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0年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0-0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2000〕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0年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0年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0年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带动整个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的“畅通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缓堵保畅、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以增强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目的,集中力量解决影响我市交通秩序和畅通的突出问题,同时把近期的措施同长远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治本上下功夫,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并通过强化管理手段,实行综合治理,实现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努力使我市的交通管理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二、工作目标

我市的“畅通工程”要以市区50条重点街路为基础,以西安大路——长春大街、解放大路——吉林大路、自由大路和人民大街这“三横一竖”框架街路为重点,通过强化管理、科学规划,使全市50条主要街路的交通秩序达到“良好”以上水平。不发生周期性严重阻塞,拥挤现象明显下降,交通违章明显减少。

(一)人民大街、解放大路、西安大路(含迎宾路)、长春大街、吉林大路、自由大路、东风大街、嵩山路等8条街路要争取达到模范管理水平。全天平均车速要达到每小时35公里左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90%。其中人民大街和西安大路要建设成贯穿我市南北和东西的“快速通道”和“严管街路”,形成“文明示范街区”,并以此为龙头,带动和加强全市交通秩序的管理。

(二)东盛大街、迎宾路、新发路、普阳街、青年路、卫星路、基隆路、创业大街、安庆路、新民大街、浦东路等12条街路要达到优秀管理水平。全天平均车速达30公里/小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为95%、90%、85%。

(三)建设街、康平街、大经路、同志街、工农大路、南湖大路、远达大街、东荣大路、民康路、重庆路、北安路、长通路、陕西路、长白路、辽宁路、兴业街、凯旋路、安达街、和平大街、宽平大路、红旗街、延安大路、开运街、大马路、永长路、南岭大街、胜利大街、东五条、双阳大街、正阳街要达到良好管理水平,全天平均车速达到25公里/小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为90%、85%、80%。

(四)其它街路要达到合格管理标准,全天平均车速达到15公里/小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80%、75%、70%。

(五)全市5O条主要街路的静态交通秩序要达到无违章停车、违章占道。车辆停放有序,停车场管理规范,施工占道规范,广告、标语、指路标志等设置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遮挡信号标志、标线的标准。

(六)在继续巩固和加强102“平安大道”建设的同时,将长白公路、302线、101线建成高标准的平安大道,确保干线公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良好,违章率控制在5%以下,不发生5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

(七)路口渠化合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齐全、醒目、有效。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阶段(从2000年2月15日至2月25日)。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搞好发动工作,制定落实措施,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

(二)实施阶段(2月26日——10月31日)。市领导将发表电视讲话。召开全市实施“畅通工程"动员大会。各有关部门也要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制定工作措施,落实任务,并集中力量,组织攻坚,达到预定目标。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巩固成效,完善工作机制,并对各区、县(市)和各有关部门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素质和安全意识。

1、各级交安委组织及公交公司、各出租车公司,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小学校,驻长部队在“畅通工程”开始时要召开各种动员会、座谈会和工作部署会,并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搞好实施“畅通工程”的发动与宣传工作。

2、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委宣传部围绕“畅通工程”的实施,在全市组织一次大规模的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活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争取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掀起宣传高潮。要把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与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同时,各新闻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作用,通过“专题、专版、专刊”等形式,加大对“畅通工程”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声势,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使“畅通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教委要联合在全市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共创文明交通风尚”的交通宣传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家长、学校互相签订文明交通保证书、推广“少年交警队”的建立和举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电视竞赛等办法,促进中、小学生乃至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质的提高。此外,市教委要尽快完成“交通安全常识读物"的编写,将其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作为学生必读课,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各中、小学校也要在寒假开学前,利用班、队会的形式,对中、小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大中专院校也要利用军训活动,对在校师生特别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4、要充分发挥各级交安委的作用。各级交安委特别是“严管街路”两侧的街道办事处和交安委组织,要加强对“严管街路”内临街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门前摆摊设点、堆物占道,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5、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电台、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经常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市区主干道路特别是严管街路要大力增设档次较高、制作精美、样式醒目的交通安全灯箱广告和永久性宣传标志。内容要活,质量要高,以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宣传氛围,达到宣传目的。

6、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加强宾馆、旅店、车站、机场等外来人员集中场所的交通宣传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交通宣传教育,弥补交通宣传工作中的不足。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发挥《交通之声》广播栏目、《交通警视》电视专题栏目的宣传、教育和服务作用的同时,要进一步转变宣传民警的工作重心,深入基层,狠抓源头管理,并尽快创办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严格驾驶员学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8、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交通安全文明村(屯)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观念,为有效扼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平安大道"建设做出贡献。

(二)强化管理手段,大力营造严管重罚的态势,促使交通参与者尽快适应规范化的交通管理。

1、加强机动车行车秩序的专项治理。要继续严格驾驶员违章“高压线"的处罚办法,特别是在严管街路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各类违章现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市政府法制局要尽快出台我市地方性交通管理规定,并修改原政府“六号令",满足当前交通管理需要,为从严管理提供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充分发挥机动车巡逻和监控管理的作用,强化路面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有效震慑交通违章现象的发生。

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特种车辆乱开道、乱鸣警报器的治理。要对全体驾驶员继续进行市区严禁鸣笛的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要设立检查点,进行流动与定点相结合的检查,凡是违反鸣笛规定的坚决从严处罚。

2、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专项治理。各单位各区街要加强对职工、居民进行交通安全的交通法规教育,形成一个人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氛围,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立非机动车违章处罚点,对骑车带人、闯红灯、行人横穿斜穿马路、跨越护栏等违章者要按规定予以罚款或令其路口持旗执勤5分钟。对严重违章不听教育和劝告的,要扣留其车辆,给予新闻曝光;对妨碍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治安处罚。

要加强对畜力车和农机车的管理,5月1日起要坚决禁止畜力车进城,10月1日以后要坚决禁止农机车进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牲畜饲养户和农机车驾驶员的教育,做好清理工作。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进城路口设卡堵截,从严管理。

3、加强对静态交通秩序的治理。8月1日前,要坚决取缔所有马路市场,还路于交通,彻底解决我市商贩占道严重的现象,特别是严管街路两侧,要坚决取缔堆物占道、商贩占道和广告牌匾占道现象。城建局要严格限制和管理影响道路净空的过街横幅悬挂。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横幅一律取缔,确因需要的要严格审批,限期摘除。

市经贸委、城建局还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大型商场及娱乐场所门前停车秩序的治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此外,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计委和交警部门要对市政府——长百大楼地带修建密集型停车场进行论证,尽快形成方案,予以实施。

交通局要对长白路公路客运站进行专项治理,解决过往车辆停宿秩序混乱问题。同时,要尽快取缔卫星路、和平大路等处的自发货运市场,解决货运市场及周边交通秩序混乱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交通流量调整工作,合理渠化交通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我市交通实际状况,继续完善调流措施,使我市交通流分布更趋于合理,充分发挥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

公用局和公交公司要对站前广场、人民广场周边过密的公交站点进行调整。除必须保留的一部分终点站外,其余的要移出或改成途经站,以减轻其周边街路的交通压力。此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人民广场的班车停靠点进行调整,对班车停车的时间和地点要进行严格管理和重新规划,制定具体规定和办法。

城建局要对东广场实施改造,拆除广场转盘,封闭小路口,提高广场的道路通行能力。此外,城建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要在人民大街、解放大路、西安大路进行共同规划,拆除部分绿化带,修建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点;封堵部分绿化带断口和路口,减少平交干扰,提高道路通行速度;在大的主干道路交叉口,拆除部分绿化带,渠化路口,进一步提高路口通行能力。规划局要对西安大路非机动车道拓宽改造工程进行立项研究,力争通过道路改造,提高西安大路的通行能力和速度,有效解决该路段的交通拥堵问题。

(四)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学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1、充分挖掘交通指挥中心的现代化管理功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在市区主干道路上增设电视监控设备和闯红灯自动拍摄仪,提高自动化管控能力,同时要全力实现路口信号配时优化,实现对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及时发现,对民警的直接指挥和管理。

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路口渠划,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力争使全市主干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达到模范管理街路的水平。对遮挡交通标志、标线的广告标志、牌匾一律拆除,确保发挥其应有的指示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田中林为组长,各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克服困难,形成合力,对影响我市交通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整个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达到更高标准,确保这项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

(二)“两委办”要把“畅通工程”纳入全年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年终以区为单位排出名次。凡“畅通工程”工作任务落实不好的单位或部门,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力争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管理局面,为“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的努力。对那些办事推诿、相互挚肘影响畅通工程实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勤务改革工作,不断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服务。努力使我市的交通“畅”起来,交警的形象“树”起来。为提高现代化交通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县(市)也要在当地政府所在地实施“畅通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对畅通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抓紧先期准备工作,特别要制定好具体方案。每个县(市)都要建设一条严管街路,做到依法严格管理,减少交通违章和堵塞。要通过严管街路的建设和管理,带动整个交通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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