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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