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丽政发〔2013〕53号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我市城区内保存的大量珍贵的历史建筑,现将城区范围内保存较为完好的历史建筑(不含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予以公布。希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1.高井弄街区历史建筑一览表

2.酱园弄历史建筑一览表

3.刘祠堂背街区历史建筑一览表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4日

53丽政发.ceb

http://www.lishui.gov.cn/zwgk/zwxxgk/szf/4/2/P020130626623493900756.ceb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