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湖政发〔2010〕42号
颁布日期:2010-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10〕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湖州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

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工作方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区域规划》)已正式颁布,标志着长三角地区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区域规划》精神,加快科学发展,加快接轨上海和融入长三角,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进程,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按照“建设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城市”的要求,发挥临湖和生态优势,优先发展休闲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物流业和现代商贸业,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服务外包业、中介服务业。同时,着力发展商务会展和批发分销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电子商务、研发设计和数字传媒等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旅游和房地产等传统优势服务业;加快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社区服务、人居休闲等服务业发展;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贸粮局、市信息化办、市科技局、市人行、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政局等)

(二)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和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抓好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临杭物流园、织里童装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省级重点集聚区,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多媒体创业园、湖州职业教育园、安吉环灵峰山休闲度假区、长兴综合物流园区、湖州综合物流园等省级重点备选集聚区的规划与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更多的服务业企业和“大好高”项目入住、落户省级重点(备选)集聚区。(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实施部门:市各有关部门)

(三)坚持培大育强,充分发挥大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要求,在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旅游、文化服务、房地产、社区服务和服务外包等行业,选择重点企业作为扶持培育对象,着重加大主营业务突出、具有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服务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有一批企业成为“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贸粮局、市人行、市交通局、市信息化办、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外经贸局等)

(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做大做强做优金融业。支持和鼓励我市金融机构主动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开展资本、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吸引金融机构总部的后台服务中心、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金融服务外包、金融市场分中心等落户湖州。(牵头部门:市人行,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金融办、市外汇管理局、市银监分局等)

(五)坚持多管齐下,深入开展“信用湖州”建设。进一步落实《共建信用长三角宣言》,扩大信用数据共享范围,加快构建区域社会信用平台和体系。(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等)

(六)坚持统筹城乡,不断增强中心镇服务功能。促进服务业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增强中心镇服务功能,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分工合理的城乡服务业合作体系和协调发展格局。(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贸粮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等)

(七)坚持求真务实,健全完善服务业管理体系。着力推进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湖州市服务业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服务业工作机制,形成科学的服务业发展统计与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二、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

(一)全面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通用设备制造、金属压延加工、建筑材料等传统行业的技术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研发、设计、营销中心,促进产业链向两端延伸,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市发改委)

(二)大力发展重点特色产业。立足我市特色优势,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金属管道与不锈钢、特色纺织、木地板等六大重点特色产业。(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

(三)积极发展高科技产业。按照“建设高技术产业引领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突出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牵头部门:市经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及各有关县区政府)

(四)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提高装备制造业系统集成能力和核心技术研发能力,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及其控制系统、轻纺机械及其控制系统、电梯及配套件、大型部件加工、农业机械设备、工程机械、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仓储物流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

(五)加大培大育强力度。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纺织、新型建材、新能源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势企业跨行政区并购和重组。(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

(六)着力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完善块状经济生产性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专业化配套协作,着力推进织里童装、南浔木地板、市区金属管道与不锈钢、德清生物医药、长兴绿色动力电源、安吉椅业等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牵头部门:市经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及各县区政府)

(七)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环杭州湾产业带湖州产业区、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等建设,加快临沪、临杭、临港、临铁(路)、临界(苏浙两省)区域的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县区政府)

三、着力推进农村农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继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对于流入和流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主体给予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农办,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局等)

(二)大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行林权、大型农用生产设备等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牵头部门:市人行、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局、省农信联社湖州办等)

(三)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农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等及各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入实施“4231”产业培育计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建设,推进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推动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提升品质、打响品牌、形成优势,推动我市成为长三角都市圈优质农副产品供应中心。(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五)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以规模化家庭农场经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完善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省农信联社湖州办等)

(六)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现代生态渔业。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现代生态渔业。(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气象局等)

(七)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构筑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网。(由市贸粮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落实)

(八)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卫生改厕、饮水安全、污水治理和垃圾收集处置等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市农办、市规划建设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

(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用地节约的要求,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由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办组织落实)

四、充分发挥内河港口优势,积极参与河海联动开发建设

(一)加快发展内河临港产业。充分发挥航道、港口优势,以规划为先导,以主要作业区、航道沿线城镇为依托,以港口物流、临港工业为重点,以培育引进适港项目为抓手,切实加大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临港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推动临港产业发展,实现港口、产业和区域经济的互动,努力把高等级航道沿线重点区域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湖州发展的新增长极,加快把湖州港建设成为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的喂给港。(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及有关县区政府)

(二)切实增强我市内河港口的竞争实力。以资产为纽带,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全省港口联盟,实行河海联动,增强我市内河港口的竞争实力,进一步突出湖州港作为省内货物吞吐量最大的内河港口的地位。加强港口各项规划之间的协调,统筹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并有效控制弱、小规模码头建设,提升港口码头发展档次。(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区政府)

(三)加快发展内河临港现代物流。加强区域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物流与内陆物流联动发展,推进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吴兴港区、南浔港区、长兴港区、德清港区、安吉港区和太湖旅游港区,积极推动港口结构调整,逐步实现各港区的功能定位。(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区政府)

五、不断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建设创新型城市

(一)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适用技术创新及应用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有效利用国内外现有单项和分散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我市科研创新与应用能力。深入开展政产学研合作,继续深化与中科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21所等大院大所合作共建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在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积极作用,不断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支撑。(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等)

(二)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建设、积极争创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力推进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二期、浙江大学(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吴兴区多媒体产业园、安吉和南浔科技创业园建设,规划启动德清科技新城、吴兴东部科技城,构建各类创新载体和公共创新平台,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完善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机制,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支撑能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等)

(三)推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鼓励科研院所瞄准国家和省产业振兴规划,积极申报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大力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育计划,扎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研发人才、职业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等)

(四)抓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着力提高企业创造、保护、利用知识产权能力,力争在发明专利授权量方面取得新突破。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和财政贴息等政策,增加财政对技术创新的引导性投入,加大对公益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

(五)积极参与国家级自主创新综合试验示范区的组建工作。协同开展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提高区域整体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

六、做强“一核两带”,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一)切实做强“一核两带”。加快打造湖州中心城市产业“极核”与南太湖和临杭两大产业带,加快建设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等载体,整合提升开发区(园区)和工业功能区,不断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和集聚辐射能力。(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发展。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推动县域特色经济发展提升,以15个省级中心镇为重要节点和载体,把织里等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使中心镇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的纽带,成为新的增长点和新的发展空间。(牵头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综合交通系统、安全供水供能系统、现代信息网络系统、污水垃圾处理环保系统、防洪排涝防灾系统、绿化生态系统的建设。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等)

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设施网络化水平

(一)按照建设“连接中部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的要求,加快“五线一枢纽”规划建设,推进宁杭铁路客运专线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进程,完善沟通周边城市的快速通道网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等)

(二)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三大路网建设,优化市域路网,畅通出市通道;完善公路、铁路、水运、电力和天然气管网等集疏运体系。(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集团、湖州电力局等)

(三)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由市发改委、市经委组织落实)

(四)统筹区域水利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和改善水环境的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库、堤防的安全保障水平,构筑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等及各县区政府)

(五)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网络性能和技术水平,建成覆盖全市、能够与全球信息高速公路接轨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统一数据标准,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牵头部门:市信息化办,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气象局、电信湖州分公司等)

(六)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切实做好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论证、用地保障等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等)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力实施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推进循环经济企业、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市农业局、市贸粮局、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

(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努力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等)

(三)加快推动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贯彻落实节能降耗强制性地方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大力支持推广开发和推广节水、节电、节煤、节材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技术的应用,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太阳能和浅层地热利用,努力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市经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湖州电力局、市质量技监局)

(四)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在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重点领域基本建成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由市经委、市贸粮局、市发改委组织实施)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按照“设立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治理,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200米以上的山体及湿地保护,进一步改善全市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等)

九、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优化进出口结构。鼓励出口企业调结构、创品牌,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和应对体系建设,探索攻防并举的维权机制,帮助出口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由市外经贸局、市经委组织落实)

(二)推进“大通关”建设。完善涉外部门协作和联手服务机制,不断扩展“大通关”的覆盖范围,切实为涉外企业的对外贸易创造良好环境。(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具体组织落实部门:湖州海关、湖州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市交通局等)

(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强化产业招商,突出六大重点特色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及现代服务业,坚持外企、央企、省企、民企四轮驱动,着重引进一批“大好高”项目。深化细化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严把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安评环评等关口,进一步提高引进项目的质量。(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招商局等)

(四)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按照“一体化发展”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收购品牌、建立基地、抢占资源,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拓展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空间。(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市发改委等)

十、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扎实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加强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文化“八有”保障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建设,着力提高舆论宣传和引导能力。(由市文广新局、湖州广电总台组织落实)

(二)加快教育科技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建好一批区域性初中,完成合格完小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职业教育“五大工程”,加快培养适应转型升级需要的职业技术人才。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办学特色,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完成以“领雁工程”为载体的骨干教师培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三)完善提升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扎实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体系。(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四)加强就业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创业促就业“845”工程,扎实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城市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指导和服务,统筹做好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工作,强化城镇零就业和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市教育局组织落实)

(五)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推进“五费合征”,进一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率。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参与长三角地区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建设。(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组织落实)

(六)加强外来人口服务和管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区域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子女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与常住人口享有同等待遇。(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

十一、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机制优势

(一)深化扩权改革。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区和扩权强镇改革,提高基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

(二)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编制办)

(三)探索实施重大改革试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吴兴区省级新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积极探索新农村发展模式。(牵头部门:市农办、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

(四)深入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加强水、电、气、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城市重点功能区块发展,加强15个省级中心镇及织里等小城市建设,完善城镇发展体系,增强城镇对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吸引力和承载力。(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农办、市规划建设局等及各县区政府)

(五)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切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审批、用地、信贷、税收等扶持政策,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改善融资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经济的融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由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组织落实)

(六)深入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建设用地退出等机制,建立完善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和污水、垃圾处理等收费制度改革,加快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招投标中心等)

(七)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有序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银行、担保机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积极推进发行小企业集合债,着力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由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经委组织落实)

(八)推进区域市场化进程。参与建设统一开放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牵头部门:市贸粮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等)

十二、配合编制和落实一批重要配套规划

(一)配合开展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长三角区域城际轨道交通等重点专项交通规划,以及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等规划的研究编制。加快南太湖产业集聚区规划的报批工作,尽早启动一期建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人行、市信息化办等)

(二)组织落实《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浙江省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开发规划》、《浙江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及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等。(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实施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金属管道与不锈钢、特色纺织、木地板等六大重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由市经委组织落实)

十三、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

(一)加快建设宁杭铁路客运专线湖州段、湖州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湖苏沪、合湖杭、湖嘉乍铁路前期工作,合力推进合湖杭铁路进入长三角铁路网规划,构建“五线一枢纽”的铁路网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等)

(二)加强公路、航运网建设。以高速公路为重点,构建“三纵三横”(“三纵”:杭宁、杭长、练杭高速及北延;“三横”:申苏浙皖、申嘉湖、杭州都市经济圈高速环线湖州段)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加快构建“五干五支”(“五干”:京杭运河、长湖申线、湖嘉申线、杭湖锡线、东宗线;“五支”:梅湖线、李湖线、东苕溪线、武新线、泗湖线)和“一港六区”(“一港”:湖州港;“六区”:吴兴、南浔、长兴、德清、安吉与太湖旅游港区)的水运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域交通连接网络。(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各有关县区政府)

(三)构建安全的区域能源网。加快推进1000kV淮南—上海、±800kV锦屏—苏南和1000kV浙北-浙中等三条特高压的建设,进一步加大220kV、110kV输变电项目的布点;加快推进天然气网建设,形成“西气”、“川气”双气源,建设覆盖三县二区的天然气供气网络;加快推进输油管网建设,扩大目前苏台山油库的仓库库容、延伸输油管线,逐步构建安全、清洁、高效,多元化、可持续的能源供应网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湖州电力局、市规划建设局、石化湖州分公司及各有关县区政府)

(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共同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太嘉河和扩大杭嘉湖南排等四项重点水利工程,进一步改善并提升太湖和区域水环境质量。突出以圩区整治、大中型泵站水闸改造、河道长效保洁、水库山塘加固及中小河流整治为重点,构筑人与水和谐相处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高全市防洪排涝标准。(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五)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光缆为主的骨干传输网、宽带接入网和IP骨干网、有线信息网,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网络平台,积极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共同推进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互联网交换中心互联、公共数据交换中心等共享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市信息化办,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贸粮局、市文广新局、湖州广电总台、市规划建设局、电信湖州分公司等)

十四、统筹布局一批重点开发区块

(一)围绕工业转型升级,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进一步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研究建立相关园区联动发展机制和市区内重大项目落地协调机制,努力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深入研究临杭、临沪、临港、临铁(路)及临界(浙皖两省)等区域的规划建设,统筹考虑、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规划建设新的产业平台。加快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研发设计、营销、物流和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型。(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经委、市外经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等)

(二)围绕发展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物流园区、现代商务区、总部基地、信息产业园、科技创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生产性服务集聚区、服务外包基地、文化商旅综合体、新型专业市场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休闲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现代商贸等重点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单位及各县区政府)

(三)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优化农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强化科技辐射、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121”工程,抓好综合园区规划立项、主导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等)

(四)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水回用、余热利用、垃圾发电等领域着力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探索形成具有湖州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由市发改委、市经委组织落实)

(五)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着重推进一批低丘缓坡建设用地和耕地垦造重点区域的开发,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及各有关县区政府)

十五、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

(一)认真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决策事项,着力推进市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专题和课题。(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的经济合作交流,注重发挥社会各界参与长三角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序组织开展论坛、经贸洽谈等合作交流活动,突出承接产业转移、科技人才对接、市场开发合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力度。主动参与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积极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

(三)主动配合和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活动,全面落实与上海世博局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做深做细“服务世博”工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组织落实部门:市各有关部门)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