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1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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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地区工作总体部署,地区应急办公室提出了《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9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谋发展、创和谐、保稳定”工作重心,以宣传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积极探索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地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在确保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根据自治区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地区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0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思路和目标
2010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继续抓好机构、编制、人员的落实,以加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地区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深入开展危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继续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强化知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完善数据统计和目标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推动地区应急管理整体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二、2010年地区应急管理具体工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形成合理工作结构
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和地区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专家组的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的合理工作结构布局。各县市要按照地区编办相关文件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地直部门要按规定指定责任科室和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牵头单位要落实相关科室和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区、农村要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将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到位情况作为地区应急管理年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预案管理和演练
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加快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动应急预案全覆盖。今年,国家、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发布后,地区本级、各县市要及时组织修订地区、县市总体应急预案,地、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目录,积极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各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都要针对灾害情况进行分类细化,形成相对完善的预案体系。地区应急办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指导,各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完善现有预案,进行查漏补缺,切实实现全地区各级各类预案覆盖的目标。
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各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辖区、行业和领域加强预案管理,根据《喀什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开展各级各类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和修订工作。地区、各县市要视情况完成应急预案汇编工作。各级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单位,要依法督促预案编制单位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管理,并严格审核报备预案内容,确保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地区应急办将结合目标考核和工作检查情况,对各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予以通报。
三是狠抓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地直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实战的要求,参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演练活动,切实通过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战性,在演练实践中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级各类预案演练活动要留存完整的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对针对性强、切合实际、涉及面广、规模较大、组织较好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地区应急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观摩学习并推广经验。
(三)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应急体系规划
一是狠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法律各项条文的贯彻落实,加快法制化建设,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单位、岗位和人员,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地区应急办要加强调研,积极配合自治区出台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配套办法。
二是加强应急体系规划编制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推动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物资保障能力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工作,合理增加储备库点,组建应急救援基地,不断提升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地区应急办和地区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深入基层和各行业领域调研,积极组织力量编制完成喀什地区“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推动整体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地区应急办要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表格进行全面规范和完善,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并实施。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隐患排查、应急资源普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宣传培训、应急办内部建设等,以应急管理规范化统计推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创新。各县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对乡镇、学校、企业等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总结、提炼、推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地区年内将评选、表彰一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二是建立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制度。地区将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急资源普查及突发公共事件综合情况动态统计等方面建立有关制度,进行数字化管理,动态监管。各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地区有关统计要求,认真做好与辖区、行业和领域相关的应急管理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激励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喀署办发[2008]58号)要求,地区应急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考评,认真组织年中工作检查和年终工作考核。不断改进考核工作办法,将组织县市和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实行交叉、观摩考核,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综合考评成绩确定等次,以推动地区各级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提高。地区应急办建议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五)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地区应急办要按照《应急管理专家组运行规则》要求,加强专家组的建设工作,积极为专家开展工作做好服务,组织专家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在技术咨询、决策建议和应对指导中的作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县市也要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工作。
二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地区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加强地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组建成立地区应急救援支队,年内形成战斗力。各县市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摸清公安、消防、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底数,年内要完成本级应急救援大队和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也要按照有关要求,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三是全面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地区应急平台建设要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具体要求,在摸清目前拥有图像视频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做出图像视频资源布局及建设规划,出台视频资源整合及管理办法。要聘请有资质的企业和单位,争取年内完成视频图像资源整合和应急平台的编制、规划方案,并逐步实施建设。
四是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包括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家底及生产供应、调拨配送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储备库,完善储备网络体系。积极探索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和高效调运的路子和方法。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年底前要建立全地区应急资源储备的数据库框架。
五是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有条件的县市要率先尝试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和支持。要探索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要加强研究和积极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应急资金保障途径和办法。
(六)加强信息预测预警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按照《喀什地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暂行规定》的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网络,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继续坚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日报制度;各级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地区应急办要办好《喀什地区应急管理信息》,提高质量,为各单位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提供平台。地区应急办要加强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统计汇总,加大落实通报力度,促进信息报送工作的全面提高。
二是加强危险隐患排查监管。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以往开展的应急资源和危险源排查工作,经常开展重大危险隐患排查行动,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完善动态监控机制,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工作依据。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和实施重大灾害、灾难、危险隐患等预报预警和发布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总结评估机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事件处置情况,形成完善的工作资料,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年终的总结评估工作,提高分析总结评估报告的质量,地区按年度对总结评估报告进行汇编成册。
(七)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的作用,采取宣传周、开播专题栏目、网站宣传、散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和公共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加快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各类企业要加强岗前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地区应急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编印《喀什地区应急知识宣传手册》下发基层单位和学校,增强宣传工作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年内,地区应急办要协调地委党校(行政学院)利用各类主体培训班穿插应急管理专题内容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训;地区应急办将于上半年,组织师资力量,对各县市、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安排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筹备开展对县市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以干代训。各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培训活动。
三是加强舆论信息引导。地区应急办、行署新闻办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落实新闻发言人、信息核实、审查和管理制度,依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制度,通过主流媒体及时主动、公开透明地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三、做好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各县市、各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领域推进,得到整体发展和提高。
二是要落实人员编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地区编委文件要求,及时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核定应急办内部机构设置和办公设施、器材、装备等编制标准。要选配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应急管理工作队伍。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立足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发展,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基本满足辖区、行业和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四是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全面提升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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