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化工程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化工程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化工程在应用环节上取得突破,加强信息化投资的后续监管,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发挥政府信息化工程的最大效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化工程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内容

开展政府信息化工程绩效评估,是为了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化投资的效果,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其他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的结果将作为政府信息化资金安排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建设其它相关信息化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作为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信息化工程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是:评估项目的运行状况、运行效果和发展前景。

二、评估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南通市市级机关政府网站;全市所有有市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已经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运行半年以上的信息化项目。

三、评估工作的组织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化工程的绩效评估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成立项目评估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接受市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四、评估工作步骤安排

第一步,对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机关政府网站进行测评。分四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份):由市信息办邀请一家有资质的中介咨询机构,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制定《南通市市级机关政府网站和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测评指标体系》(以下简称“网站测评指标体系”),并印发全市各相关单位。

(二)自我修改、完善阶段(4~5月份):各接受测评的单位网站,结合“网站测评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自我修改、完善。

(三)测评实施阶段(6月份):采用公众参与、在线测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站测评指标体系”开展测评,并进行打分。

(四)结果公布阶段(7月初):根据各单位网站的综合得分,对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机关政府网站分别进行排名,并公布测评结果。

第二步,结合开展政府网站测评取得的经验,制定《南通市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工程绩效评估办法》,并对所有有市级财政资金投入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逐一开展绩效评估。

各县(市)、区要同步开展对有本级财政资金投入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