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丽水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优秀企业和开拓市场优胜企业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丽水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优秀企业和开拓市场优胜企业的通报

丽政发〔2015〕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8〕103号)精神,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经企业申报、市建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丽水市中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度丽水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授予浙江荣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度丽水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称号;授予丽水市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田侨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度丽水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称号;授予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市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度丽水市建筑业开拓市场优胜企业”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其他建筑企业要以龙头、重点骨干、优秀企业为榜样,奋发进取,做强做大,为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丽政发〔2015〕11号.ceb

http://www.lishui.gov.cn/zwgk/zwxxgk/szf/4/2/P020150324522793910161.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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