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二OO六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人事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二OO六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杭经人〔2006〕252号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贸人事[2006]30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文件要求补充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凡符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在上报之前,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为:姓名、性别、年龄、最高学历、现任职务及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聘任时间、聘任期内主要业绩、论文发表的杂志名称以及获奖情况等。

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等文件精神,从2007年1月起,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今年仍然有效。年龄45周岁以上的人员,申报200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仍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他免试条件按浙人专[2006]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3份。

外语要求按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4]237号)执行。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均要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A级)考试合格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3份。

年龄偏大、工作业绩突出,当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审核及同意的,允许参加当年度评审。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应一人一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申报对象应提供学历证书、现任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统一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或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提供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的同时,应附相关杂志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1套,并在“综合表”及论文上指明代表作。

七、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应由所在单位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市经委职改办。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八、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可参照附表。

评议推荐、评审费用按去年要求不变,由各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有关评审范围、条件、表式等可以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网址:WWW.hzjingwei.gov.cn)链接“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中查阅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市经委职改办联系(联系人:王志勇;联系电话:85252010、85250368)。

附: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参照表.doc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人事局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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