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嘉兴市区菜篮子“三放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嘉兴市区菜篮子“三放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09〕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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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嘉兴市区菜篮子“三放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46号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2009年嘉兴市区菜篮子“三放心”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日
2009年嘉兴市区菜篮子“三放心”工程实施意见
为稳步推进市区“三放心”工程,确保“三放心”产品长期稳定供给,进一步提高“三放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消费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市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三放心”产品生产源头监管为基础,以加工和市场环节监管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三放心”工程已有成果,推动“三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三放心”产品生产和供应稳中有升。市区蔬菜基地复种面积2.5万亩以上,“放心菜”供应量达到5万吨以上;市区“放心肉”品牌生猪供应量20万头以上;“放心豆制品”生产量和供应量稳步增长。
(二)确保“三放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新台阶。蔬菜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环节抽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9%以上;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9%以上,宰前“瘦肉精”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豆制品抽检平均合格率显著提高。
(三)拓展“三放心”工程覆盖面。扩大“三放心”工程监管范围,在确保市区农贸市场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向城郊结合部延伸。今年重点完成秀嘉、中山、锦绣、新月4个农贸市场的创建工作;拓展“三放心”产品管理种类,把群众反应较多、质量隐患较大的产品纳入“三放心”工程管理范围。
三、工作重点
(一)狠抓生产源头监管,夯实产品质量基础。
1.规划市区蔬菜基地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区蔬菜基地大量征用,市区蔬菜自给率不断下降,为切实保障市区蔬菜基本供给,农经部门要研究制定市区蔬菜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品种丰富、价格稳定、质量安全的要求,推进蔬菜基地的稳产、优质、品牌、高效建设,建成一批生态环境优良、稳产高产优质的标准化蔬菜基地,推进市区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加快实施基地标准化生产。按照嘉兴市无公害蔬菜及浙江省《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三放心”生产(养殖)基地的建设与生产,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台账记录,强化无公害技术的推广应用。
3.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以打击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为重点,继续保持对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的高压态势,采用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二)突出加工环节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1.加强生猪屠宰场加工环节监管。根据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屠宰场清理换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管,提高准入门槛,整顿一批,淘汰一批。进一步规范生猪及猪肉台账登记和生猪检疫证明查验制度,创新和完善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票证管理,切实做到“生猪来源可追溯、肉品去向可追踪、台账记录与实际相一致”。加强生猪“兴奋剂”尿样检测,对每批进场生猪进行尿样自检,杜绝不检、漏检情况发生。对检测到的“兴奋剂”阳性生猪,按照《嘉兴市违禁使用“瘦肉精”及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溯和监管办法》和《嘉兴市区“瘦肉精”阳性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置。
2.加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区豆制品质量管理,完善市区豆制品生产的资格审批管理。卫生、质量技监、环保、工商等部门要对“彩色豆腐”等小作坊生产管理开展调研,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以符合环保、卫生、质量技监等为前置条件的审批制度,保证市区豆制品有序生产和质量安全。
3.加强水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发产品质量管理,取缔市区水发海带、水发木耳、水发笋等水发产品无证经营、卫生状况不达标的小作坊,解决水发产品违禁添加色素、防腐剂等问题,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对水发产品质量的监管,引导企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全面提高市区水发产品的质量水平。
(三)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把好产品质量关口。
1.强化市场主办者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市场日常管理责任制。市场业主要严格依照《嘉兴市区“三放心”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严格查证、验证,做好检测、台账记录及结果公示等工作,禁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要按照“制度到场,责任到人”原则,与各经营者层层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
2.加强猪肉品牌准入管理。深化完善生猪产品品牌推荐准入制度。一是切实加强肉食品批发市场的交易管理。市肉食品批发市场是市区“三放心”农贸市场猪肉产品的主要来源,也是市区猪肉品牌推荐准入索证验证工作管理的重要源头,其索证验证工作管理直接关系整个市区猪肉品牌推荐准入工作。市肉食品批发市场要加强管理,按照“一猪一票“的要求严格索证验证,完善台账记录,把好进货关。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推广使用集条形码及品种、重量等信息功能为一体的电子秤,改进经营交易记录设备和记录方式,为创新索票验证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切实解决部分猪肉产品经肉食品批发市场进入农贸市场零售过程中无有效凭证问题,防止无证、夹带等销售行为。二是加强生猪品牌供应商管理。生猪品牌供应商要加强对品牌生猪饲养、收购和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积极鼓励市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推行品牌连锁直销,建立供应商和市场零售商之间互相监督、互相依存的经营机制。
3.加强蔬菜准入管理。继续实施蔬菜“有证免检、无证抽检、超标处理”的准入制度。对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蔬菜,可以免检入市销售;其他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市场检测人员必须对其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合格方可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质量全程监管。
1.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规范检测程序和机制,严格执行企业自检、中介检测机构委托检测和政府监督抽检相结合的三级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三放心”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年度食品监督抽检总体部署,制定详细的“三放心”产品抽检计划,加大对蔬菜、肉品、豆制品、水发产品的抽检力度,并不断拓展检测项目,严把“三放心”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关,保障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
2.加强日常检查工作。“三放心”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对“三放心”农贸市场、生猪屠宰场、猪肉供应商及豆制品、豆芽菜、水发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三放心”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口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企业规范管理,确保上市“三放心”产品质量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工程实施。
“三放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各有关单位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和“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做到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将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不留监管盲区和空隙,确保“三放心”工程顺利实施。
(二)健全制度,推行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制度。按照《市区“三放心”农贸市场质量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新修订的《嘉兴市区放心肉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完善“三放心”市场及产品的考核机制,形成“准入”和“退出”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市场,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列入“三放心”农贸市场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准作为“三放心”产品入市销售。二是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各有关单位对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予以公布,凡涉及“三放心”产品质量抽检、事故处理等信息,要及时报送“三放心”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之间也要及时通报。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屠宰场、供应商、零售商黑名单制度,对于进入黑名单的肉品零售商,要在农贸市场内予以公示,并作为年度摊位招标依据;对疏于管理、发生质量问题的品牌和零售商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部门对品牌供应商、屠宰场、农贸市场考核的依据。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报道“三放心”工程的进展情况,宣传管理严、质量优的“三放心”品牌产品和“三放心”市场,曝光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存在的各种不法行为和反面案例,努力提高广大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力争使“三放心”工程成为家喻户晓、造福群众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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