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锡政办发〔2004〕5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与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同步实施,目前已完成280公里高中压管道和天然气门站的建设,天然气销售协议(俗称“照付不议”协议)也已签定,并开始向用户供气。为切实加强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建设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充分发挥天然气建设资源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划和建设天然气利用工程。天然气利用工程是一项投资规模大、涉及范围广、规模效益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我市市区的天然气利用工程应严格按照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无锡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规划和无锡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实施。凡是已经纳入天然气规划范围的区域,未经市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新建其他管道燃气工程;对不符合这一要求的应迅速纠正,已开工建设的应停止施工,确因计划安排,在最近一二年内难以统一建设天然气利用工程而需要采用其他管道燃气工程过渡的,须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天然气工程标准建设。市区范围内的燃气工程统一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扎口批准项目立项手续,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天然气市场实行政府特许经营。天然气工程具有公用事业特性,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该行业应实行政府特许经营管理。我市市区范围内的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和经营,均应获得市人民政府的许可。由于省有关特许经营的法规尚未出台,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也正在研究出台中,鉴于目前我市“照付不议”协议已由市燃气总公司签订,我市市区范围内的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暂由市燃气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特此通知。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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