及质量知识,提升全民质量素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质量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各县市(园区)对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建立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将质量合格率、满意度指标、质量竞争力指数等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绩效考核。大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共同推进质量发展。

(二)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质量工作投入,夯实质量基础,将质量奖励、名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示范试点、检测能力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实际情况逐年提高。将质量基础建设、发展与保障的实施项目纳入改革发展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金融部门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产业、环保、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落实。建立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制度,依法纳入自治州统计渠道。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园区)、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完成质量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夯实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自治州通过绩效考核、专项检查、督查通报等形式督促各县市(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表彰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