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淮政办发〔2003〕13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安监局《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

(二OO三年八月)

为加强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管理,推动创“四城”工作的开展,促进“四城同创”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私设站点、售票点等非法经营活动;

(二)严厉打击“黄牛”喊客拉客,客运经营者使用不正当手段组客,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站点上下客、超范围经营、宰客、甩客、卖客、超载、擅自增减运行班次和营运“面的”异地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

(三)依法查处客运车辆在市区道路随意停靠、掉头、游弋带客,过境客车擅自进入市区等违法活动;

(四)清理高速公路线路承包经营行为,推行高速公路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

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2003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3年8月25日-31日),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003年9月1日-12月15日),对市区道路客运市场实施集中整治,打击客运市场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3年12月16日-31日),对市区道路客运市场各管理责任区域、工作部门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客运经营者、客运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的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核定客运车辆在市区的行驶路线

公安、交通部门要联合对客运车辆在市区的行驶路线进行核定,发放市区行驶路线标志牌,标明其在市区行驶的路线,严禁在市区漫游、迂回揽客。

(三)加强对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承包人和驾驶员的管理,不能“以包代管”。企业在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和进站协议时,要将经营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细化,并将违规后的处理措施条款化。对于违章车辆,有关职能部门在处理后要及时反馈车辆所在企业;企业接到职能部门反馈结果后,要按照企业合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再处罚,要建立违章处罚登记台帐,以备核查。同时,要建立淘汰机制,企业对道德素质差、多次违章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承包人、驾驶员进行淘汰。

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严禁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投入营运。要加强车辆进出场的管理,对于回场车辆,企业要收回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等营运证件,并将车辆定点停放,严禁其擅自出场私拉乱转,严禁擅自增加运行班次。

(四)加快客运车辆公司化经营改造

交通部门要加大高速公路客运班线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的清理力度,督促运输企业推行高速公路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凡经营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的车辆,运输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公车公营。凡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公司化经营的线路,交通部门要收回营运证件。

(五)加强对出租汽车和公交车的管理

加强对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的经营行为和营运秩序的管理,整治车容车貌脏乱差的现象,及时查处出租汽车故意绕道行驶、宰客、拒载、超范围经营、收钱不找零、不使用计程计价器、粗暴待客和城市公交车越站不停、拒载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严查重处,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

交通、公安、城管、安全监督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组织抽调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联合执法,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严格奖惩,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要不断变化检查方法,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突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要加大稽查频率,做到市区全覆盖,管理无缝隙。

(七)分片包干,全市联动,扩大稽查工作的覆盖面

市交通、公安、城管、安全监督等部门负责清河区、清浦区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客运市场整治;淮阴区、楚州区分别负责本区范围内的客运市场整治。

整治期间,各县要与市区联动,积极配合、支持市区客运市场整治工作,做好来市区营运客车的管理,特别要严肃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行为。要建立市区客运市场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管理合力。

(八)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对市区客运市场齐抓共管

交通、公安、城管、安全监督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区道路客运市场进行齐抓共管。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市区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查处客运车辆无证经营、在城区内站外上下客和客运经营者宰客、甩客、卖客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客运车辆擅自增加运行班次;取缔非法站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等。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客运车辆在城区机动车道路上乱停、乱靠、随意掉头、站外上下客;禁止外省市过境客运车辆驶入市区;打击“黄牛”喊客拉客组客;打击摩托车从事载客运输;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客运市场治安秩序等。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客运车辆在城区乱停乱靠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淮阴区、楚州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确保整治方案和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使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附件

淮安市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组长:陈杰副市长

副组长:邵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道伦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徐效文市交通局副局长

徐乾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耀清市城管局副局长

孙宏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于建斌淮阴区副区长

蒋维林楚州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徐效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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