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0-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的通知
二000年四月二十一日宁政办发[2000]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
为提高我市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的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服务和保障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2000年全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的实施“畅通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紧紧围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这一总体目标,按照“重点攻坚,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综合整治,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将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与全市实施新三年城市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相结合,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格局,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社会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便捷的交通环境。经过两至三年的不懈努力,基本解决影响我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努力使我市交通面貌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协调,与南京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
二、实施范围
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和省公安厅、省建委的部署要求,今年我市实施“畅通工程”的范围为市区和五县。其中,市区参加全国考核评价,五县县城镇参加全省考核评价。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畅通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道路交通面貌发生明显变化。2000年10月31日前,在公安部、建设部组织的全国考核评价中,达到优秀管理水平。其中,市区16条景观道路建成为“交通文明示范街”,力争达到模范管理水平。五县县城镇在全省考核评价中达到优秀管理水平。具体目标是:
1、交通有序畅通。中心城区主干道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交通违章明显减少,交通堵塞率明显下降,机动车行车速度明显提高,静态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并逐步推广停车咪表计时收费。
2、管理科学高效。制定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并与城市规划同步实施,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协调机构,全面落实交通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交通工程理论和交通控制技术得到广泛运用。
3、执法严格文明。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施综合整治,着力攻坚解决一批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难点”、“热点”问题。广大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发生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4、服务执情规范。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项便民措施完善到位,坚持“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做到接待群众热情,解答问题耐心,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和执法执纪满意率在90%以上。
5、宣传广泛深入。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公安部建设部规定的要求,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明显提高。
6、设施齐全有效。路网结构合理,路网密度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明显提高,道路条件进一步改善,停车场库建设规划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设施规范齐全,美观有效。
四、实施步骤
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和省公安厅、省建委的部署要求,今年“畅通工程”按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分步推进。
1、准备阶段。(2月底前)
各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实施阶段。(2月26日至10月31日)
本着“重点攻坚,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综合整治,整体提高”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措施,逐一解决影响我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同时不断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做到解决一个巩固一个,不断提高拓展。
3、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通过对年内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回顾,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为今后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在对各部门工作情况组织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全市将进行总结表彰,对工作突出,取得明显实效的部门进行表彰,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全国“畅通工程”的检查评价验收工作。
五、措施任务
1、建委、公安部门要加强南京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交通政策、管理对策等前瞻性项目的研究,坚持和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并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能力。
2、建委、公安部门要会同计委、规划等部门,把编制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切实增强城市交通管理的超前性、科学性、系统性。
3、建委、公安部门要根据城市规模、道路状况和社会需要,会同有关部门优化调整我市交通发展政策,继续大力发展大运量的公共交通,严格控制出租车、摩托车、助力车的发展。今年要做好出租车、助力车更新工作。
4、公安、建委要组织规划、管理、法律和交通工程等专家,定期开展城市交通会诊评估,梳理找出存在问题,加强分析研究,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公安部门要着力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水平,在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挖掘道路潜力提高使用效能。合理规划调整组织单向交通。均衡交通流量,加强交通诱导,通过交通广播电台和使用可变信息情报板,及时发布交通信息,提高道路能行能力。
6、建委要根据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和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修复破损路,完善环城路,形成较为完善的道路网络,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7、建委、公安部门要分阶段实施对平面叉路口的渠化改造。按照各行其道的要求,增设交通隔离设施。建成区主干道全部实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主干道交通信号设置率和路口渠化率达到90%。
8、建委、公安部门应落实专项经费,继续加大对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满足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更新的需要。
9、公安部门要继续加快交通科技建设,大力发展多相位信号灯、倒计时器、长臂杆信号灯等先进交通设施。年内安装交通信号灯路口总数达到250个,多相位信号灯达到150组,电子警察达到150个,行人过街灯达到70处,信号灯倒计时器达到200个,安装反光道钉道路达到50条,行车绿波带达到10条。两股车道以上的道路全部安装长臂信号灯和线道标志牌,有选择地在圆形广场设置信号灯,在鼓楼广场试装交通诱导屏,进一步提高我市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10、公安部门要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增设、更新交通标志线,确保规范完善,齐全有效。建成区主要干道交通标志达到每公里10块。
11、公安部门要加快建设交通控制系统区工程,进一步增强市区两级道路监控功能。并逐步完善信号控制、信息查询、通讯、交通诱导和接处警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
12、建委根据我市静态交通的发展需求,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年内完成正洪街停车楼等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场的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公交综合停车场和出租车配套服务中心。新建扩建建筑物严格按规定配建、增建停车场库。建委、公安部门要会计法制部门,年内制定出台《南京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13、建委、公安部门要在主干道新建、改建一批港弯式公交依靠站,规范车辆依靠,方便市民乘车。
14、公安部门要会同市政、交通部门,调整新街口–东山,新街口–大厂,新街口–扬子等郊区三类中巴营运线路,解决三类线中巴对我市客运秩序的影响,从严取缔处罚中巴车窜线和占道停放等违章。
15、公安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区为块,由各区政府负责,会同计委、民政、劳动等部门对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残疾人专用车(即“三小车”)进行综合整治,逐步实施置换残疾人专用车,收购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三小车”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问题。
16、公安部门要对影响我市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开展系列战役整治,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畅通工程”,全面整治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17、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控制非交通占道,景观路不设机动车临时停车点,动员沿街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减少占道停车,并逐步实行占道停车计时收费制度;加强占道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18、市容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彻底解决占道摊点问题。从严取缔无证摊点、随意摆设摊点等违章,中心城区主干道严禁摆摊设点。其它道路逐步搬迁占道集贸市场,还道路于交通。
19、公安部门要与市容、市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化景观路规范管理,从严取缔占道摊点、机动车行车违章,净化交通环境,力争使16条景观道路成为“交通文明示范街”。
20、公安、建委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辟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大造舆论,发动全市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积极为我市“畅通工程”出谋划策。
21、公安部门要会同教委、市政、警备司令部,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军警共建工作卡、警民共建文明卡的“三卡”制度,抓好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和源头管理,在全市推广栖霞区驾驶员协会的做法和经验。
22、建委要会同市政、交通等有关部门,加强我市市政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市区主干道路灯、排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收费站点设置等符合国家规定,手续齐全。
23、公安部门要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城市交通管理分析研究和督促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影响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110、112报警服务联动机制,实行全天侯不间断巡逻执勤的勤务模式,扩大管理履盖面,有效监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公安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深入发动,狠抓督促检查,认真指导协调,抓细抓实每个工作环节,确保每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与此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广泛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切实发挥出综合手段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良好效应。
2、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各项目标责任牵关单位要认真分解目标任务,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协作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全市“畅通工程”的各项任务措施纳入今年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计划之中,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3、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畅通工程”的实施将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一些难点、矛盾及政策和社会敏感问题,执法部门既要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又要坚持以疏为主、疏管结合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遇有重大情况、重大信息要随时报告。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法制建设,组织执法人员进一步学法、懂法、守法。大力发展岗位练兵,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4、加强监督,做好迎查。各单位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抓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查、互查和暗查,抓反复、抓回潮、抓巩固,进一步完善提高。并认真总结成功作法和经验,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中、长期解决方案,制定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措施,做好迎查、验收和评价准备,参加全国评价。“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的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和评价。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公安局
二000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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