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村邮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村邮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村邮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村邮站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
村邮站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邮政行业服务水平,构建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邮政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国家邮政局农业部关于大力发展农村通邮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国邮发〔2008〕25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321号)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农村邮政服务基础薄弱,农村通邮状况远远落后于城市,邮件直接投递到村难度大,邮件投递频次少、传递时限较长,邮件投递深度不够,邮件安全得不到保障,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偏低,影响农民的基本通信权利,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明显转变,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亟需加强各类实物信息的传递,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供有力支撑。大力发展村邮站,确保农民及时收到邮件、报刊和农资配送产品,有利于降低农资、农产品流通成本,确保经济信息畅通,对于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邮政公司务必提高认识,把村邮站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建设村邮站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314”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保障农民基本通信权利和事关重要民生问题的大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步伐。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实现城乡邮政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以建立新型村邮站为抓手,不断提高农村通邮服务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在2009年已建成试点村邮站600个的基础上,2010―2012年每年分别建成村邮站2000个、2800个和2440个,形成以40个区县(自治县)邮政局为中心、1000多个乡镇邮政局(所)为骨干、7840个行政村村邮站为基础的农村邮政服务网络,畅通农村邮政服务进村入户渠道。
三、建设方式和服务功能
(一)建设方式。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村邮站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将村邮站与商务部门牵头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闻出版部门牵头的“农家书屋”、组织部门牵头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邮政企业开办的邮政服务“三农”网点等进行整合,搭载基本邮政服务功能。建设初期配置邮件接转必备的办公设施及邮政专用品,今后根据发展需要再增配有关设备设施。
(二)服务功能。分为基本服务功能和扩展服务功能两方面。基本服务功能主要包括5项:一是邮件的接收、投送;二是邮发报刊订阅和零售;三是代收寄信函、印刷品、包裹;四是代售邮票、信封、明信片、包装用品等;五是代办部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扩展服务功能主要指按照渝办发〔2009〕321号文件要求开办的便民服务,包括代收公用事业费用、农资分销配送、农业技术服务等业务。要发挥“一站多能”的作用,积极推动将村邮站建设成为农村邮政综合服务平台。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职责
(一)建立村邮站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宜居办等部门和单位建立村邮站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邮政管理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不定期召开村邮站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村邮站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邮站建设顺利实施并良好运行,做到“建得起、稳得住、发展好”,使村邮站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宜居重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办发〔2009〕240号)规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村邮站建设的牵头实施单位,要对村邮站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将村邮站建设作为农村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已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村要将村邮站建设的内容充实到规划中。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委会要落实好场地、人员和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村邮站建设目标任务。
(三)市宜居办。按照渝办发〔2009〕240号文件和年度建设计划等要求,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工作落实。要按规定对村邮站建设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市政府通报,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内容。
(四)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要求,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制定配套的农村邮政服务发展规划,提高农村邮政服务“三农”的能力。把村邮站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一并通盘考虑、整体规划,统筹建设、协调发展。
(五)市财政局。按照对村邮站建设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的要求,落实市级财政资金。对每个村邮站给予3410元建设费用补助,其中,设备购置费2820元,工作人员培训费90元,开办费500元。到2012年,共计补助2468.8万元。将村邮站建设设备纳入政府采购。
(六)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对农村邮政服务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加强对农村通邮服务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以增强农村邮政通邮服务能力和改善实际通邮效果为根本衡量标准,积极探索提高农村邮政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村邮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通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七)市邮政公司。负责村邮站的日常业务运营和管理。利用邮政网络、品牌资源,积极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协助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计划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村邮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转投情况的督促,保障邮件安全。不断优化投递网络,建立农村邮路组织、网点运行管理、业务视检视察等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村邮站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机制,努力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改进农村邮政服务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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