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梳理上报2016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吐政办函﹝2016﹞3号
颁布日期:2016-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吐政办函﹝2016﹞3号

关于梳理上报2016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自治区决定实施第七个“民生建设年”。为切实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早准备,积极与自治区各厅局对接,落实民生项目和资金,并认真调研,切实谋划好2016年全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

各区县重点筛选3-5项普惠群众的民生工程项目上报;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梳理,应报尽报。上报的民生项目要明确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资金来源、主要内容及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所报各类项目必须真实,确保年内可以完成。项目投资总额均为2016年度计划,对2016年投资计划还未确定,并继续实施的项目,可根据该项目2015年实施情况,初步预计项目规模进行报送。

各区县、各部门上报项目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请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于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

联系电话:8520949

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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