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喀什地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09] 152号
颁布日期:2009-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喀什地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1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地区交通局关于《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喀什地区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喀什地区实施方案

近年来,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家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厅的亲切关怀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为广大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带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交通运输部为落实中央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下简称“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的发展的支持精神,积极促进“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公路发展,将新疆喀什地区作为全国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使喀什地区交通事业又一次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扎扎实实做好示范工作,是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利时机。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和自治区交通厅的部署,制定以下喀什地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做好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发展,地委、行署决定成立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喀署办发[2009]28号。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中央重点扶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适合喀什地区实际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管养和运营等方面的有效做法,推动地区农村公路又好又快的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地区实际和农村公路特点,遵循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实施步骤和建设重点,科学有序推进示范工程的实施。

(二)先通后畅,逐步改善。准确把握农村公路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先通后畅、逐步改善的的原则,合理选择等级标准、路线方案、技术指标和路面结构形式。山区要完善桥涵、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具备配套能力的县市,通村公路可进一步建成沥青(水泥)路面或其他结构形式的硬化路面。

(三)统筹考虑,建养并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坚持统筹考虑、建养并重的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通达工程、渡口改造及渡改桥工程、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推动管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轨道。

四、示范时限和任务

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从2008年6月开始,至2011年3月结束。其中,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为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为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3月为接受验收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喀什地区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喀什地区制定上报示范工程单位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1、喀什地区按照自治区交通厅下达的年度示范工程建设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并组织实施。

2、自治区交通厅每半年一次对示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验收总结阶段

1、2011年2月15日前,喀什地区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和取得的经验进行系统总结,提炼成果,整理好相关资料,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到自治区交通厅。

2、2011年3月,接受交通运输部的验收。

五、示范工程目标

以促进“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发展为目标,探索适合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经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1、建立起符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的质量监管模式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2009年及今后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其中关键技术指标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基本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建立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做到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能正常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

3、积极落实部省共建协议。目前喀什地区乡镇通畅率96%,通达率100%,建制村通达率88.1%。2009年完成125个建制村通公路,通达率提高到93.5%;2010年完成104个建制村通公路,通达率提高到98.1%,建制村通达率较规划目标有0.6%的差距,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部省协议目标任务。

六、示范重点

以2009年、2010年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程、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为重点,结合“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开展,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不断加快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主要示范内容

(一)落实建设资金

1、喀什地区属“少边穷地区”,12个县市中,有8个国定贫困县,财政自给率不足30%。按照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在一定时期内落实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由国家和自治区解决。

2、通村公路建设计划结合企业投资矿产资源开发修建公路,共同完成部分通村公路的建设任务。

3、通过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制度,广泛动员农民义务投工投劳参与通达农村公路建设。

4、落实好农村公路建设砂石料场、土料场、河道取水及临时用地等优惠政策。

(二)示范工程建设标准

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采用的标准,结合喀什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制定适合喀什地区的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初步拟定以下建设标准:

1、县道

(1)平原微丘区:161个乡(镇)及60个国营农、林、牧、场,根据交通量及沿线人口分布确定等级。建设以三、四级公路为主,解决通畅问题。

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30千米/小时、20千米/小时,

路基宽:采用8.5米、7.5米、6.5米,

路面宽:7.5米、6.5米、5米。

沥青路面结构:三级、四级公路路面结构,天然砂砾底基层+级配砂砾基层+沥青表处路面。

(2)山岭重丘区:地处西南部山区6个乡,分别为塔什库尔干县班迪、瓦恰、马尔洋、库克西鲁克、大同乡,叶城县西合休乡。公路由上个世纪八十、九十年代以工代赈投资修建,当时受投资限制,多项技术指标不满足四级公路的标准,通行条件差运输成本高,至今尚未通客运班车。改建以砂砾路面为主,增加防护工程、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改建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四级公路标准,解决不通客运班车的困难。

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

路基宽:6.5米、4.5米,

路面宽:4.5米、3.5米,

路面结构:天然砂砾底基层(或石方路基)+级配砂砾路面。

2、乡道

(1)平原微丘区:2259个建制村以建四级公路为主,以沿线居民点及人口分布确定路基宽度,先通达后通畅。

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

路基宽:6.5米、4.5米,

路面宽:5米、4.5米、3.5米。

路面结构:

沥青路面结构:天然砂砾底基层+级配砂砾基层+沥青表处面层。

砂砾路面结构:天然砂砾底基层+级配砂砾路面。

(2)山岭重丘区:49个不通汽车的建制村。具有交通流量小,建设难度大,后期保障畅通的养护费用高等特性。建设以通为主,以畅为辅。工程建设难度一般的项目建四级砂砾公路;工程建设难度较大的,适当降低部分技术指标。

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以下,

路基宽:4.5米,

路面3.5米,

路面结构:天然砂砾底基层(或石方路基)+级配砂砾路面。

3、村道

平原微丘区:以沿线人口分布确定。

(1)平原微丘区建四级公路以下标准,线形尽量保持原貌,弯道以加铺转角设计,先通达后通畅。

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以下;

路基宽:4.5米,

路面宽3.5米;

路面结构:天然砂砾底基层+级配砂砾路面。

(2)山岭重丘区:山区建制村因受地理条件限制,村级公路数量极少,不设建设标准。

(三)建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

根据喀什地区建设管理和工程技术力量现状,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质量监管模式和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指南》,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1、成立管理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地、县市交通主管部门成立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机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

2、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1)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公众参与”的质量控制体系。

(2)增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把关,全面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的“三监控、两管理”。

(3)建立从业单位从业资格及信用业绩考核制度,对信誉差、业绩差的从业单位两年内限制进入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采取多种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3、质量监督体系

(1)充分发挥在喀什公路总段设立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办公室作用,并结合喀什地区的实际,进一步充实质量监督办公室人员,做到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2)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项目施工全过程接受质量监督。实行质量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闭合制度,做到每份质量抽查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整改结果反馈及时,确保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有效运转。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自治区交通厅制定的《新疆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工作规定》、《新疆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规定》、《新疆一般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检查与竣(交)工验收工作规定》、《新疆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质量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5、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

2008年3月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的统一安排,成立了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2008年4月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公路质量年”宣传活动。2009年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2009年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工作要点:

(1)各参建单位对2008年5月以来开展“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切实把“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落到实处。

(2)2009年开工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坚持以项目为载体,按照第二阶段的工作要求,制定质量年活动具体方案。

(3)西部通乡公路项目执行办公室、各县市项目执行办公室,根据职能划分和管辖范围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开展活动。

(4)设计单位依据勘察设计合同规定,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设计缺陷及不足要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同时做好设计交底和开工后的设计服务工作,对出现的设计变更到现场及时确认和按时出变更设计图及变更预算。

(5)驻地监理组依据监理规范及合同规定,以“三监控、两管理”的监理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质量活动方案。

(6)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以承建的项目为载体,制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项目部驻地建设、工地实验室建设、原材料委托试验等符合规范及合同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四)建立健全管理养护机构,形成良性循环的管理养护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喀什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养护管理模式,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指南》。目前,喀什地区各县市都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共有乡(镇)养护站165个,专职交管员40名,专职路管员70名,兼职路管员242名,兼职协管员2147名,管理养护里程8095公里。

1、认真总结喀什市、伽师县、岳普湖县、泽普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适合喀什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不断完善管理养护机制,基本建成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养护体系。

2、各县市根据自身的财政状况,循序渐进,逐步将路管员(交管员)、协管员的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3、探索西南部山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标准、方法及落实经费的具体措施。

4、平原区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采取上面补一点,地方财政出一点,乡(镇)村组织农民义务投工投劳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方法,解决养护费用不足的困难。

(五)积极开展路政管理工作

加快路政管理机构建设,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路政工作指南》,全面开展路政管理工作。目前,喀什地区交通局成立农村公路路政稽查支队,12县市交通局成立农村公路路政稽查大队。全地区现有路政管理执法人员51人。

1、解决路政执法、道路巡查必备的交通工具。

2、逐步解决路政管理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路政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问题。

3、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政赔、补偿费的管理,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公路赔、补偿费管理办法》,做到损坏道路、设施及时修复,保障农村公路的畅通。

4、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六)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渡改桥改造,加强安保工程的管理

1、喀什地区目前有危桥4765米/272座,渡口2处。渡改桥、危桥改造任务繁重。进一步争取国家、自治区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加快渡改桥、危桥改造,使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于“三农”。

2、通过调研示范,基本摸清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符合实际的安保工程解决方案,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减少农村公路安全事故。

(七)建立统一管理、竞争有序的农村客运市场

积极探索乡(镇)客运站点建设的标准及投资规模,制定《喀什地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指南》,合理确定适合喀什地区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全地区有县、乡(镇)客运站44个,招呼站58个,客运线路443条,班次4878个,其中:农村客运线路190条,班次2339个;县乡班车通达率96%,乡村通车率72%。

1、结合目前实施的一乡一站的建设模式,根据区域内人口的分布,客运线路起点至终点经过的乡(镇)、村的数量,以方便农民候车、乘车为原则,综合考虑站点建设的布局、规模及标准。

2、探索经营管理模式,进行冷热线路捆绑招标经营的试点。逐步实现农村客运线路公司化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调度、统一车型的经营模式。

3、整顿农村公路客运市场,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保护合法经营,为农村客运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和谐市场。

4、加大农村公路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选择适应农村客运的车辆进入客运市场,基本实现以15-25座中型客车为主的运力结构,确保农村客运的安全运输。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示范工程顺利实施

1、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

2、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和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工作人员有效制约,确保权利的正确使用。

3、贯彻执行自治区交通厅实行“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示范工程全面实行阳光公示制度。

4、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双合同制”的规定。

5、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变更、计量支付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

(九)实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考核机制

1、建立健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机制和考核标准。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办事议程和年终综合考核的内容。

2、行署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示范工作进行考核。

五、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在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实施的过程当中,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将工程进展及有关实施情况,及时编印《示范工程简讯》,每季度向交通运输部上报示范工程进展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示范工程工作总结。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