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通知》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通知》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2〕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新安办字〔2012〕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通知》)是国务院在全面总结连续三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入扎实抓好《通知》精神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的安全生产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要根据今年2月21日召开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及特点,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地区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吐地行〔2012〕6号)为重点,着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强化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建设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强化敏感期、重大活动、节庆期间的安全监管,有针对性解决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各系统要加强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落实。要明确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通知》的贯彻落实纳入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各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各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营造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安全发展的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促使“安全生产年”活动富有成效地深入扎实开展。各县(市)、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并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地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2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