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湖州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湖州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1年湖州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2011年湖州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计划

为“十二五”时期企业上市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抢抓资本市场新一轮发展机遇,更好地促进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引领作用,现就2011年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湖州“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以证券市场的规范要求为导向,抢抓机遇,选择优势企业,加大引导、推进、培育和重组力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发展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力争完成境内外上市企业4家,融资额达到20亿元以上(含再融资),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5家以上,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4家以上的目标任务。各县(区)工作目标分解如下:

——德清县:力争实现挂牌上市企业1家;争取上报证监会审核材料企业2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4家;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2家;完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1家。

——长兴县:力争实现挂牌上市企业2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2家;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

——安吉县:力争上报证监会审核材料并通过发审委审核企业1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2家;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

——吴兴区:力争上报证监会审核材料并通过发审委审核企业1家,完成境外上市企业1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3家;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2家。

——南浔区:力争上报证监会审核材料并通过发审委审核企业1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2家;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

——湖州开发区:力争实现挂牌上市企业1家;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2家。

三、阶段任务

(一)乘势而上抓上市突破。2月底前,力争佐力药业完成发行工作并实现挂牌上市;华港实业在境外完成再融资工作。3月底前,恒林椅业申请中小板上市材料上报证监会审核。6月底前,恒基光伏、德宏电器申请创业板上市材料上报证监会审核;昌盛电气、天地之光完成境外挂牌上市。9月底前,力争金磊股份通过发审委审核;金恒数控申请创业板上市材料上报证监会审核。12月底前,力争永兴特钢、德宏电器、恒林椅业、恒基光伏通过发审委审核;力争我武生物申请创业板上市材料上报证监会审核。

(二)奋力而为抓资源培育。4月底前,力争我武生物、浙江疏浚、杰顺股份完成股份制改造。6月底前,浙江疏浚、我武生物进入上市辅导备案。9月底前,力争浙江中茂、丰泰管业完成股份制改造。10月底前,晶日照明、上跃养殖完成股份制改造。久盛电气进入上市辅导备案。11月底前,洁美电子、新祥铝业、长兴电子、泰普森、深蓝科技完成股份制改造;力争洪波线缆、晶日照明、永裕股份、泰普森进入上市辅导备案。另外,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名单中挖掘一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夯实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梯队。

四、推进措施

2011年,将继续按照“选拔培育一批、改制完善一批、上市辅导一批、多渠道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

(一)科学谋划,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再上新台阶。2011年,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大对上沟通衔接力度。着重做好佐力药业过会待发的沟通衔接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挂牌上市。着力做好永兴特钢、金磊股份在会审核的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德宏电器、恒基光伏、恒林椅业、金恒数控等企业在上市材料申报前的问题排查工作。坚持境内、境外上市“一起抓”,坚持中小板、创业板“一齐上”,全程做好昌盛电气、多蒙佳乐、天地之光等企业赴境外上市的服务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主观能动性,立足政府职责,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全力做好德华兔宝宝定向增发和华港实业再融资发行的服务工作。

(二)创新举措,推动后备资源培育取得新进展。做足“四篇文章”,强化后备资源库建设,为企业上市工作打下坚定基础。一是做好产业引导文章,立足湖州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按照有利于产业升级的要求,重点挖掘一批“两高六新”企业和企业家素质高的企业,加快引导其进行股份制改造。二是做好股份制改造文章,重点做好泰普森、我武生物、洁美电子、上跃养殖、丰泰管业、浙江中茂、浙江疏浚、香飘飘、长兴电子等一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并争取4家以上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三是做好交流联动文章,继续发挥县区联动作用,定期召开企业上市工作例会,交流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经验和问题的处理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切实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促使其尽快进入上市辅导备案。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文章,加快推动全市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建设,引导一批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场交易,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三)完善机制,推动协调指导服务跃上新水平。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紧密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发挥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制度化和长效化程序,协商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加快上市进度。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努力在全市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重点协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历史沿革、产权归属、税收减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帮助德宏电器、丰泰管业、四通环境、泰普森、浙江中茂、香飘飘、上跃养殖等企业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协助拟上市企业做好募投项目的选择。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加大股权私募和资产重组力度,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条件。

(四)强化监管,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再获新提高。继续加强同省金融办、浙江证监局的合作,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金融风险防范。进一步深化与浙江证监局的合作监管,探讨新形势下深化合作监管的形式和内容。加强信息披露,不断提高我市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坚决杜绝违规担保、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健全董秘例会制度,力求集中主题、有所侧重,积极探索更加紧密的联动方式。依据《保荐人IPO业务诚信状况考评办法》,扎实做好证券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和质量考评,促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密切关注发展动向,把握市场规律,不断提高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若干政策》。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的意义,及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市、县(区)上市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抓好阶段性任务的落实,完善“四个一批”的企业上市梯队格局。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探索建立个人限售股转让税收优惠政策,以企业为主体,加强宣传和服务。

(二)协调解决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有利于企业上市工作角度出发,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对口联络和配套服务工作,帮助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各县(区)上市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指导,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等各方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与合作,积极搭建企业与战略投资和证券中介机构的交流对接平台。

(三)着力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自发意识。各县(区)上市职能部门要大力宣传介绍资本市场,把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企业规模的意识灌输到企业家的心里,转化为企业家自发的意识、需求和行动,并把上市指导、服务工作送到企业。

(四)探索建立防范金融证券风险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构建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影响我市上市公司质量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继续探索与浙江证监局共同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的具体做法,同时做好全省上市公司合作监管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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