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衢州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落实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3〕175号
颁布日期:2013-1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衢州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99号)精神,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制订的《衢州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衢州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落实方案

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服务我市“一个中心、两大战役”及“一城一区一园一村”建设,实现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99号)精神,结合衢州农信实际,制定衢州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四主”定位和“三项”原则,实施衢州农信普惠金融工程。“四主”定位即: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主方向、打造支农支小的主力军、巩固社区银行的主阵地、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的主渠道。“三项”原则即:一是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中心,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水平,更好地服务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二是全覆盖原则。通过多层次的金融创新和全方位的服务覆盖,积极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以使最广大百姓平等享受金融服务,公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让普惠金融的阳光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可持续原则。坚持农信定位与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相结合,坚持普惠金融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坚持市场化运作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可持续地推进衢州农信普惠金融工作。

通过改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加大金融服务供给力度,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社区)、综合金融不出乡镇(街道)的服务体系,努力让我市最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的便捷普惠金融服务。通过提高支农支小贷款覆盖面,重点加大对农业“两区”建设、“一村一品”培育、农业拳头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开发、生态保护和循环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发展、农村住房改造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通过加快金融服务创新升级,实现普惠产品大众化;通过加强金融知识的教育普及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广,实现金融知识普及化;通过主动对接相关民生工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贫帮困、让利于民、回馈社会,推进金融服务均等化,显着增强衢州农信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衢州农信普惠金融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大幅度提升。

二、做实十项工作

(一)建设服务覆盖最基层的普惠金融网络。以“丰收村村通”工程为基础,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服务网络,实现机构网、电子网和人员网的普惠服务网格化,鼓励全面开展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社会保障卡、公务卡、社会保险待遇、种粮直补等财政、社保业务代理和政府惠民资金的代理收发,努力让广大城乡居民不出村(社区)就能得到金融服务。

(二)构建“信用价值化”的普惠金融体系。全面实施“丰收信用工程”,扎实开展银政、银村、银农、银商、银企共建,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信用体系,大力推进小额信用贷款整体授信、整体批发,并依据不同信用等级配套予以增加授信额度、利率优惠,让诚实守信者的信用看得清楚、用得起来,营造信用环境,实现普惠信用价值化。

(三)完善服务全面对接有效需求的普惠金融平台。以丰收小额贷款卡和丰收创业卡为载体,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微贷中心、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等为支撑,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手段,推行农户贷款“一站式”、小微企业贷款“工厂式”、产业贷款“链条式”服务模式和服务产品,实现普惠产品大众化,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客户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切实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各创业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

(四)优化阳光、规范、高效的普惠金融服务流程。加快推进“阳光信贷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公示制度、开展社会评议、实行阳光操作、强化社会监督等管理,实现贷款受理、贷款条件、贷款资料、贷款流程、贷款利率、贷款投诉等全部信贷环节的公示公开,让社会公众对能否贷款、能贷多少、如何办理、向谁投诉等心中有数。坚持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强化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依托阳光信贷服务平台,实现信贷阳光化操作和标准化放贷。

(五)实施让利于民、扶贫助弱扩面的普惠金融工程。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对农户、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群体实行差异化优惠利率政策,推进我市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群、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的扶贫贷款继续实行基准利率。恪守不压贷、不抽贷、不延贷、不抬价、不加费的“五不”准则,支持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度过难关。采取上门宣传、集中设摊、发布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并建立青年志愿者宣传队,为农村提供金融普及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创业、理财等意识与能力。

(六)创新升级,构建富民惠农的普惠金融长效机制。加强与市县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与相关民生工程进行对接,并出台相关配套服务措施,为普惠金融提供技术支持、后勤保障、业务辅导。通过建设创新平台、评选创新产品、推广创新做法,加快推动产品升级与业务转型,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推广“一信二卡三权四品”,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小额信用贷款,积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以丰收小额贷款卡和丰收创业卡为拳头产品,提升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农业订单、农房及工厂化种植(养殖)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适应城镇化带来的居民投资需求,扩大理财、基金、黄金、保险类保值增值产品的覆盖面,增加居民金融性财产收入。加快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新业务、新服务,更好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八)发挥农信联系“三农”的金融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村级联络员队伍建设,使其成为金融机构和百姓的重要信息桥梁。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行客户经理驻村担任金融指导员制度,向广大群众传递金融政策信息,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推广金融产品,调查掌握农民创业意愿和金融需求,帮助指导发展农村经济,适时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构建与“三农”紧密互动、互惠共荣的新型服务关系。

(九)营造信息共享、和谐共赢的普惠金融文化。加强金融知识的教育普及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广,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透明化和“诚信价值化”。一是通过上门宣传、集市设摊、发布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为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普及教育,逐步提高创业、理财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在行政村成立授信评议小组,通过银政、银村、银农、银商、银企共建,促进城乡居民进一步牢固树立“信用就是价值、守信带来财富”的理念,建立和谐共赢的普惠金融机制和文化。

(十)感恩回馈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帮助弱势群体创造发展机会,不懈探索贫困地区、山乡穷困农户脱贫创业贷款产品。积极做好政府各项惠农资金的代理收缴和发放业务,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传递到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偿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送温暖、送知识、送服务等公益活动。开展“结对帮扶走亲连心”和“村银共建新农村”活动,通过资金合作、管理合作、服务合作和信用支持,促进村级集体保值增值,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三、实现十大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到2015年末,努力实现以下十大普惠金融主要目标:

(一)城乡居民创业融资更容易。全市农信系统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分别达到28亿元、180亿元和120亿元,惠及客户8万户、12万户和2600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办贷时限不超过3-5天;个体工商户、个私业主和一般农户贷款办贷时限不超过2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贷时限不超过1天。

(二)城乡居民享受金融服务更便捷。三年累计投入1.5亿元优化完善物理网络布局,增设24小时自助银行、助农服务点,推广金融服务进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市行政村布设金融便利店,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实现城乡居民、偏远山区农户办理银行基本业务不出村。

(三)农村信用体系基础更牢固。三年评定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信用家庭农场分别达到45万户、700个、15个、700家,授信覆盖面分别达到70%、40%、16%、26%。开展银政、银村、银农、银商、银企共建,实现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市场整体授信、放贷整体批发。推进农村金融指导员和支农联络员队伍建设,建成千名农村金融指导员、村村都有支农联络员的金融服务网络,实现与“三农”紧密互动、互惠互荣的新型服务关系。

(四)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更给力。三年累计优先安排贷款80亿元,重点助推我市农业种植(养殖)专业户、农产品经纪人和贩销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一村一品”致富带头人创业致富。到2015年末,全市农信系统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6亿元,辖内有2家以上行社开办“速汇金”国际汇款业务。

(五)支农支小服务创新更丰富。培育和完善人性化、专业化、差异化、增值化的金融产品与方式,更好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创业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行动期内确保实现各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均不低于上年的“二个不低于”目标。

(六)城乡居民获得金融实惠更广泛。继续免收16项费用,三年累计减费让利2000万元,投入各项扶贫贷款4亿元,支持低收入群众脱贫创业致富。对我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政策扶持范围内的扶贫小额贷款继续实行基准利率,大力推行“循环额度”贷款,三年累计让利2亿元,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贷款到期还款压力,降低融资成本。

(七)城乡居民享受金融服务更阳光。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打造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惠农绿色通道,实现老百姓放心消费、合理消费、实惠消费。推进阳光信贷工程,公开贷款种类、条件、利率、流程等政策,实现信贷阳光化操作和标准化放贷。建立健全投诉受理与争议协调,以及阳光信贷监督两大机制,推行公示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八)普惠金融服务作风更务实。按照“一线工作法”要求,发动全市2000多名农信干部员工将信贷资金、金融知识等送到田间地头和千家万户,实现农信普惠金融服务与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对接。加强农村金融指导员及支农联络员队伍建设,开展500名金融指导员驻村活动,发挥1200名支农联络员人脉地缘优势,通过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以分管客户经理驻村担任金融指导员为载体,搭建农信与村民信息交流的平台,传递金融政策信息、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推广金融产品服务、调查掌握农民创业意愿和金融需求,适时提供零距离贴身服务。协助村级组织做好支农惠农基础性工作,延伸拓展金融服务。

(九)“搭台”合作惠及民生更深入。巩固和发挥农信机构网、电子网和人员网的普惠服务网格化优势,主动对接政府国库集中支付,提供全方位服务;深化加强与财政、社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代理社会保险待遇、种粮直补等政府惠民资金发放,加强与水、电、燃气、广电等单位合作,共同把党和政府的惠民便民政策落到实处,力争2015年末,全市农信系统代理社会保障卡达到100万张、代理农村养老保险30万户、各类政府直补资金代理发放面达到70%。

(十)主动履责回馈社会更持久。对信用农户贷款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便、利率优惠,对省级信用村、信用乡镇辖内的信用户,授信额度再提增,贷款利率再优惠;对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和贩销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农家乐、“一村一品”致富带头人等涉农主体,均实行优先贷款和优惠利率;全市农信系统安排每年的公益、慈善事业财务支出预算不低于预期利润总额的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偿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农信干部联系基层结对帮扶”和“村银共建新农村”等活动,通过资金合作、管理合作、服务合作和信用支持,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四、三年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3年):重点是打基础、搭框架,有序启动衢州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计划落实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及分工,按照职责分工逐条、逐项落实。

(二)健全完善阶段(2014年):重点是找不足、抓进度、提质量。一是认真总结启动实施阶段的良好经验做法,全面查找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难点;二是定期召开总结、分析和交流会议,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三是深入开展现场调查研究,对工作推进落后的行社进行督导和阶段性考核,初步评价实施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重点是在机制完善和服务提升方面取得突破。一是认真总结前两年活动成功经验,建立普惠金融的长效规范工作机制;二是推进全市农信系统普惠金融理念的升华,服务体系的完善,组织网络的健全,金融产品的丰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三是显着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使衢州农信普惠金融工程的社会影响力显着提升。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衢州市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指导、协调配合与条件创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各地编制年度推进计划,明确重点任务,落实责任机制,因地制宜制订措施,推行绩效管理,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营造发展氛围。积极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思路、举措和成效,努力争取各方支持,形成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做到边推进、边总结、边提炼,重点总结提炼有自身特色的亮点、经验和模式,查找不足和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通过新闻媒体、专报、简报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和知晓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行动推进氛围。

附件:衢州市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衢州市农信系统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胡仲明(市政府)

副组长:陈国华(市政府)

周丽(市人行)

杨中萱(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

成员:祝仁卿(市农办)

张克群(市经信委)

余月明(市人力社保局)

许茂华(市民政局)

吴小聪(市财政局)

范叶和(市农业局)

吴渭明(市林业局)

李跃刚(市水利局)

周金岳(市国土局)

丁丽霞(市金融办)

郑文建(市粮食局)

雷晓燕(市供销社)

钱发根(市工商局)

徐韶华(市人行)

孙蕙(市银监局)

吴通政(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杨中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