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贫困农户“一户一工人”培训转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贫困农户“一户一工人”培训转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4〕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吐鲁番地区贫困农户“一户一工人”培训转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吐鲁番地区贫困农户“一户一工人”培训转移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区贫困农户就业扶贫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农户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扶持贫困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实现贫困村农户脱贫致富的奋斗目标,现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扶贫先扶智”的理念,以解决和改善贫困村民生为重点,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为宗旨,围绕地区确立的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版本”、建设“五个吐鲁番”的发展战略,把加快推动贫困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地区18个扶贫重点村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就业能力培训真正成为贫困村劳动力依靠技能转移就业、依靠科技勤劳致富的主要手段,努力实现“一户一工人”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充分依托“五大工业基地”建设、“九大产业链”规划,采取就近就地转移和村企合作模式开展“订单、定向、定岗”等方式强化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争用2-3年时间,18个扶贫重点村中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迅速培养一名产业技术工人或致富能手,使新增劳动力掌握1-2项就业技能和致富本领,从业者技能得到不断提升,确保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家”的工作目标。

三、培训内容

围绕吐鲁番地区建设“五大工业基地”,构建“九大产业链”,突出抓好“五个百亿”产业,全面打造新型工业化发展“创业版”,一些大企业、大集团相继入驻吐鲁番的有利契机,采取定岗培训、定向培训和订单式培训等方式,组织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劳动力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努力实现职业培训与经济建设对接。

1、围绕电力、矿山、制造、化工、煤炭开采等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电工、焊工、钳工、机械操作工、微机及电控系统操作工等技能培训。

2、围绕服装缝纫工、交通运输业A(B)照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铲运机驾驶员、保安员用工需求,开展技能培训。

3、围绕吐鲁番地区旅游业发展及县(市)域内酒店(宾馆)用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导游、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旅游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围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烹调师、面点师、少数民族刺绣技能培训。

4、围绕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及水利、交通等基础建设项目,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等技能培训,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5、围绕吐鲁番地区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按照农业产业区域分布和发展方向,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立足农牧民生产实际,结合林果业、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业机械化生产等要求,突出抓好高效种养殖实用技术、高产优质栽培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农机安全操作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劳动力掌握和应用农业新技术能力,努力造就一批懂技术、多技能的新型农民。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培训资源库。进一步摸清扶贫重点村农户的家庭、家庭收入来源、劳动力剩余、就业技能、就业培训意愿等基本情况。各县市、地直帮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组织人员进家入户,摸清贫困村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未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劳动力基本情况;能够长期稳定转移就业劳动力基本情况;45岁以下劳动力基本情况;已转移但因各种原因又返回乡镇的劳动力基本情况;能够在农闲时间从事短期劳务创收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即将新产生的“两后生”劳动力基本情况。同时要进一步摸清企业用工情况。有关部门要详细了解企业用工情况、用工时间、用工岗位和用工要求,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行需求分析,为开展有针对性技能培训打下良好基础。

(二)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方式。按照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养需求等情况,科学制定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工作,明确培训任务、培训目标、培训要求。要按照实用、管用、够用的原则,以现有的技工学校、农广校、就业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为主渠道,采取“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相结合,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多层次、多途径、多手段的职业能力培训。依托企业和各类培训资源以学校、教学点的形式建立培训基地,采取校企合作、村企合作、村校合作、异地教学等培训模式,按照以需定培、定向培训和订单式培训的原则,围绕地区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以及周边地区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开展强化操作技能的培训,对有就业愿望的“两后生”,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全部纳入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使其进入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接受2-3年系统职业技术教育或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实现高质量就业奠定基础。对女性农业劳动力,要以家政服务、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为重点,加强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促进女性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三)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创业促就业倍增效应,大力推行“创业+技能+实践”创业培训模式,组织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参训者的创业能力。同时,要积极为参训者提供后续跟踪、创业指导、政策支持服务,帮助其提高创业成功率。积极推行岗前技能培训,深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动员、引导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并对新吸纳人员结合实际,以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岗位需求。

(四)推动职业技能鉴定。为方便就业,学员培训结业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参加自治区、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学员,由培训机构免费继续培训。对于贫困农民首次参加初级技能鉴定的费用全免。

(五)积极引导就业推荐、跟踪管理与服务。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对参训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进行学员的就业推荐、跟踪管理与服务。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地、县(市)劳动保障机构,要把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学员的转移就业与跟踪管理服务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优先推荐扶贫技能培训学员就业,主动加强同培训机构的联系,及时提供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信息,主动协助做好相关的跟踪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培训学员转移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对贫困村劳动适龄人员开展就业扶贫工作,使其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高质量就业,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脱贫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重要标志。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单位要从推动地区重点贫困村脱贫致富,保障当地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基本实现“一户一工人”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贫困村农户“一户一工人”技能培训转移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各县(市)要成立以县(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人社局、经信委、扶贫办、教育局、职教中心、农业局、妇联、团委、工会等单位为成员的“一户一工人”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研究贫困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有益和有效的培训就业模式,按照“抓早、抓好、抓实”的要求,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具体的工作要求,把贫困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整体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层层分解落实,把工作落实到人、安排到位。制定将有扶贫任务的各级领导、联乡驻村单位、包村扶贫的联系企业纳入扶贫工作年度考核的制度。

(三)落实经费保障。扶贫技能培训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由地区人社局、地区扶贫办、地区农业局、妇联、工会组织等部门实施。地区人社局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一户一工人”培训转移实施计划、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和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项目(职业工种),提供就业和岗位需求信息,汇总统计培训人数,通报有关培训情况,并具体组织实施由地区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资助的扶贫技能培训,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地区扶贫办、地区农业局和妇联负责各自资金范围内的扶贫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列出的支持就业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奖励基金,对就业扶贫工作好的“村企”对子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要加强对重点贫困村扶贫培训工作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就业、培训、鉴定备案制度,严格申报程序,建立健全就业、培训、鉴定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实行扶贫培训全程跟踪,做到培训与就业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落实培训实效,避免培训与就业脱节现象的发生。要将“一户一工人”技能培训转移工作纳入各县(市)和各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培训项目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对“一户一工人”技能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企业予以表彰奖励。行署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一户一工人”技能培训转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媒体和宣传墙,在巴扎日、三下乡、党员活动日和“一村一月一活动”等时机,大力宣传“一户一工人”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贫困村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做到宣传标语上墙,政策措施宣传到户,培训对象落实到人。调动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村劳动力培训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于2014年2月15日前将本县(市)贫困村农户“一户一工人”技能培训转移工程实施方案报地区扶贫办、人社局,每季度末上报扶贫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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