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温委办发〔2004〕64号
颁布日期:2004-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温委办发〔2004〕6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温州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4月9日

主题词:“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目标考核印发通知

温州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

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千百工程”)的激励机制,确保该项工程顺利开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浙委办〔2003〕26号)及《浙江省村庄整治建设工作以奖代补考核办法》(浙村整建办〔200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目的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千百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共分两大类10项(其中附加分1项),实行百分制加附加分制进行考核,合计115分。考核年度为2004-2007年。

(一)规划编制(15分)

1、村庄布局规划,5分。按照规定,在2004年6月底前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编制任务,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村镇办备案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2、村庄规划编制,6分。按时完成年度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得6分;完成少于60%,不得分;完成60%-69%,得1分;完成70%-79%,得2分;完成80%-89%,得4分;完成90%-99%,得5分。

3、村庄规划编制质量,4分。村庄规划编制坚持人与环境的和谐,体现地方特色,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根据规划编制质量情况予以2-4分。

(二)示范村建设(15分)

1、示范村启动情况,5分。2004年5月31日前启动所有市级示范试点村建设,得5分;有1个村未启动,扣一分,扣完为止。

2、示范村建设质量,8分。示范村建设规范、有序,符合“温州市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标准”及村庄建设规划要求,根据建设质量情况予以4-8分。

3、小康示范村的推荐和评定,2分。根据省、市级小康示范村的推荐和评定工作情况予以得分和不得分。

(三)村庄整治(25分)

1、景观线整治,5分。按时完成年度主要景观线及周边村庄整治任务,得5分;完成少于60%,不得分;完成60%-69%,得1分;完成70%-79%,得2分;完成80%-89%,得3分;完成90%-99%,得4分。

2、景观线整治效果,5分。根据整治效果予以2-5分。

3、村庄整治,10分。按时完成年度村庄整治任务,得10分;完成少于60%,不得分;完成60%-69%,得2分;完成70%-79%,得4分;完成80%-89%,得6分;完成90%-99%,得8分。

4、村庄整治效果,5分。村庄整治按《全市村庄整治实施标准》(温委办〔2003〕60号)要求进行,根据整治效果予以2-5分。

(四)工作部署(5分)

年初有部署,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签订有关目标责任制;年中有检查,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年终有考核,工作总结全面客观,考核实绩准确有据,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五)组织保障(7分)

1、机构设置,3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成员单位职责明确,3分。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千百工程”工作,能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千百工程”的会议精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1-3分。

3、执行季报制度,1分。按照规定,按季如实填写“千百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无差错得1分;错一次,不得分。

(六)政策与措施(6分)

1、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政策,2分。能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优化服务、群众满意,根据实际情况,予以1-2分。

2、制订政策,4分。研究制订“千百工程”的配套政策、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根据政策制订情况予以1-3分。

(七)资金与土地指标(17分)

1、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7分。其中,洞头、文成、泰顺三县≤50万元,得1分;51-100万元,得3分;100-150万元,得5分;≥151万元,得7分。永嘉、平阳、苍南三县≤100万元,得1分;101-200万元,得3分;201-300万元,得5分;≥301万元,得7分。鹿城、龙湾、瓯海三区≤150万元,得1分;151-200万元,得3分;201-300万元,得5分;≥301万元,得7分。乐清、瑞安两市≤500万元,得1分;501-600万元,得3分;601-700万元,得5分;≥701万元,得7分。

2、在土地出让金中明确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村庄建设,得3分,否则不得分。

3、合理利用土地、落实土地指标,7分。村庄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审批建设用地;村庄整治和农地整理效果明显,并新增耕地;各项建设对土地集约利用效率高,并能拿出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千百工程”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予以4-7分。

(八)宣传与培训(5分)

1、宣传工作,3分。宣传“千百工程”有计划、重点突出,根据宣传力度大小和宣传实际效果予以1-3分。

2、培训工作,2分。组织乡(镇)、村进行规划与整治业务培训,参加市村镇办统一组织的规划与整治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1-2分。

(九)督查与督导(5分)

1、督查与督导,4分。督查与督导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认真、有效,根据督查效果予以1-4分。

2、积极配合市督查组的督查工作,得1分。

(十)附加分(15分)

1、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形成多种有利于促进“千百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与措施上有创新,予以附加分1-7分。

2、获省、市“千万工程”、“千百工程”有关荣誉(小康示范村、村庄规划设计等)的,予以附加分1-8分,其中获省级荣誉1个项目加1分,市级荣誉1个项目加0.5分,最多不超过8分。

三、考核程序

考核按照县(市、区)自查、市组织核查的程序实施。

(一)县(市、区)自查。各县(市、区)村镇办(指挥部)组织当地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对当年度本县(市、区)“千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村镇办提出考核申请。

(二)市考核。市村镇办组织市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并作为市政府下拨各县(市、区)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上报材料

(一)五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第一次考核时提供);

(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

(三)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及相关文件(第一次考核时提供);

(四)规划编制情况及批准文件;

(五)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

(六)示范试点村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

(七)村庄整治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

(八)自查情况计分表;

(九)“千百工程”目标考核验收申请报告。

五、考核时间

各县(市、区)的年度自查工作应在次年的1月底前完成,并报市村镇办;市考核组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工作应在2月15日前完成。

六、其它

各县(市、区)村镇办(指挥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市村镇办备案。

本办法自2004年开始实施,并根据“千百工程”进展情况和工作重点,每年对考核项目和分值进行适当调整。本办法由市村镇办负责解释。

附1:2004年县(市、区)自查情况计分表

2:2004年县(市、区)示范试点村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04年县(市、区)村庄整治基本情况统计表

4、2004年县(市、区)核查情况计分表

附1

2004年______县(市、区)自查情况计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自查

1

工作成效

规划编制

(15分)

1、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5

2、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6

3、村庄规划编制质量

4

2

示范村建设

(15分)

1、示范村启动情况

5

2、示范村建设质量

8

3、省、市级小康示范村的推荐和评定工作

2

3

村庄整治

(25分)

1、主要景观线及周边村庄整治完成情况

5

2、主要景观线及周边村庄整治效果

5

3、村庄整治完成情况

10

4、村庄整治效果

5

4

工作部署

(5分)

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并落实有关责任制

5

5

组织保障

(7分)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3

2、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定期召开会议

3

3、执行季报制度,无差错

1

6

政策与措施

(6分)

1、贯彻执行省、市级有关政策、措施及优化服务

2

2、研究制订有关配套政策、措施

4

7

资金与

土地指标

(17分)

1、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7

2、在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村庄建设

3

3、合理利用土地,整合土地资源,落实土地指标

7

8

宣传与培训

(5分)

1、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部署

3

2、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规划建设与整治业务培训

2

9

督查与督导

(5分)

1、督查与督导有计划、有部署,效果较好

4

2、积极配合市督查组的督查工作

1

10

其它

附加分

(15分)

1、形成多种有利于“千百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在有关政策、措施上有创新

7

2、获得省、市级荣誉

8

11

合计

115

______________县(市、区)考核组

考核组负责人:

附2

2004年______县(市、区)示范试点村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

分类

项目

编号

数量

2003年

实际数

备注

现状

村庄建成区总面积(公顷)

1

村庄住户(户)

2

村庄人口(人)

3

示范村建设情况

计划启动建设的示范试点村(个)

4

其中

5月30日前启动建设的村(个)

5

5月30日后启动建设的村(个)

6

已基本完成建设的村(个)

7

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道路面积(万平方米)

8

通村公路里程(公里)

9

新增自来水使用人口(人)

10

河道建设长度(公里)

11

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

12

新增公共厕所(座)

13

新增垃圾箱(池、房)(个)

14

生活垃圾产生量(吨/日)

15

建设资金投入

总投入(万元)

16

各级投入(万元)

17

1、市财政投入(万元)

18

2、县(市、区)财政投入(万元)

19

3、乡镇财政投入(万元)

20

4、村级集体投入(万元)

21

其它投入(万元)

22

1、农户自筹(万元)

23

2、社会资金(万元)

24

投工

投劳

农民投工投劳(万工)

25

土地使用情况

村庄建设用地(公顷)

26

整理新增耕地(公顷)

27

说明:

1、表中第4列,“数量”,是指2004年1月1日以来的实际发生数。

2、表中第5列,“2003年实际数”,是指截止2003年底,各县(市、区)开展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等的累计数,以此作为统计基数。

3、表中“现状”的各项指标为一个县(市、区)范围内的总数。

附3

2004年______县(市、区)村庄整治基本情况统计表

分类

项目

编号

数量

2003年

实际数

备注

现状

村庄数量

行政村(个)

1

自然村(个)

2

村庄建成区总面积(公顷)

3

村庄住户(户)

4

村庄人口(人)

5

规划编制情况

完成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时间

6

布局规划保留的行政村(或村庄建设点)(个)

7

完成村庄总体规划(个)

8

完成村庄建设规划(个)

9

村庄整治情况

计划启动环境整治的行政村(个)

10

其中

已启动整治的行政村(个)

11

已基本完成整治的行政村(个)

12

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道路面积(万平方米)

13

通村公路里程(公里)

14

新增自来水使用人口(人)

15

河道建设长度(公里)

16

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

17

新增公共厕所(座)

18

新增垃圾箱(池、房)(个)

19

生活垃圾产生量(吨/日)

20

建设资金投入

总投入(万元)

21

各级投入(万元)

22

1、市财政投入(万元)

23

2、县(市、区)财政投入(万元)

24

3、乡镇财政投入(万元)

25

4、村级集体投入(万元)

26

其它投入(万元)

27

1、农户自筹(万元)

28

2、社会资金(万元)

29

投工

投劳

农民投工投劳(万工)

30

土地使用情况

村庄建设用地(公顷)

31

整理新增耕地(公顷)

32

说明:

1、表中第4列,“数量”,是指2004年1月1日以来的实际发生数。

2、表中第5列,“2003年实际数”,是指截止2003年底,各县(市、区)开展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等的累计数,以此作为统计基数。

3、表中“现状”的各项指标为一个县(市、区)范围内的总数。

附4

2004年______县(市、区)核查情况计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自查

1

工作成效

规划编制

(15分)

1、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5

2、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6

3、村庄规划编制质量

4

2

示范村建设

(15分)

1、示范村启动情况

5

2、示范村建设质量

8

3、省、市级小康示范村的推荐和评定工作

2

3

村庄整治

(25分)

1、主要景观线及周边村庄整治完成情况

5

2、主要景观线及周边村庄整治效果

5

3、村庄整治完成情况

10

4、村庄整治效果

5

4

工作部署

(5分)

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并落实有关责任制

5

5

组织保障

(7分)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3

2、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定期召开会议

3

3、执行季报制度,无差错

1

6

政策与措施

(6分)

1、贯彻执行省、市级有关政策、措施及优化服务

2

2、研究制订有关配套政策、措施

4

7

资金与

土地指标

(17分)

1、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7

2、在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村庄建设

3

3、合理利用土地,整合土地资源,落实土地指标

7

8

宣传与培训

(5分)

1、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部署

3

2、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规划建设与整治业务培训

2

9

督查与督导

(5分)

1、督查与督导有计划、有部署,效果较好

4

2、积极配合市督查组的督查工作

1

10

其它

附加分

(15分)

1、形成多种有利于“千百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在有关政策、措施上有创新

7

2、获得省、市级荣誉

8

11

合计

115

温州市考核组

考核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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