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1998-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1998〕2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市卫生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全国、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全国、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转变服务方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建立具有长春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

今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要全面铺开,建立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02年,全市城区要初步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以群众基本卫生服务为基础网点,布局合理、条件配套、管理规范、方便群众、服务到位、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三、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

1、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要始终坚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方便、费用低廉的基本卫生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逐渐形成以一级医院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辅助、指导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并坚持一网多用。

3、社区卫生服务要以健康为中心,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适应卫生改革的需要,调整服务功能,促进分级管理。

4、社区卫生服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种形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力求政策配套,建立相应的支持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和重点

1、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疾病预防、保健、医疗和护理;

2、儿童计划免疫和相关传染病的预防以及地方病的防治;

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和管理;

4、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与转诊;

5、出院后病人的康复指导;

6、伤残居民的康复指导;

7、健康状况普查及建立健康档案;

8、临终关怀;

9、健康教育及咨询;

10、居民卫生指导;

11、居民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五、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基本模式和服务形式

(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基本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区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指街道卫生院或一级医院)为主体,二、三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探索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机制。

(二)社区卫生服务形式

采取分片包干、设站定点、送医送药上门等多种形式,使居民无病先防,有病早治,小病就近治,大病及时转诊,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具体服务形式主要有:

1、开展全科门诊;

2、在居民区设服务点(非独立的医疗机构);

3、开展家庭巡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等多种送医送药上门服务方式;

4、开展电话咨询;

5、开展集中或个别家庭预防保健指导。

六、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计划、财政、体改、物价、人事、劳动、教育、城建、宣传、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

完善配套政策是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首先,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要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筹集,各级政府要增加必要的投入。其次,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医疗保险。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将一些服务项目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第三,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根据服务的项目内容,制定服务的价格管理,做到公平合理收费。第四,要妥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的用房问题。对必须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用房,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在新建居民小区或区域改造中,进行统一安排。

(三)加强管理和指导

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

1、要制定适合本地的社区卫生服务规划。

2、要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3、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级管理,尤其要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能,落实双向转诊制度。

4、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四)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

加强全科医生与社区护士队伍建设,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要建立适合实际需要的全科医生培训制度,以在职补课教育为主,学历教育为辅。要逐步建立全科医生职称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培养一批高水平、正规化的全科医生队伍。还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培养一定数量的社区护士、康复治疗人员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

(五)全面规划,抓好落实

各地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全面规划各自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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