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乌政办〔2010〕371号
颁布日期:2010-1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

乌政办〔2010〕37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0〕489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雪灾

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

新政办明电(10)48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加紧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确保交通安全。铁路、民航、公路客运等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运输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事故易发路段巡逻,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二要确保市场供应。建设、电力、热力、天然气、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水、电、暖、气的正常供应和通讯顺畅;各地要加强农副产品供应和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剧烈波动,保障群众正常生活。三要保护农牧业生产。各地要组织做好农作物防寒、防冻工作;牧区要及时做好雪灾防御工作,保障牲畜安全越冬。四要加强值班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有关部门及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值班工作,重大灾情要立即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据气象局预报,今年冬季我国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气温将呈现前冬暖、后冬冷趋势,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新疆北部、西北地区中东部,内蒙古大部、东北大部,西南地区中部、长江下游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新疆北部,内蒙古中西部、东北地区东部、西北地区中东部的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雪灾;华北、黄淮,江南大部、华南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黄淮、华南地区可能出现冬旱。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马凯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雪灾及强降温天气,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请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组织分析会商,并利用各种手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二要进一步完善应对预案。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防范应对雪灾和强降温天气工作经验,抓紧做好各类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三要确保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部门要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加强旅客疏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防灾抗灾工作的检查指导,严防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正常运转;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四要确保市场供应。加强粮、油、肉、蛋、莱、奶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加强价格监管,保障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组织做好农作物防寒、防冻工作,努力保护生产能力。五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予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10年冬季至2011年夏季全国

气候趋势预测意见

中国气象局

(2010年11月3日)

2010年11月1日至2日,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今年冬季至明年夏季(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全国气候趋势预测会商会。来自业务、科研单位和高校的近80名专家认真讨论了影响我国年际气候异常的前兆信号,分析了今年夏季开始发展的可能达到中等或以上强度的拉尼娜事件、东亚夏季风偏弱以及前期东亚大气环流和中国天气气候特征,形成了2010年冬季至2011年夏季全国气候趋势预测意见,结论如下:

预计今年冬季(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我国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气温将呈现前冬暖、后冬冷趋势,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新疆北部、西北地区中东部、内蒙古大部、东北大部、西南地区中部、长江下游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新疆北部、内蒙古中西部、东北地区东部、西北地区中东部的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雪灾;华北、黄淮、江南大部、华南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黄淮、华南地区可能出现冬旱。

明年春季(2011年3月至5月)和夏季(2011年6月至8月)我国大部地区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偏高。明年春季西北地区大部、内蒙古、东北地区西部、华北西部、黄淮西部、江淮、江汉、江南、华南中东部、西南地区东部、西藏西北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内蒙古西部、江南、华南东部地区可能出现春旱,华南可能出现冬春连旱。新疆北部、东北地区东部和南部、华北东部、黄淮东部、青海南部、西南地区中西部、西藏中东部、华南西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

明年夏季主要多雨区位于华南至江南南部、长江中下游至黄河下游地区,黄河流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偏少。

一、今年冬季我国气温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明年春季全国大部地区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偏高

预计今年冬季我国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气温将呈现前冬暖、后冬冷趋势,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今年冬季新疆北部、甘肃大部、宁夏、陕西北部、内蒙古大部、吉林西南部、辽宁、河北北部、四川东部、重庆、湖北、河南南部、安徽西部、江西大部、湖南、贵州大部、广西、广东西部、海南等地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其余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其中西藏中西部偏高1摄氏度左右。

明年春季,全国大部地区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偏高。除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吉林大部、云南南部、广西西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外,其余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其中内蒙古中西部、甘肃北部部分地区、宁夏北部、陕西北部气温偏高1摄氏度左右。夏季全国大部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

二、今年冬季华北、黄淮、江南大部、华南等地降水偏少,内蒙古、西北地区中东部、东北地区降水偏多;明年春季西南地区降水偏多,淮河以南大部地区降水偏少

预计今年冬季,新疆北部、内蒙古大部、甘肃大部、青海东北部、宁夏、陕西大部、黑龙江、吉林大部、辽宁东部、江苏南部、上海、浙江北部、安徽大部、湖北东部局部、四川南部、云南北部、贵州西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内蒙古西部、黑龙江东南部、吉林东北部偏多2-5成;全国其余大部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其中福建中南部、江西东南部、广东中东部、西藏西南部偏少2-5成。

明年春季,新疆南部、甘肃、青海大部、宁夏、内蒙古、黑龙江西部、吉林西部、河北北部、山西大部、陕西、四川东北部、重庆、湖北、河南大部、安徽大部、江苏大部、上海、浙江、江西、湖南、贵州大部、广西中东部、广东大部、福建、西藏西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其中浙江、安徽东南部、江西东北部、福建北部偏少2-5成,全国其余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西藏东南部、云南西部偏多2-5成。

明年夏季,主要多雨区位于华南至江南南部、长江中下游至黄河下游地区,黄河流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偏少。

三、今冬明春气候的主要影响

(一)今冬我国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北方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雪灾。建议:

1.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冬季防寒保暖所需燃气、燃煤、燃油等能源调配和储备工作,提前做好大幅降温天气的卫生应急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强降温过程可能造咸的影响。

2.新疆北部、内蒙古中西部、东北地区东部、西北地区中东部的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雪灾,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造成影响,相关部门要提早予以防范,牧区要及时做好雪灾防御工作,保障牲畜的安全越冬。

(二)明年春季,全国大部地区气温总趋势较常年同期偏高,内蒙古西部、江南、华南东部地区可能出现春旱,华南可能出现冬春连旱。建议:

1.内蒙古西部、江南、华南等地要做好防旱抗旱工作,及时蓄水保墒,同时要注意上述地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2.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中北部、云南南部、广西西部等部分区域气温可能偏低,应注意低温冻害对农业的不利影响。

由于气候预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将密切监视海洋、大气和陆面热状况的变化,及时进行滚动订正,并报告最新分析预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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