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1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1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湖政办发〔201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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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1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2011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湖州市2011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
市发改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1年度湖州市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围绕省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在新农村建设、劳动力培训就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对口地区提供帮助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实现两地共赢发展。按照上述要求,对照省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本年度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特色优势产业合作
(一)落实产业转移政策。深化推进资源产业合作,研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等激励引导政策,探索建设共建园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鼓励我市有关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二)开展产业对接活动。组织本市若干企事业单位赴欠发达地区考察,与欠发达地区共同组织产业对接洽谈和项目签约会2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德清县、长兴县)
(三)推动落实产业项目和到位资金。推动本地企事业单位在欠发达地区新签产业合作项目3个以上,项目履约率达85%以上,到位资金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德清县、长兴县)
二、开展人力资源培训就业合作
结合欠发达地区的布点需求,巩固提升以山海协作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为纽带的劳动力培训转移机制,落实资金50万元,用于改善实训基地办学条件,帮助欠发达地区培训转移劳动力500人次。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合作,完善劳务培训就业联动机制,促进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三、实施群众增收项目
组织推动市、县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帮助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群众增收项目2个,到位资金2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德清县、长兴县)
四、促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合作
(一)建立市级有关部门间的合作关系。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力资源等部门与欠发达地区对应部门建立对口联系,促成若干个社会领域合作项目,帮助欠发达地区解决产业项目建成后的科技、人才等要素支撑问题,促进社会相关领域的全面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支持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充分利用人民团体、工商联、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对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
深化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德清县要在缙云县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2个以上,到位资金20万元以上;长兴县要在庆元县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2个以上,到位资金20万元以上;吴兴区、南浔区结对帮扶遂昌县有关乡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或产业项目,帮助结对地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德清县、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
六、增强欠发达地区开放发展能力
充分利用在外湖州企业联合会、商会等平台,积极帮助欠发达地区拓宽引进产业、科技、人才等高端要素的渠道,建立特色产品集散分销和营销网络。(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贸粮局)
七、加强协调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领导互访等工作,组织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赴对口地区进行考察交流活动,签署当年合作协议,明确本年度合作的领域、目标和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级有关部门、德清县、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
八、完善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数据统计和工作总结,各县区全年提供工作信息稿不少于4篇。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市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山海协作工程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检查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年终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级有关部门、德清县、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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