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14年湖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大工程推进计划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14年湖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大工程推进计划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4〕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湖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大工程推进计划和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2014年湖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十大工程推进计划和考核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浙(湖)商创业创新促进湖州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实施意见》(湖委〔2012〕7号)和市政府关于《湖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大工程考核办法》(湖政办发〔2012〕38号),制定本推进计划和考核办法。

一、年度推进计划

(一)民企培大育强工程

1.新增企业集团和股份有限公司11家。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各2家,湖州开发区1家。

2.年销售额(经营额)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873家。德清县210家、长兴县210家、安吉县110家、吴兴区150家、南浔区145家、湖州开发区48家。

3.年销售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7家。德清县2家、长兴县1家、安吉县2家、吴兴区1家、南浔区1家。

4.培育省重点服务业企业5家。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各1家。

(二)民企创新提升工程

1.新培育省级科技型企业60家。德清县11家、长兴县11家、安吉县8家、吴兴区11家、南浔区11家、湖州开发区8家。

2.公司制企业占民营企业比例79%以上。德清县、吴兴区各82%以上,长兴县、安吉县、南浔区各77%以上,湖州开发区88%以上。

3.力争新增挂牌上市公司15家。德清县5家、长兴县3家、安吉县3家、吴兴区2家、南浔区1家、湖州开发区1家。

(三)块状经济提质工程

规模以上骨干企业销售额占相关块状经济全部销售额比例达到60%以上。德清县60%、长兴县60%、安吉县45%、吴兴区50%、南浔区70%、湖州开发区60%。

(四)企业文化培育工程

1.开展民企读书活动6次。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各开展活动1次以上,发放人文书籍德清县850册、长兴县900册、安吉县500册、吴兴区1200册、南浔区1050册、湖州开发区500册。

2.积极开展民企联村帮扶活动,实现村企结对100%。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均实现100%目标。

3.新认定诚信民营企业50家、诚信工商户50个。德清县各10家(个)、长兴县各10家(个)、安吉县各8家(个)、吴兴区各10家(个)、南浔区各8家(个)、湖州开发区各4家(个)。

(五)浙商回归创业工程

引进回归企业到位资金160亿元。德清县32亿元、长兴县32亿元、安吉县24亿元、吴兴区22亿元、南浔区22亿元、湖州开发区22亿元、太湖度假区6亿元。

(六)商品市场发展工程

1.新培育交易额超亿元市场4个。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各1个。

2.省级示范农贸市场全市累计创建46个。德清县8个、长兴县10个、安吉县11个、吴兴区8个、南浔区7个、湖州开发区2个。

3.新培育全市网上交易市场3个。长兴县、安吉县、湖州开发区各1个。

(七)商标品牌战略工程

1.新增国内注册商标1500件。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各290件,湖州开发区50件。

2.新认定著名商标77件。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各15件,湖州开发区2件。

3.新认定省知名商号7件。德清县2件,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各1件。

4.新增省市名牌产品63个,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各12个,湖州开发区3个。

5.新增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5项,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各1项。

(八)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1.新认定“守重”企业129家。德清县31家、长兴县25家、安吉县21家、吴兴区25家、南浔区16家、湖州开发区11家。

2.新增工商信用AA级以上企业130家。德清县25家、长兴县30家、安吉县22家、吴兴区25家、南浔区22家、湖州开发区6家。

3.无照转有照2600户。德清县450户、长兴县600户、安吉县400户、吴兴区600户、南浔区450户、湖州开发区100户。无照经营检查有照率均在90%以上。

(九)人才体系建设工程

1.全市民营企业董事长(执业经理人)轮训比例25%。德清县910人、长兴县980人、安吉县530人、吴兴区1310人、南浔区1120人、湖州开发区550人。

2.培养“三个一批”企业家560人。德清县124人、长兴县102人、安吉县86人、吴兴区78人、南浔区105人、湖州开发区65人。

3.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3000人。德清县2500人、长兴县2500人、安吉县2500人、吴兴区2400人、南浔区2400人、湖州开发区700人。

4.引进高级职业经理150人。德清县30人、长兴县30人、安吉县24人、吴兴区30人、南浔区24人、湖州开发区12人。

(十)非公企业党建工程

非公企业党建应当做到党组织和党员底数100%摸清,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100%覆盖。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均达到100%目标。

二、评分标准

按当年度完成目标任务予以综合考核评分。对一些鼓励示范性以及指标数量较小的项目实行加分考核。

(一)民企培大育强工程。基本分值14分,其中,企业集团和股份有限公司、年销售额(经营额)亿元以上企业、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完成指标分别得4分,每超(减)一家加(扣)0.1分;培育省重点服务业企业,完成指标得2分,每超一家加0.2分,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二)民企创新提升工程。基本分值12分,其中,培育省级科技型企业,完成指标得4分,每超(减)一家加(扣)0.1分;公司制企业占民营企业比例,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得3-2分;新增挂牌上市公司,完成指标得5分,每超(减)一家加(扣)0.2分。

(三)块状经济提质工程。基本分值4分,规模以上骨干企业销售额占相关块状经济全部销售额比例达到年度推进计划要求,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得4-2分。

(四)企业文化培育工程。基本分值8分,其中,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完成指标得4分,每超(减)一家加(扣)0.1分;民企读书活动完成指标得2分,未组织活动不得分;民企联村帮扶完成指标得2分。

(五)浙商回归创业工程。基本分值8分,引进回归企业到位资金,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得8-5分。

(六)商品市场发展工程。基本分值8分,其中,交易额超亿元市场、省级示范农贸市场,完成指标分别得3分,每超(减)一个加(扣)0.1分;网上交易市场,完成指标得2分,每超(减)一个加(扣)0.1分。

(七)商标品牌战略工程。基本分值14分,其中,注册商标,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得2-1分;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完成指标分别得3分,每超(减)一件加(扣)0.2分;省市名牌产品、为主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分别得3分,每超(减)一件加(扣)0.2分。新增驰名商标、新增地理证明商标每件(个)加1分。

(八)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基本分值16分,省、市级“守重”企业、工商信用AA级企业,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分别得3-2分。无照转有照完成指标得4分,无照经营检查有照率在90%以上得6分,视情加(扣)分。新增省级信用示范企业、示范行业每家(个)加0.5分。

(九)人才体系建设工程。基本分值11分,其中,民营企业董事长(执业经理人)轮训一遍,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得2-1分;培养“三个一批”企业家、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高级职业经理人,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分别得3-2分。

(十)非公企业党建工程。基本分值5分,党组织党员底数100%摸清、党的工作实现100%全覆盖,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得5-3分。

三、考核方法

(一)统计总结。各县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和各牵头部门于12月底对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按照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做好工作总结和统计汇总,并报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公室)。

(二)公示反馈。推进办公室按照考核办法计算综合得分,考核单位分别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形成考核结果,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意见,被考核单位对考核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推进办公室反映。

(三)公布结果。考核结果报湖州市支持浙(湖)商创业创新促进湖州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列入2014年县区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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