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克州重点民生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报送2015年克州重点民生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惠民政策不变,支持力度增强,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质量,各项重点民生工程扎实有效开展。为认真实现好第六个民生建设年活动,继续做好2015年克州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根据克州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归纳2015年的各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每项民生工程项目要包含工程类别、具体项目名称、目标任务(含工程资金量、工程量和完成时限)、工作思路及工作举措等内容。

2、各县(市)、各单位要对各自梳理上报的重点民生工程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积极与上级单位进行沟通,向分管领导汇报,确保形成的克州重点民生工程计划语言精练、数字准确,切忌空话、套话。

3、各县(市)、各单位的上报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月15日12:00(北京时间)前报送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含电子版)。

4、请党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参照报送。

联系人:杜殿兵联系电话:423056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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