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浙政办发〔2011〕97号
颁布日期:2011-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9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召集人:施利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金汝斌(省统计局局长)

第二召集人:竺园(省统计局副局长)

应柏平(省建设厅副厅长)

成员:刘亭(省发改委副主任)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盛乐山(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冯一鹤(省农业厅副厅长)

邢最荣(省林业厅副厅长)

郭安娜(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助理巡视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竺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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