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淮政办发〔2004〕7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4年淮安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2004年淮安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把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2004年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4年淮安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盐、醋、水发制品、粉丝等。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农药残留超标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其中市区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3个百分点;肉品质量稳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市、县城区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绝迹;重点检查调味品等七类食品生产企业和汇通市场、食品城、苏北市场等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内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推进实施肉制品等10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市区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农业、林牧渔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业、林牧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的力度,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抽检结果。继续开展农药、兽药、渔药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农(渔)药经营行为,推行兽药分柜销售,组织人员对用药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2、加大无公害农产品、林牧渔业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农业、林牧渔业、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2004年在做好60个省无公害林牧渔产品向国家无公害产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无公害林牧渔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国家无公害林牧渔产品25个,认定无公害林果产地1万亩,家畜30万头,家禽500万只,水产4万亩,建成林牧渔生产标准化示范区10个。
(二)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和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2、强化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的监管。质监、卫生等部门要采取现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管,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现象,杜绝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今年监管的重点食品和添加剂品种为(1)面粉:过氧化苯甲酰;(2)果冻、膨化食品、蜜饯、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糖精钠;(3)肉及肉制品:胭脂红和亚硝酸钠;(4)铁强化酱油:EDTA铁钠;(5)调味品和碳酸型饮料:焦糖色素;(6)粉丝:吊白块等;(7)皮肚:甲醛、氢氧化钠、过氧化氢。
3、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加工。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提高生猪进点屠宰率,市区要达到95%以上,县城要达到90%以上,乡镇要达到85%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全面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格肉品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要求达到100%,严禁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食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强化对保健食品、儿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糕点(月饼)等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海关要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对食品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者,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农业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各大型市场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工商、农业、卫生、粮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以及食品专业批发市场的监管。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市场农产品三级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农产品或“放心农产品”专门销售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
3、加强进出口食品的监管。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环节要依法严密监管,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强化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测方案”,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审核证书报检,确保相关企业办理进口食品备案和口岸检验,严格按照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卫生、教育等部门要以学校食堂、餐饮业整治为重点,在食品经营单位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在全市开展对小饮食店、小食品店等“五小”单位的安全卫生检查和整顿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对食品商场(超市)经营散装食品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有:经营散装食品是否索证;经营场所散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限等;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并具有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超过保质期限散装食品的处理情况、有无记录等。各县(区)要在辖区范围内确定1个食品商场(超市)作为市重点督查商场(超市),使其达到管理规范要求,保证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健康食品。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要集中查处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假劣食品案件,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对下列情况给予重点查处:一是假酒、假食盐加工窝点;二是集贸市场;三是专业食品批发市场;四是市际、县际边界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通过案件的查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2004年7月至11月下旬结束。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组织各有关部门扎扎实实开展活动,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监督,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性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上旬。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抄送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市政府成立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日常工作,市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县(区)也要迅速成立相应领导指挥系统,完善工作网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卫生等部门配齐必备的食品卫生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各地政府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详细实施方案,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认真抓好落实。
(二)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一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市、县(区)政府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负总责,各地卫生、教育、公安、农业、林牧渔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食品放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三是建立会办制度。针对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仅凭单个部门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由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力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四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部门在工作中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度。自7月份开始,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经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要事项,应于事发当日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将定期向社会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
五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今年督查督办的重点是:去年工作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频率较高的、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和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市有关部门在黄金周、重点节假日做好专项督促检查外,还要做好明查暗访工作。
六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以及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所取得的成绩,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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