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文件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云政办发 〔2012〕153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文件的通知》
http://xxgk.yn.gov.cn/uploadfile/document_20120701/20120903084636386.pdf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提升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8
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事业发
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好
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经省人民
政府同意,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
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事关各族群
众福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国家团结统一和长
治久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通知
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本地、本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到
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制订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
结合各自职能分工,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
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主动加
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我
省少数民族事业的投入扶持力度。
三、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级民族、发展改革、财政等工
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
系,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并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推
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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