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自主创新提升行动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衢州市实施计划与责任分解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自主创新提升行动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衢州市实施计划与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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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自主创新提升行动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衢州市实施计划与责任分解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2年度省自主创新提升行动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衢州市实施计划与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2012年度省自主创新提升行动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衢州市实施计划与责任分解
为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全面完成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2012年度实施计划与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5号)精神,结合衢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与责任分解。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集聚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着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驱动力,为建设“两地三城”、加快“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加大科技创新活动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1%;规上企业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争取达到0.7%。(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科技活动人员队伍的培养。R&D人员全时当量达到0.35万人年,其中规上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达到0.32万人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335件和120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大力研发新产品。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突破280亿元,新产品产值率达18%。(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开发区、高新园区、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各县〔市、区〕政府)
(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高技术产业产值争达8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重点工作
大力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金属制品、特种纸、新型建材、绿色食品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努力打造绿色产业集聚区。
(一)以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为载体,着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引导支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培育一批国家、省级和市级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质监局、开发区、高新园区、人行)
着力培育企业创新载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通知》(国办发〔2011〕51号)的政策措施,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开放、集聚。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企业研究院,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争取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1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共建创新载体10家。抓好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引进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测检验、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科技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人力社保局、质监局、商务局、统计局、科协;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以提升服务功能为重点,着力加快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推进氟硅新材料、空气动力机械两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和6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切实推进衢州省级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浙江氟硅技术研究院建设,充分发挥浙江衢州氟硅新材料技术科技创新平台服务功能,争创国家级氟硅材料检测中心和省级空气动力机械、特种纸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争创氟硅新材料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努力引进先进装备制造院士专家工作站;办好衢州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质监局、科协、氟硅研究院;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以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为核心,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建立科技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智能物流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交叉融合,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争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率达到20%;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孵化功能,新增孵化面积1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巨化集团公司;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立足点,着力加强政产学研金介合作。
完善厅市会商制度,深化市校合作机制,巩固与中科院上海有机所、长春应化所、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7家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关系,全面推进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科院上海有机所等4个衢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引导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对接整合;发挥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投资公司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面向不同企业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产品;聚焦主导产业,创新办好科工会;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高校院所、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引进创新人才、高技术项目等优质创新资源;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建设好“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合作园”,进一步拓展与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的科技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行、开发区、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参与单位:衢州学院、衢职院,氟硅技术研究院,各县〔市、区〕政府)
(五)以产业化为导向,着力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与科技成果转化。
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目标,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未来、支撑转型发展的作用,加强科技项目的主动设计与顶层设计,实施“六大科技工程”和“六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氟硅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节能减排,以及事关民生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引导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参与实施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争取国家、省科技经费支持;实施省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以市场化为导向,充分发挥网上技术市场、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等平台作用,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衢州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发区、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参与单位:衢州学院、衢职院,氟硅技术研究院,各县〔市、区〕政府)
(六)以开发应用保护为目标,着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落实专利资助和实施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开发投入的主体、权利享有的主体、创新应用的主体,推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司法、行政、行业、企业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打击侵权行为;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继续开展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新增专利示范企业2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司法局、工商局、文广局、质监局、法院;参与单位: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七)以引进与培养为根本,着力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培养与引进结合,招才与引智并重,培养与造就一支技术领先、结构合理、勇于创新、敢打硬战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大力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创新团队整体优势和领军人物的作用;加大紧缺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更多的市“115人才”、省“151人才”和“千人计划人才”;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企业职工、广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构建各类人才创新平台,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各行业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科协、农办、农业局;参与单位: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衢州学院、衢职院,各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科技政策。贯彻国家、省、市鼓励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以及市“工业18条”、“科技20条”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优惠政策;制定推进衢州大学科技园建设及完善各项科技创新配套政策,为科技进步与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国税局、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园区,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十二五”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十一五”的增长幅度;建立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使用和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促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风险承担和创新受益的主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构建形成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投入为主、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科技局、经信委;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健全科技管理网络。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市县乡科技管理与服务网络,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创新型、服务型的科技管理队伍;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科技部门牵头抓总、部门协同配合、市县联动的科技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将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任务纳入对县(市、区)综合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加强科技宣传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营造全社会尊重创新、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科协;参与单位:市经信委、教育局、文广局,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2012年各县(市、区)工作目标分解
附件
2012年各县(市、区)工作目标分解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
江山市
常山县
开化县
R&D经费占GDP比重(%)
0.9
0.9
0.9
1.5
0.9
0.9
规上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0.8
0.6
0.7
1.6
0.8
1.1
R&D人员(万人年)
0.03
0.03
0.05
0.1
0.05
0.05
规上企业R&D人员(万人年)
0.02
0.026
0.06
0.06
0.03
0.05
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130
23
56
60
14
53
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52
12
16
16
13
13
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亿元)
8
20
55
80
20
20
新产品产值率(%)
15
18.72
22.61
21.2
13.42
17.54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亿元)
20
25
60
130
50
60
高技术产业产值(亿元)
5
5
10
20
10
1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25
27
30
35
3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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