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4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4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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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4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4〕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发改委《湖州市2014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任务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湖州市2014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任务安排
市发改委
2014年4月24日
湖州市2014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新农村建设、劳动力就业培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协作地区提供帮助和资金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实现两地互利共赢发展。按照这个总要求,结合省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下达给我市的任务,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深化特色优势产业合作
(一)创新产业合作机制。创新探索陆海联动、深化山海协作的新机制,制定陆海联动产业发展目录,积极探索与协作地区开展产业园区共建,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等激励和引导政策,鼓励本市有关产业向丽水、衢州等协作地区转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合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德清县、长兴县)
(二)开展产业对接活动。组织本市若干企事业单位赴协作地区考察,与协作地区共同组织开展产业对接洽谈和项目签约会2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合办〉、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德清县、长兴县)
(三)推动项目资金到位。推进本地企事业单位赴协作地区开展产业项目合作,实现到位总资金2亿元(含3年内续建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合办〉、市经信委、德清县、长兴县)
二、深化劳动力培训就业合作
落实培训资金50万元,积极支持省级山海协作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硬件建设或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帮助协作地区培训转移劳动力500人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合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加强群众增收、社会事业和新农村建设合作
深入实施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组织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县区以及人民团体、工商联、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支持协作地区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工作,帮助协作地区相关县及乡镇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群众增收项目和实施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项目。德清县在缙云县帮助实施相关项目5个以上,到位资金45万元以上;长兴县在庆元县帮助实施相关项目5个以上,到位资金45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德清县、长兴县)
四、强化开放兴区合作
充分利用在外湖州企业联合会、商会等平台,力所能及地帮助协作地区拓宽引进产业、科技、人才等高端要素的渠道,建立特色产品集散分销和营销网络。(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贸粮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一)高层互访,确定任务。继续做好领导互访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带队赴协作地区开展对接交流和经贸考察活动,签署当年合作协议,明确本年度合作的领域、目标和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合办〉、德清县、长兴县)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召开市、县山海协作专题会议,市县分级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部署重点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加强与协作地区、市(县)及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加强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合办〉、德清县、长兴县)
(三)完善基础,沟通信息。加强山海协作队伍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每季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半年度工作会议,每季度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分析材料,德清县、长兴县全年提供工作信息稿分别不少于3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合办〉、德清县、长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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