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油气管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支持南疆各地州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10]103号
颁布日期:2010-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自治区油气管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支持南疆各地州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0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自治区油气管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支持南疆各地州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油气管线办[2010]2号)文转发你们,请按照此文要求积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以确保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顺利推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油气管线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新油气管线办[2010]2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南疆各地州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署、和田地区行署、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0]programme25号),塔里木油田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目前正积极组织南疆三地州天然气管道建设的前期工作。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程,希望管线建设沿线各地州市县积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提供该项目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包括地方志、十二五规划、能源利用现状及结构、天然气需求以及城镇规划、能源价格以及相应的政策法规文件等;同时提供其他相应的帮助。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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