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建设局2003年徐州市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建设局2003年徐州市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8-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建设局2003年徐州市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3〕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建设局《2003年徐州市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八月五日
2003年徐州市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畅通工程的实施,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现代化交通管理体系,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3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和省公安厅、建设厅《2003年江苏省实施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城市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坚持与时俱进,抓巩固,促发展,求突破。以服务都市圈和特大城市建设为结合点,增强畅通工程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以健全交通综合协调机制为根本保障,推动畅通工程的社会化。以提高全民交通文明素质为重要手段,夯实畅通工程的基础。以提升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科学水平为核心动力,促进畅通工程的现代化,为我市加快富民强市进程,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提供安全、畅通、便捷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
徐州市区以及新沂市、邳州市、沛县、睢宁县。其它有条件的县和贾汪区可以自愿参加畅通工程的实施工作。新沂市、邳州市的城市类别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3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确定的标准划分,其他各县及贾汪区按照D类城市的标准评价。
三、工作目标
按照《2003年江苏省实施畅通工程总体方案》中“徐州作为都市圈核心城市要率先建成优秀管理水平城市,带动区域内二分之一的城市达到良好以上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以2000年以来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成效为起点,坚持科学理念,树立精品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化畅通工程各项工作,通过1-2年的努力,争取整体突破,保持在江北地区领先的位置。
2003年末,徐州市市区力争达到二等管理水平;新沂市、邳州市力争达到三等管理水平;沛县、睢宁县力争达到四等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城市交通综合管理体系,制订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紧紧依靠政府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完善规划、建设、管理相配套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组织协调机制和科学管理机制,依托综合治理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城市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按照全省和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现状,找准不足和差距,明确坐标定位,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制定畅通工程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安排具体工作计划和步骤,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围绕都市圈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针对城市交通现状和存在问题,在科学、系统地分析交通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公安局组织专家编制《徐州市市区交通管理规划》,明确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以及近期、中期、远期目标,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等各方面要素,制定具体措施,为城市交通的发展和交通问题的解决提供依据。
(二)抓住重点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规范行车、停车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重点问题,学习借鉴南京、常州、苏州、无锡等兄弟城市及外省市的先进管理经验,把信号控制、道路监控、路口渠化等工作做深、做细、做出精品,将硬件设施投入与交通秩序整治有机结合,合理调控城市交通,优化交通组织措施。各县(市)、贾汪区要继续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提高路口渠化和信号灯设置率;要从整治自行车、行人违章,提高交通参与者遵章率入手,重点解决好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
(三)加快道路工程建设,发展停车设施。市建设局、规划局要根据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和城市建设规划,加快道路交通基础建设,对平面交叉路口进行渠化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修复破损路,提高路网密度,改善路网结构。要按照《公共、配建停车场(库)标准》,加强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新建的大型建筑必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要有配建的停车场(库),改造周边的道路,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动员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清理整顿挪用停车场,缓解机动车高速发展造成的停车供求矛盾。要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新建、改建道路必须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点,在市区各主干道推广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线网结构,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城市交通建设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把城市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编制、道路交通设施、交通管理设施以及交通指挥中心等项目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坚持管理与建设并举,健全交通安全设施。根据公安部、建设部《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费用应占道路基础设施经费的2.5%。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专项经费,满足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维护更新的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积极参与道路规划、建设工作,从适应现代化交通管理角度提出建议,并按照新的国家标准,科学设计交通标志和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资金、同步建设施工、同步验收使用。
(五)加快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信号控制、交通诱导、信息查询、电视监控、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交通事故接处警、勤务管理等系统,有效监控道路交通现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准确的交通基础数据。加强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库建设,重点开发应用事故执法办案、机动车驾驶员综合管理、路面违章处罚网上审批等信息系统,提高执法公正性和时效性。牢固树立交通管理的科学理念,加大科技设施的投入,积极推广先进科技设施和装备,研究、开发和应用现代化交通管理技术,科学渠化交通,推广信号灯多相位配时,增强调控交通的能力,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畅通工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持交通基础调查制度,积极开展居民出行调查、交通流量调查,在此基础上优化交通组织措施,合理调整信号配时,积累交通管理有关数据,健全畅通工程基础台帐。建立专家指导制度,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开展分类指导,会诊分析城市交通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努力方向。建立交通影响分析制度,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即将制定下发的《交通影响分析规程》,分析、预测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对交通的影响,科学合理地组织交通,有针对性地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推广交通管理定期评价制度,实施畅通工程的城市都要开展定期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对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秩序情况、交通通行状况和交通安全状况四个方面的指标打分,及时了解城市交通管理现状,发现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七)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倡导交通文明风尚。坚持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创建文明城市和交通文明工程活动之中,提高全民交通文明素质,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全面推开交通安全“六进”工作,在机关、社区、学校、村镇、厂企、军营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拓展宣传教育内涵和外延,普遍提高交通参与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谴责交通违章的良好氛围,塑造具有现代文明交通意识的新型交通参与者。
(八)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综合整治突出违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巡逻勤务机制改革,挖掘管理潜力。要根据街头路面治安特点和交通秩序状况,科学调整勤务运作方式,密切指挥中心与路面执勤民警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扩大管控面,提高管理效能。要积极应对城市机动车特别是私人汽车快速增长带来的“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采取“打通干线、利用支路、施划泊位、顺序停放、严格管理、全面见效”的工作思路,在市区繁华商业街区周边支路和交通流量较小的道路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创建“停车管理示范街”,通过强化管理,规范车辆停放行为,满足市民出行需要。要协调公用事业、行政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整治城市道路的堵点、乱点,清理淮海路、中山路、解放路、彭城路的机动车辆违章停放,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要大力查纠淮海路、复兴路、和平路、解放路的摩托车闯行禁区行为,对残疾人专用车违章要常抓不懈。要充分运用监控设备、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技术装备和手段,继续加大对机动车超载、超速、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八类重点违章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特大交通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稳定交通安全形势。要不间断地开展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强制入轨,树立“红绿灯、停车线、靠右行、人行横道、各行其道”五个交通安全意识。
要综合治理占道经营、占道停车、违章搭建等静态交通违章,还道路于交通。要充分发挥交通文明示范街(区)的示范功能,不断总结提炼新经验、新方式、新机制,归纳形成日常工作规范,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带动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管理难度大、秩序混乱的区段作为交通文明示范街、区,在资金投入、管理力量、科技装备、交通设施方面向其倾斜,力争各项指标均达到一等管理水平。
(九)加强检查交流和日常考核。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贾汪区进行考核评价,及时了解交通状况和管理水平,对组织不力、工作没有起色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贾汪区要认真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注意资料整理和积累,建立基础工作台帐,定期开展自评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自评表》上报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传真:3642705)
五、考核评价
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的部署,市区和各县(市)、贾汪区要根据全国、全省和我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今年实施畅通工程争创等级,经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省公安厅、建设厅申报。为保证创建工作质量,确保实现工作目标,争创二等管理水平以上的各县(市)、区要向省公安厅、建设厅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有关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制定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并报经当地政府批准;交通指挥中心建设、自动监测设备、交通影响评价、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指标分别达到二等以上管理水平。各县(市)、贾汪区事前申报报告和责任承诺书,于8月15日前送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凡未按规定履行事前申报和责任承诺的,不得参与相应等级的评价;凡不能兑现承诺的,两年内不得再申报二等以上管理水平。2003年11月进入总结评价阶段。市区和县(市)、贾汪区对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3版)明确的项目和指标组织自评。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申报三等管理水平的各县(市)、区进行初评,对申报四等以下管理水平的各县(市)、区进行复评,评价结果报省公安厅、建设厅备案。省公安厅、建设厅将对申报一等、二等管理水平的城市进行初评,并报请公安部、建设部进行复评。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