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2年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2-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2年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02年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2年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

(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2002年5月25日)

为了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巩固我市一等管理水平成果,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2年全国“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2年作为新一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开局之年,在巩固去年城市“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以创新求突破为基本工作思路,以服务和保障新一轮城市建设和发展为中心,以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秩序良好为目标,突出“以人为本”,加强和改善硬、软件和工程建设,努力创造更加优良和智能化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实现“富民强市”奋斗目标,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及迎接“十运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02年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围绕6项,31个目标展开。

(一)结合城市发展功能定位,以科学规划为先导,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水平。

1、由市计委牵头,组织建委、公安、规划、环保、市政、交通、法制等部门,着手进行研究,科学规划制定城市交通发展策略,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使交通管理充分与国民经济、城市发展规划、道路资源、车辆增长、地铁、轨道交通建设、客流流动、物流规律、环境改善要求以及衔接入世后的城市交通管理应对措施取得协调一致。

2、由市计委牵头,建委、交通、环保、规划、公安部门协同,对摩托车、微型货车、小型客车等发展问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总量控制、规模经营”的原则,制定科学发展计划和相关的配套措施,使交通结构的配置发展与市民出行、市场需求相匹配。

3、由市规划局、建委负责,会同公安部门,出台《南京市大型建筑物交通影响分析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今后城市大型建筑物的建设先行由主管部门通过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出台《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与准则》,于年内公布实施,通过扩大配建停车泊位的办法,进一步增大社会供给量,缓解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选建一批大中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做好规划场地预留,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审批,保障配建泊位建设到位。同时,拓宽社会兴建公共停车场的渠道,用政策和经济的手段吸引社会兴建停车场(库),促进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协调发展。

4、由市规划局负责,超前做好后三年道路交通规划,着手制定南京市道路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南京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南京老城城市交通发展策略与设施控制性规划、南京地铁二号线道路交通组织规划、“十运会”开幕式道路设施建设与交通组织规划、南京火车站施工期交通组织规划。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和改善硬件条件。

5、由市建委牵头,规划、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在9月份金秋经贸洽谈会前完成玄武湖隧道水下建设工程全线贯通,龙蟠路地下通道主体工程建设,纬九路一期、光卡路改造二期工程建设;国庆节前完成老宁杭公路改造一期,水西门大街改造工程;10月底即“十六大”召开前完成模范马路东进工程全线贯通,江北大道四期和水佐岗路拓宽改造工程;年底前完成雨花路拓宽一期工程,草场门大街、紫竹林路拓宽改造工程等40余条道路,进一步疏通城市交通节点,增强外环内连功能作用,使城市及周边道路通行条件继续改善,构筑“经六纬九”主干道框架。并会同各区政府加快城市支路改造建设,增强支路交通功能,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6、由市建委负责,规划、公安部门配合,根据地铁南北一号线13个站点的建设,统筹考虑沿线地下人行过街通道与地铁出入口的位置选择和客流合理衔接,重点是要做好新街口、南京火车站、十运会场馆等大型建筑物、客流聚散地、商贸繁华区域的行人过街通道和地铁转乘点的规划建设配套。在次干道人员稠密的地段选建一批人行过街天桥,减少干扰,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7、由市建委负责,公安、市政、规划部门协同,对城区路口交通规划和渠化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结合天津路、经四路、学府路、东大路、水佐岗路等道路的拓宽改造,拓宽改建一批路口,使改建后的路口通行能力和渠化功能进一步得到增强。

8、由计委、建委、规划、公安部门负责,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功能定位和车辆快速发展等情况,加快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缓解静态交通发展滞后带来的矛盾,年内完成大行宫、狮子桥、朝天宫3个大型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机动车停车泊位投放量。

9、由市建委牵头,规划、市政部门配合,会同各区政府,结合老城环境治理改造,利用拆墙建绿时机,进一步挖掘潜力,在居民社区内、单位院落开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减少占用马路“资源”,规范道路静态交通秩序。

10、由市建委牵头,公安、市政公用局、园林、规划部门配合,在道路改建、拓建和新建道路时,要规划预留港湾式公交站台,在没有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的道路上,条件许可的可改建一批港湾式公交站台,减少公交车辆停靠对道路交通的干扰。

11、由市建委、市政公用局负责,按照城市大公交发展战略部署,全局性统筹考虑公交线路、枢纽站区的配套建设,继续加快公交车辆的投入,更新老旧车辆,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年内新增公交车400辆,其中空调车150辆,新辟公交线路7条。建设南京火车站、纬一路、万寿村等公交枢纽站。

(三)开展交通安全秩序整顿,加快隐患排查整改。

12、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各区、县政府落实区县政府、街道、乡镇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网络,确保全市交通安全秩序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13、由建委、市政、交通、公安部门负责,进一步排查险路、险桥、事故多发地段,加强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制定整改工作计划,限期达标。市安监局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督查。

(四)以构建城市现代化立体交通为目标,加快发展地铁、轨道、公交客运公共交通,建立市内与市外、路面与地下、短途与长途相连结的立体化客运交通网络。

14、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负责,结合地铁南北一号线的开工建设,在筹建南北向快速交通的同时,从构筑城市立体交通网的布局建设出发,完成我市轻轨交通和地铁二号线建设规划方案的立项报审工作。地铁一号线的建设要与十运会场馆、规划新区、南京火车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工程以及预计客流量的匹配衔接,并为将来地铁二号线的开工建设和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规划、建设上的支撑,为构筑起立体化的城市交通网络奠定基础。

15、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公用局配合,研制开发公交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在城区主干道选建一条公交专用线路,提高车辆运行速度,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其它道路推广实行。

16、由市建委牵头,会同公安、规划、市政、市容、等部门,在城区选建1至2个出租车综合服务站区,供出租车方便停靠。

17、由市交通局、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负责,对中巴车、长途客运车辆运行线路及站点线路进行梳理,将穿越城区的中巴车营运线路调整至城外,减少对主城区的干扰,着手研究对汉府街、汉中门、中华门长途客运站点迁移改造工作,将长途客运车辆合理疏散至城市外围,达到站点、线路布局合理。

(五)强化环境治理,创造有序良好交通环境。

18、由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在强化现有机动车禁鸣区域内的同时,将禁鸣区域的范围作进一步扩大,减少噪声污染,净化城市环境,10月份完成二冲程燃油助力车的淘汰更新工作,并全面禁止二冲助力车在城市道路行驶;上半年淘汰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黑尾巴”柴油公交车辆。

19、由市政公用局负责,加快城北地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会同市建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排水能力,确保建城区主干道排水能力进一步增强。

20、由市计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着手研究制定我市推行货车夜间运输管理办法,削减市区白天机动车交通流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21、由公安局牵头,会同建委、市政、规划部门按“区域调控、削减总量、保障施工、保持畅通”的要求,采取局域限制,外围疏解的方法,全力做好地铁一号线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强化交通节点调整渠化,疏通施工区周边道路,提高支路交通疏解功能,合理分流均衡流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施工产生的交通影响,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市民出行方便。

22、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工商、公安和市政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结合“7721”老城环境整治,围绕“显山、露水、见城、滨江”的目标,以高水平的规划设计为先导,以拆除违章搭建为突破,特别是要重点抓好70条主干道、7条景观路的治理整顿,加大拆违力度和摊点群的清理,对主、次干道违章摊点、亭棚、自发市场、排档以及影响交通的广告标志牌要运用联合执法的有效手段一律拆除和取缔。

23、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公安、劳动、民政、法制以及各区政府要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启动治理“三小车”第三战役的准备工作,在法律条件和政策具备的前提下,对本市号牌机器三轮客车、正三轮摩托车以及残废人专用车实行收购、置换,全面完成治理“三小车”的目标任务。

24、由公安部门负责,建委、市政部门配合,进一步深化“交通文明示范街”创

建工作,在巩固完善以新街口为中心的交通文明示范街(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到市区其它主干道,有条件的区、县将交通文明示范街扩展为交通文明示范区,努力创造路畅车通不堵塞,秩序井然违章少,设施规范环境美,文明管理水平高,群众满意评价好的交通环境。

25、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以深入贯彻以德治国的方针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大力开展创建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学校、文明家庭活动,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倡导交通文明,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26、由市法制办负责,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法》出台后我市相关交通法规的制订、修订工作,衔接做好《南京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南京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的调整完善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六)加快城市交通管理现代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向智能化交通管理的转变。

27、由市公安局负责、市规划局协同,完善主干道诱导显示系统,在龙蟠中路等主干道路段增设一批交通信息电子诱导屏,建成新街口地区停车诱导系统,与主干道诱导屏、沿线社会停车场可变停车泊位电子屏对接,及时显示停车泊位信息,方便驾驶员就近停车,年内初步建成主城区停车诱导系统。

28、由市公安局负责,建设完成交通监控东区工程,实现中区、南区、北区、东区联网控制,结合河西新城开发建设,由市计委协同申请筹建西区交通指挥控制中心;研制开发交通信号自动检测、自适应控制系统,实现交通信号集成,建成区主干道全部实施“绿波带”交通控制,实现信号控制和监控系统的协调一致,提高交通控制系统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29、由市计委牵头,会同公安、建委、财政等部门,按照现代化交通管理的要求,以智能交通系统(ITS)为目标,组织开展我市“西区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的规划、研制和建设工作,争取在“十运会”召开前,利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一个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智能化交通控制系统。2002年底完成“西区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总体方案”的编制论证,并完成“南京市智能交通系统(ITS)规划大纲”,组织专家论证,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争取申报科技部智能交通系统示范城市,2003年开工建设。

三、相关政策措施

30、组建“畅通工程”专家智囊机构。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成立由大学、科研机构学者、教授以及市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部门人员参加的南京市“畅通工程”专家指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我市“畅通工程”工作的开展。

31、加强检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公安部和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项目和内容,对应做好本部门的分工和落实,在完成《指标体系》分工项目的基础上,注意资料整理和积累,建立基础工作台帐,每季度要对《指标体系》涉及的项目内容进行一次自评,自评结果按省公安厅、省建设厅《2002年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中确定的上报时间报公安交管部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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