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2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全地区“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努力改善民生,地区决定利用今明两年时间,集中力量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菜篮子”工程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菜篮子”与各族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是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地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人口和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而“菜篮子”生产基地出现萎缩、生产区域发生变化,保障供给能力与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不相适应;“菜篮子”生产的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不高,季节性、结构性、局部性供求矛盾和价格波动问题交织存在,市场调控能力不强,导致鲜菜、肉禽及其制品等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居高不下,增加了各族群众生活负担,制约了经济工作的平稳运行,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潜在隐患。对此,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重点民生工程,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菜篮子”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各部门要从增加生产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做好储备投放、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等方面入手,坚持扶持生产和保障供给相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综合施策,切实把这一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严格落实“菜篮子”工程县市长负责制。各县市要长远谋划,合理布局,抓紧编制“菜篮子”发展规划,做到“四纳入”、“四到位”,即纳入民生建设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查和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建设

(一)增加蔬菜生产供应

1、建立生产基地。各县市要根据区位特点,在基本农田以外规划建设1个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设施农业示范区(设施条件好、种植面积不低于5000亩,连片温室在300座以上),在县城周边、靠近市场、交通便捷、有生产基础条件且农民积极性较高的乡镇规划建设1个以上设施农业示范点(连片温室在50座以上),配套打井、滴灌等设施和高标准育苗基地等技术服务体系,提高设施农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水平。

2、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利用和田丰富的光热资源,加快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坚持露地蔬菜与设施蔬菜协调发展,冬暖式温棚、普通温棚、拱棚、地膜覆盖、庭院蔬菜合理搭配,确保全年正常生产、季节均衡供应,努力提高冬春季蔬菜供应能力。设施基地主要生产精细菜,露地主要生产叶菜,要着力提高产量、丰富品种。通过2年的努力,使全地区露地蔬菜达到10万亩以上(亩产5吨以上的高产面积),墙体温室大棚达到3.47万座(亩),拱棚蔬菜达到3.22万座(1.07万亩),蔬菜产量达到70.5万吨。

3、完善基础设施。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对温棚、拱棚进行全面维修,完善水电保温基础设施,努力发挥现有资源最大效应,提高设施蔬菜生产水平,全力推动已建成的生产基地发挥最大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

4、加大扶持力度。各县市要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一批专业性较强、有一定规模的蔬菜种植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扶持政策、项目和资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和品种、技术的指导和服务,促其形成规模。积极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二)积极推进养殖业发展

1、加大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力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畜牧业养殖用地、用水、用电的优惠政策以及对肉羊肉牛生产发展贷款利息进行全额贴息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资金和对口援和省市资金,以肉羊、肉牛、家禽、生猪、奶牛等产业为重点,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一批养殖大户和养殖企业。通过2年的努力,全地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达360个,其中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40个(单场年均存栏150头左右,出栏120头左右)、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60个(单场年均存栏500只左右,出栏400只左右)、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20个(单场年均存栏300头左右,出栏240头左右),禽类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40个(单场年均存栏8000羽左右,出栏6000羽左右)。

2、引导扶持农区畜牧业发展。各县市要结合“安居增畜”、“定居兴牧”、棚圈工程实施、推广“两年三产”技术,大力推进农区畜牧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现有种禽孵化基地作用,千方百计降低禽苗成本,为养殖户提供廉价禽苗,加大畜禽养殖扶持力度,解决肉禽蛋奶供应紧缺问题。通过2年努力,全地区主要肉禽产品产量达到14.4万吨,其中:羊肉6.3万吨、牛肉2.8万吨、猪肉3000吨、禽肉5万吨(家禽年出栏达到5000万羽以上)。奶产量达到5.7万吨、禽蛋产量达到3.8万吨。

3、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生产母畜。要突出广大农牧民在发展养殖业中的主体地位,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区外优良生产母畜引进补贴、新增生产母畜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千家万户开展母畜扩繁,实现母畜快速增长。

4、加强良种繁育推广。要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支持种羊场、种牛场建设优惠政策、畜牧业良种补贴政策以及育种核心群母羊饲养补贴政策,以和田羊为主、其它新品种为辅,做好和田羊提纯复壮、能繁母畜扩繁工作;培育引进繁殖效率高、生产速度快、适应性强和产肉性能好的肉羊肉牛新品种(系),在优势区域扶持建设1-2家生产规模大、种畜质量高的种羊场、种牛场,大力提高畜群生产水平。

5、加快饲草料基地建设。各县市要捆绑项目资金,将牧民定居工程、退牧还草工程的人工草料地建设资金优先用于集中连片饲草料地建设,依托绿色生态工程建设平台,在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在新开荒地、撂荒地及山前坡地等土壤、灌溉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基地,不断扩大饲草料种植面积。要进一步加大农区内涵挖潜力度,在充分利用好玉米秸杆、芦苇等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做好高效饲草新品种的引进、种植、试验、示范和推广,以及区外调运工作。

6、推广先进技术增加饲草料供应。各县市要积极引进具备一定规模的饲料加工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发展高效饲料加工。进一步推广普及“长草短喂、短草槽喂”等饲草加工技术,加大铡草机补贴资金落实力度,在国家30%补贴的基础上,县市财政给予30%比例补贴,增加饲草机械数量,提高饲草利用率。

三、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流通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城乡市场体系。各县市要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在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作用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面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

(二)建设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各县市要做好市场选址,在便于人流、物流流通的区域,建设1家以上由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提供规范免费的农副产品市场交易平台。地区商务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共同推进市场建设。

(三)提供时段(便利)市场。各县市要在科学论证研究的基础上,在城区内选择2-3个合适区域,合理确定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并组织乡镇成立蔬菜销售协会,支持农民进城直接销售鲜活农产品。

(四)探索推行直销方式。各县市要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发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抓紧编制蔬菜直销点建设规划,在社区、小区建设菜篮子直销点,并推动菜篮子直销点向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住宅区延伸,并确保直销点各类农副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10%以上。今后,凡是新开发小区都要无偿配套建设菜篮子直销点。同时,积极探索通过成立蔬菜直销企业,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加快建设一批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

(五)积极建设蔬菜冷藏保鲜库。落实优惠政策,出台配套优惠措施,给予必要资金补贴,建设一批蔬菜保鲜库、气调库,尽快建立和完善储备制度,积极培育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大户,降低农产品产后损耗,通过蔬菜储备投放平抑菜价,并提高农民蔬菜种植的抗风险能力。发改、商务等部门要向上级部门积极申报,分别争取落实1个以上大型保鲜库建设项目。同时,各县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农民修建农家菜窖,并由农技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六)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物流业。各县市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物流业尤其是冷链物流业,要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和鼓励物流主体参与农副产品流通,重点扶持以市场为依托的农产品运销协会、农民经纪人、代理商、中间批发商等中介组织,通过扶持农副产品物流业发展拓宽农副产品输入渠道,增加市场供应。县市财政对物流企业或运销大户购置冷藏车辆、专用叉车、精密检测仪器等设备用于发展冷链物流的,可给予购置价格10%的资金支持。

四、营造“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一)降低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费用。规模化肉牛、肉羊、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电价格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用电、用热、用气价格分别执行非普工业用电价格、非居民供热价格和商业用气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用水,各县市按当地水价类别中的最低标准执行。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实际拓宽适用品种范围,切实降低蔬菜等农副产品的物流成本。对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货车,由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临时停靠。

(二)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

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除合同列明并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的收费项目外,市场经营主体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的摊位费实行备案公示,在清理高额经营权承包费和提供政府补贴的前提下,降低摊位费水平。

(三)加强价格和收费监管。加强对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提供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简化、归并收费项目,公示收费标准。禁止有关部门和物业公司在政府制订的价格之外加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四)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发改(物价)、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各项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以及滥用市场地位、滥用行政权力、达成垄断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商贩欺行霸市,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非法牟利行为,营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各县市要组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蔬菜、肉禽蛋奶等产品价格,切实发挥价格信息市场引导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和消费者。

(五)保障农产品市场必要用地。各县市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供应规划时,要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严格控制将社区便民商业网点改作其他用途。同时,鼓励各县市以土地作价入股、土地租赁等形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平价商店,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

五、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地区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畜牧兽医、商务、国土资源、民政、人社、公安(交警)、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县市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地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农业局。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整合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对口援和省市援助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支农、扶贫开发、基本建设、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及水电路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行温棚、拱棚建设先建后补措施,并实施更为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区内外企业集团、民间资本和工商资本加大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大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精神,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生产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级担保机构开展“菜篮子”工程贷款担保业务。

(四)做好技术培训和服务。地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通过阳光培训、退耕还林就业培训创业等资金渠道,大力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制订栽培、养殖技术规程,举办设施蔬菜和畜禽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积极做好设施蔬菜优良抗病品种、优良畜种的引进、筛选,抓好集中育苗、育肥基地建设。鼓励地、县、乡镇三级农业畜牧技术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或承包、租赁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和养殖基地,为“菜篮子”工程提供科技支撑。

(五)保障市场供应。商务部门要继续积极向自治区协调落实储备活羊的投放,增加储备及投放数量,并组织企业做好外地调入工作,增加市场供应,有效平抑市场价格。

(六)推进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制订和落实各类“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强化检测检验和动物检疫,建立以地区、县市检测站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生产基地检测点为基础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保障“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

(七)严格落实物价联动机制。民政、人社等部门要会同发改部门做好物价联动机制补贴资金申报、发放落实工作,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群日常生活的影响,改善群众生活水平。

(八)加强督察考核。地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农业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会同商务、畜牧兽医、发改等部门,加强各县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检查、督察和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程情况,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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