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杭政办发电〔2012〕9号
颁布日期:2012-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十二五”乃至更长远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改革发展规划,把发展真正建立在企业和全社会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途径和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意见》开展广泛的宣传,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共识和合力;加大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置、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措施的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意见》,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点抓好市安委会职责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安全告知事项管理办法、企业搬迁安全管理办法、劳务派遣安全管理办法、职业院校安全知识教育等10项与《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相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强化执法监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区、县(市)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力量,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业务建设,并着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与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以完善诚信考评激励约束措施和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为核心,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及时向员工和周边群众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和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查处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增加财政奖励额度,通过政策引导、中介帮扶,引导更多的企业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科技兴安推进力度。设立并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积极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露天矿山全面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破碎技术,拥有中、高度安全风险设施的企业实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改造,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专用车辆和旅游客运车辆全部完成行车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与使用;加强信息技术与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各领域的应用,加快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和“智慧安全”建设步伐,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道路交通、消防、农机、特种设备、工程运输车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特别要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专门要求,继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并深入推进工程运输车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地铁、隧道、桥梁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重点工程项目联系制度和动态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环境,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以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健全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状况差、安全问题严重的企业,给予安全生产警示、问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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