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绍政办发〔2011〕74号
颁布日期:2011-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在全市范围内消灭Ⅴ类水,大部分功能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新目标和新三年清水工程实施计划,2011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引水、截污、清淤和整治等措施,使河道水质得到持续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努力,使全市55个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2%,比2011年初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提高11%,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减少5个。

二、工作内容

(一)引水活水

1.引水工程运行管理。按照高效管理、科学运行的要求,切实加强曹娥江引水工程的日常调度运行管理。研究落实引水工程与曹娥江大闸、上浦闸和新三江闸等的联合调度方案,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2.内河水系提升改造。通过新建大罗门和小罗门2个泵站,修复稽山闸,贯通大小罗门江与罗门公园水系等措施,对市区内河水系进行提升改造,实现内河畅流。

3.内河翻水优化调度。优化内河翻水调度,完善东郭、螺丝畈2处泵站的设施设备,提升内河翻水能力。

4.平原河网活水畅流。研究浙东引水工程水量调配问题,通过落实相关工程措施,最大限度改善平原河网水质。

(二)截污治污

1.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加强对曹娥江、浦阳江和鉴湖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工作,各相关县(市、区)要依照法律法规对流域内的污染企业制订搬迁计划,逐步进行搬迁,未搬迁之前要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防污水跑冒滴漏污染河道,严查偷排污水等违法案件,确保全年不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在线实时监控,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线监测范围,对印染企业全部实行在线监测,做好在线数据的运行维护和有效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严禁新建扩建印染、电镀、造纸、制革、化工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体的项目。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量排污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加强全市55个主要断面水质监测通报考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管理市区建筑泥浆处置。

2.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继续做好绍兴城南老小区和市区部分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做好鲁迅路排污泵站与市区排污管网的联网工作,确保城东体育中心周边生活污水截污入网。全面推进绍兴市区内河排放口截污工作。开展绍兴市区未能接入管网的餐饮污水分散收集处理工作。加强对市区餐饮、洗车行、浴场、农贸市场等排污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偷排行为。加强绍兴市区新建住宅的图审管理工作,确保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

各地要加大城市纳污管网的建设力度,有计划地逐年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截污率。其中城区重点区域经营性、生产性生活污水要作为治理重点,实现全面纳管。

3.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排污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市区城市规划,做好配套排污设施的建设工作。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越城区要基本完成大环河以南余下计划整治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对鉴湖镇已完成污水收集处理的村要加强水质动态监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加快推进二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的建设步伐,对未列入改造的村必须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办法全面进行污水收集处理。绍兴县要完成平水镇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继续推进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市、县排污泵站临近的乡镇和村,要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乡镇和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生态化分散处理方式,力争五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全覆盖。

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植物营养诊断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精准施肥项目的实施力度,加大农药使用的监管力度,控制农药污染,大力推广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三)清淤疏浚

1.绍兴市区主要河道清淤。全年计划完成绍兴市区内河、环城河局部河段、鉴湖市区段、马海新开河和外官塘等主要河道清淤,完成清淤方量50万方,力争75万方。

2.绍兴市区村级河道清淤。全年计划实施绍兴市区38个行政村的河道清淤,其中越城区25个村,镜湖新区8个村,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村,完成清淤方量40万方。

3.县(市)河道清淤。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参照绍兴市区清淤工作的目标要求,编报本区域内年度清淤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同时要按照河道清淤常态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河道长效清淤机制。

4.淤泥处置。各地要想方设法,攻坚克难,积极破解淤泥处置难题。利用废弃宕山作为淤泥堆放场,同时根据“宜绿则绿、宜用则用、宜耕则耕、宜景则景”的治理原则,对填埋场地进行生态恢复。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淤泥固化处理,变废为宝。

(四)综合整治

1.水环境整治。鉴湖水环境整治工程完成一期工程收尾、文化布展及亮化工程;完成二期设计和前期报批工作,力争进场施工;完成二期政策处理,包括部分居民拆迁、拆违、学校拆迁等,启动三期土地征用前期准备工作等。

各地要结合河道清淤、万里清水河道、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河道清淤、河岸整治、道路硬化、绿化布置、景点建设等工程措施,实现水清、岸绿和景美。

2.采砂整治。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要按照曹娥江采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目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实施采砂整治攻坚年活动,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诸暨市要继续加强管理,巩固浦阳江采砂整治成果。绍兴县要继续加大平水江库区轧洗砂场整治力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并继续加强协调,对轧洗砂场进行有序关停。新昌钦寸水库库底砂石资源开采利用必须确保不污染河道。

3.古运河环境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要求、标本兼治,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建管并举、长效管理”的治理原则,做好浙东古运河绍兴段环境治理工作。2011年基本完成沿线河道清淤、沿河垃圾清理、养殖设施清理整治、河坎整修、绿化及景观建设和文物保护等工作,努力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文物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河道清草保洁。各地要按照“全覆盖保洁、全方位管护”的要求,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溪流清草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广机械化打捞作业,提高清草保洁效率。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一批垃圾上岸码头,对水草等打捞物按照城市垃圾处置方式进行统一清运处理,逐步解决出路难的问题。各级清草办和各责任保洁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考核,确保河道清草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5.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越城区要继续抓好鉴湖镇、城南街道和府山街道22个村环卫配套设施提档工作,提高垃圾清运处置能力。绍兴县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漓渚江流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要基本实现全覆盖。

各地要继续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力度,巩固和提高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继续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6.沿岸垃圾清理。开展绍兴市区内河沿岸垃圾及违章建筑等集中整治活动。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加强河道沿岸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7.畜禽养殖治理。越城区要做好城南“五江”畜禽养殖清理验收工作,确保清养到位。绍兴经济开发区要完成上灶江下游原稽山街道九江村1处养鸭场、1处养猪场和洄涌湖附近畜禽养殖场的清理工作。绍兴县要全面完成平水江、上灶江沿岸1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清理工作,并做好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和漓渚江流域水面养殖和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的重新划定工作。

各地要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我市河道水质、水环境的严峻形势和实施清水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围绕全市清水工程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细化内容,量化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建立良性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越城区负责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浙东古运河皋埠段沿岸工业污染治理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的清水工程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由绍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市政府将清水工程列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面加强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相关县(市、区)也要将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订实施细则,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水污染违法行为,制止任何企业、单位偷排、漏排污水;水利部门要严厉查处各类非法侵占水域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农业部门要加大对禁养区回潮现象的查处力度,加强限养区养殖管理工作;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建筑泥浆的处置管理;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单位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对清水工程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知水、爱水、护水的自觉性,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群众自觉的良好氛围。

附件:绍兴市清水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

绍兴市清水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名称工作内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完成

时限

一引水活水

(一)曹娥江引

水工程运

行管理做好曹娥江引水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完善平水东江、平水西江和环城东河三处节制闸的调度运行市水利局/全年

做好曹娥江引水工程与曹娥江大闸、上虞上浦闸和绍兴县沿江水闸的联合调度工作,进一步优化上游引水、市区畅流和下游排水曹娥江大闸管理局、市旅游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和绍兴县、上虞市政府

(二)绍兴市区

内河水系

提升改造新建市区大罗门和小罗门2个泵站,修复稽山闸;贯通市区大小罗门江与罗门公园湖水系;实施市区都泗门断头河改造工程;对市区大龙市场西南侧环山河、石家池断头河实施定期引水冲刷;研究市区内河水系东西向沟通问题市旅游集团市水利局12月底

(三)绍兴市区

内河翻水

优化调度优化市区内河翻水调度方案;完善东郭、螺丝畈2处泵站的设施设备,提升内河翻水能力市旅游集团12月底

(四)平原河网

活水畅流研究浙东引水工程水量调配问题,确定项目,并做好相关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市水利局、绍兴县、上虞市政府全年

二截污治污

(一)工业污染

治理加强污染企业治理工作,制订曹娥江、浦阳江、鉴湖流域及绍兴市区和绍兴县南部上游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对上述区域内污染企业逐步进行搬迁,未搬迁之前要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全年

(一)工业污染

治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防污水跑冒滴漏污染河道,严查偷排污水等违法案件,确保全年不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全年

加强在线实时监控,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线监测范围,对省控以上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做好在线数据的运行维护和有效性审核;完成市区60家企业排污口电磁阀控制器安装工作,对企业排污总量实施监控

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扩建印染、电镀、造纸、制革、化工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体的项目。曹娥江、浦阳江、鉴湖流域及市区和绍兴县南部上游严禁新建扩建上述污染项目。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量排污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

做好水质布点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实行一月一报

加强工业污泥规范化处置的治理工作,建立台帐,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土地出让、项目招标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等环节的管理,切实做好市区建筑泥浆的处置工作市建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全年

严格监管,确保嵊新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嵊州市政府、市环保局全年

切实加快嵊州仙岩造纸厂截污纳管建设进程,未纳管前必须达标排放4月底

(二)城市生活

污水收集完成城南凤江花园54、56、58号和凤江路小区60号住宅,绍钢一村与轧钢厂(教工宿舍),新河弄64、65、67号,鲁迅中路821、841、843号,月牙池,常禧路等8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越城区政府、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

督促越城区城南润和苑开发商做好截污改造和入网工作市环保局6月底

做好绍兴经济开发区鲁迅路排污泵站与市区排污管网的联网工作,确保城东体育中心周边生活污水截污入网绍兴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12月底

继续做好绍兴市区内河排放口截污整治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旅游集团和越城区政府等负责12月底

开展绍兴市区未能接入管网餐饮污水的分散收集处理工作市环保局牵头,越城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和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市卫生局、市水务集团、

市工商局、市环卫处4月上旬实施

组建专门队伍,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对绍兴市区餐饮、洗车行、浴场、农贸市场等排污的监督执法力度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市工商局等4月上旬实施

加强绍兴市区新建住宅图审管理工作,确保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市建管局市规划局4月上旬实施

加大城市纳污管网的建设力度,有计划地逐年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截污率,其中城区重点区域经营性、生产性生活污水要作为治理重点,实现全面纳管各县(市、区)政府全年

(三)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排污配套、污水设施建设完成绍兴市兴越路、世纪大道西延至解放大道、裕民路西延等市政道路排污管道建设;实施后溇、东浦4号排污泵站建设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滨海新城和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12月底

结合市区城市规划,做好配套排污设施的建设工作全年

完成灵芝、马山和斗门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沥海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和滨海新城管委会市建设局、市环保局12月底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完成越城区城南街道余下9个村和府山街道朱家岙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收集率达到80%以上;加强鉴湖镇已经治理的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日常监管,实行水质动态监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巩固治理成效;加快推进二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对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必须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办法全面进行污水收集处理越城区政府市环保局12月底

做好越城区东湖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做好鉴湖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越城区政府市建设局、市环保局12月底

完成平水镇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娄宫江、松坞江和漓渚江流域要继续按照每年每个乡镇(街道)实施2个村整治的要求,做好生活污水的收集治理工作绍兴县政府市环保局12月底

完成马鞍、王坛、漓渚、陶堰、夏履5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福全、兰亭2个镇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富盛镇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绍兴县政府市建设局、市环保局12月底

完善山下湖、牌头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做好璜山、次坞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工作诸暨市政府市建设局、市环保局12月底

完成道墟、梁湖、小越3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盖北、驿亭、长塘、下管、永和、谢塘6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并开工,做好上浦、汤浦2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上虞市政府市建设局、市环保局12月底

完成仙岩、谷来2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黄泽、崇仁、三界3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并开工,做好下王、金庭、北漳、石璜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嵊州市政府市建设局、市环保局12月底

完成梅渚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澄潭、沙溪、镜岭、大市聚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并开工,做好回山、小将2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新昌县政府市建设局、市环保局12月底

(五)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0万亩(次)绍兴县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6万亩(次)诸暨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0万亩(次)上虞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2万亩(次)嵊州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2万亩(次)新昌县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万亩(次)越城区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万亩(次)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12月底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万亩(次)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局12月底

大力推广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全年

三清淤疏浚

(一)绍兴市区主要河道清淤完成鉴湖市区段清淤20万方;做好曹娥江引水工程进出口河段淤积日常观测工作,定期组织清淤,确保河道水流顺畅市水利局12月底

完成市区内河清淤10万方,环城河南河螺丝畈河段清淤0.4万方市旅游集团12月底

(二)越城区河道清淤完成25个行政村的河道清淤25万方越城区政府12月底

(三)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清淤完成马海新开河清淤4.2万方,外官塘清淤14.7万方;完成5个行政村的河道清淤5万方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

(四)镜湖新区河道清淤完成外官塘清淤7.3万方、镜湖直江清淤6.6万方;完成8个行政村河道清淤10万方镜湖新区管委会12月底

(五)县(市)

河道清淤完成南运河清淤20万方、平水若耶溪清淤8万方、福全漓渚江清淤2万方、华舍街道大坂湖直江清淤20万方、马山闸西江清淤8万方、柯桥城区其他河道清淤1万方;完成镇、村级河道清淤21万方;继续开展柯桥城区河道常年性捻泥清淤工作绍兴县政府12月底

完成70公里河道清淤整治,清淤100万方上虞市政府12月底

完成10公里河道清淤整治,清淤15万方新昌县政府12月底

参照市区清淤工作的目标要求,编报本区域内年度清淤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诸暨市、嵊州市政府12月底

四环境整治

(一)水环境整治完成鉴湖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收尾、文化布展及亮化工程;完成二期设计和前期报批工作,力争进场施工;完成二期政策处理,启动三期土地征用前期准备工作等市水利局12月底

对南运河10公里河道通过拆建阻水桥梁、拓浚、清淤、砌坎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年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绍兴县政府12月底

完成13公里清水河道、40公里沟渠、100个村的池塘整治;完成草塔渎溪、岭北溪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城区开化江石沸至造纸厂段3公里河道堤防加固和水环境整治诸暨市政府12月底

完成百沥河一期、老百沥河一期、滨江一期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上虞市政府12月底

完成澄潭江、长乐江城区段两岸堤顶绿化、亮化、景观等工程建设和小舜江谷来段13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上三高速嵊州出口600亩河滩地及河岸综合整治工程嵊州市政府12月底

完成潜溪江(葫芦岙桥至新境公路五四桥段长2.1公里)、澄潭江(澄潭大桥至木勺滩段长1.90公里)、东茗乡辽山坑莒溪小流域长7.5公里的河道堤防综合整治新昌县政府12月底

(二)采砂整治除青丰砂涂外,全部收回开发到期砂涂,减少采砂船5只;上浦闸闸前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60以内;水功能目标水质检测平均数达到Ⅲ类以上上虞市政府12月底

按年来砂量控制采砂船数量,全年继续减少采砂船12只,其中曹娥江清风闸以下三界段减少采砂作业船6只;三界、章镇交界处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50以内;水功能目标水质检测平均数达到Ⅲ类以上嵊州市政府12月底

落实禁采长效管理机制,新嵊交界处黄泽江长山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40以内,澄潭江下衣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30以内;水功能目标水质检测平均数达到Ⅲ类以上;钦寸水库库底砂石资源开采利用必须确保不污染河道新昌县政府12月底

(二)采砂整治加强长效管理,确保浦阳江采砂整治成效诸暨市政府全年

继续加大平水江库区轧洗砂场整治力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并继续加强协调,对轧洗砂场进行有序关停绍兴县政府全年

继续停批曹娥江流域和浦阳江流域采砂点,严格控制山砂开采,新批采砂点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相关县(市、区)政府全年

(三)河道清草

保洁按照“全覆盖保洁、全方位管护”的要求,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河道、溪流清草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全年

建设市区河道打捞物上岸码头一处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越城区政府12月底

(四)农村生活

垃圾整治继续抓好鉴湖镇、城南街道和府山街道22个村环卫配套设施提档工作,提高垃圾清运处置能力越城区政府全年

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漓渚江流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要基本实现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以“垃圾出村”为重点,创建县级连片整治样板2个,示范村66个,优胜村172个绍兴县政府12月底

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继续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县(市)政府全年

(五)沿岸垃圾

清理开展绍兴市区内河沿岸垃圾及违章建筑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垃圾收集管理市城管执法局越城区政府、市环卫处、市旅游集团等全年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加强河道沿岸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全年

(六)畜禽及水面养殖治理完成平水江、上灶江沿岸1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清理工作,做好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漓渚江流域水面和畜禽禁(限)养区的重新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绍兴县政府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绍兴县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35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诸暨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上虞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嵊州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新昌县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城南“五江”畜禽养殖清理及验收工作,确保清养到位越城区政府4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5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越城区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上灶江下游原稽山街道九江村1处养鸭场、1处养猪场和洄涌湖苗圃畜禽养殖场的清理工作绍兴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5月底

做好市区水面禁(限)养区的调整划定工作市农业局6月底

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关于调整绍兴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184号),做好禁养区清理工作和限养区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经依法补偿清理后新出现的养殖设施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牵头,越城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和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12月底

(七)浙东古运河

环境治理继续开展印染企业集聚签约工作,全年新签约企业10家以上;建立沿河水产、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完成沿河4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关停、清理18家畜禽养殖场(柯桥街道1家、柯岩街道17家);完成10个规模型猪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及2个规模型养殖场污水接入的泵站、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古运河钱清段380亩水面种植物及废弃渔业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古运河柯桥至钱清段清淤21万方,陶堰段河墈修复5000米;建设古运河两岸各20米宽的景观绿化带12公里绍兴县政府12月底

完成东关至曹娥段Ф400cm污水管网建设和沿河7个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建立沿河水产、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完成东关街道8处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搬迁或排泄物治理工作;完成泾口大桥至曹娥老坝底段清淤15万方;完成东关至曹娥段4000米河墈、2000米古纤道和4座古桥的修复工作;完成1500米河道两侧4500平方米的绿化种植工作上虞市政府12月底

实施独树村、樊江村和皋埠镇区工业、生活污染纳污入管项目越城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12月底

完成高桥纺织涂层、高桥光明涂料、灵芝印染三家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的前期工作;完成灵芝村和高桥不锈钢厂、古纤道大酒店、越州轻纺工贸城、旧货市场、镜湖轻纺市场、喜临门公司等6家企业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完成古运河灵芝村段清淤约6000方、河墈修复800米及沿岸4600平方米绿化种植工作;实施市区越州长虹桥、骏桥和喜临门大桥的抬高改建工作镜湖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物局、市水务集团等12月底

完成古运河昌安立交桥至东湖风景区段河道清淤约4.8万方,组织开展古运河城东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绍兴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12月底

做好104国道西匝道桥桥梁的抬高改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12月底

完成绍兴市区运河园段河道清淤约3.6万方;完成东湖风景区至西鲁村段1830米河墈修复工作,银皋埠大桥至樊江村段沿岸单排2500米、双排8200米的植树工作;做好古运河越城区段河道清淤前期工作;做好运河园景观提档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市水利局越城区政府、镜湖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文物局等12月底

(七)浙东古运河

环境治理完成市区东浦、皋埠12处畜禽养殖场和皋埠国有渔场2200亩养殖水面的清理工作,做好古运河皋埠国有渔场段河道清淤前期工作市农业局越城区政府12月底

根据《古运河绍兴段遗产规划》,开展重要景点和文物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同时做好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挖掘工作市文物局相关县(市、区)政府12月底

实施古运河迎恩门水街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河道清淤约1.2万方迎恩门工程指挥部12月底

做好运河沿线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工作,进一步丰富沿线旅游资源;完成迎恩门至昌安立交桥段河道清淤约2.2万方市旅游集团12月底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