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0〕49号
颁布日期:2010-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0〕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

市发改委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0年度湖州市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继续在新农村建设、劳动力培训就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对口地区提供帮助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实现两地共赢发展。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口支援工作

(一)大力推进经贸合作。强化双方经贸合作的联动机制,鼓励和吸引企业西进投资;主动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创造交流机会,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双方产业的联动,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组织本地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1次以上,与对口地区达成合作项目1个以上。

(二)继续建设浙川扶贫新农村示范点。继续在仪陇县援建2个新农村示范点,确保我市按要求投入每个示范村60万元资金,促进浙川扶贫新村示范工程取得实效。所需资金以市级为主筹集落实。

(三)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培训。安排涪陵区移民局和南充市扶贫办各10万元培训经费,由对方牵头组织致富带头人及劳务培训。所需资金以市级为主筹集落实。

(四)进一步支持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对口地区基础设施和乡镇(街道)卫生院、学校、敬老院等公益设施建设,2010年市、县区支持对口帮扶地区仪陇县公益项目资金不低于2009年水平,支持对口支援地区涪陵区资金在2009年基础上递增10%。

二、全面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工作

(五)深化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研究建立我市企业参与山海协作工程财政贴息资金配套政策,鼓励我市有关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发挥我市特色产业优势,利用结对地区资源优势,推动我市与欠发达地区新签产业合作项目5个以上,项目履约率达85%以上,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

(六)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深化“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统筹指导长兴、德清两县结对扶持庆元、缙云4个村,吴兴区、南浔区结对帮扶遂昌县有关乡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或产业项目,帮助结对地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到位资金50万元以上。

(七)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就业合作。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职业技术实训基地建设,落实援建资金50万元,用于改善实训基地办学条件,加强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源培训,促进转移就业。2010年帮助欠发达地区培训低收入群众200人以上,使500人以上低收入群众实现就业增收。

(八)促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合作。推动市、县区有关部门与欠发达地区对应部门建立对口联系,新签5个以上社会领域合作项目,积极开展社会相关领域的全面交流与合作。发动人民团体、工商联、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对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加快提高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水平。

三、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九)切实加强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数据统计,各县区全年提供工作信息稿不少于4篇。建立健全对口地区领导互访会晤机制,构建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部门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切实提升我市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程工作成效。

(十)继续做好其它方面工作。各县区要积极落实年度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要继续做好干部挂职交流、“1+1”结对助学、领导互访等工作;继续完善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强化联动参与机制,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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